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项目采购评审公告
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项目采购评审公告
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项目采购评审公告
按照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年初制定吉林大米品牌建设计划,对2023年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项目进行评审,现邀请具备相应广告资源的公司提交方案。
1.项目名称: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
2.项目内容:
一是确保受众群体覆盖面,确保吉林粮食品牌广告宣传在T2航站楼,人员密集区进行宣传。二是媒体数量不少于10块。三是广告频次不得低于100次/天。四是广告时长不得低于5秒/次。五是广告宣传周期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项目预算:
采购预算:40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8:30-晚16:30到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06室进行报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同时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预算报价单
(4)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项目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5)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可持原件或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领取招标文件。
6.评审时间及地点:定于2023年3月24日9:30,在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楼会议室进行。
7.评审办法:由3名专家按照各报名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单位: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725号
联 系 人:王骋
联系电话:********
附件:长春龙嘉机场广告宣传项目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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