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慧助残服务平台项目

福建省智慧助残服务平台项目

(一)招标人的名称: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联系方式:0591-********

(二)招标项目名称:福建省智慧助残服务平台项目。

(三)中标人的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8号楼12层12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联系方式:186*****921

(四)合同总金额:*******元。合同标的交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2个月内。交付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交付条件:乙方完成福建省智慧助残服务平台,包括以下模块:(1)自助服务应用:自助服务渠道、自助服务应用:(2)领导驾驶舱:驾驶舱支撑设计、数据转换与分析模型设计、驾驶舱应

用;(3)服务管理平台:政策制定分发管理平台、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残疾

人信息管理、智慧经办、系统支撑、智慧监管、应用支撑;(4)互联网+助残服务数据资源池:数据采集管理、数据处理管理、数据整合管理、数据库建设、数据资源池建设、数据治理建设、数据应用建设: (5)数据接口平台:提供给各级残联机构接口服务管理、系统调用外部平台接口建设、与省数字福建有关平台的接口设计; (6)应用系统与信创终端适配:信创适配验证、服务器端适配、客户端适配。合同标的:福建省智慧助残服务平台项目。

验收要求: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初步验收(初验)

(1)乙方完成系统整体开发、实施实施、部署调试后,系统达到可研方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指标,经联合测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进行项目初步验收(初验),乙方应积极配合验收工作。

(2)项目初验前,乙方应提前15天提交测试方案(包括项目、指标、方式和测试工具软件等)给甲方,测试方案应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测试内容至少包括单元模块、整体测试、用户接受性测试等。甲方可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和补充,并经与监理单位讨论通过,经双方确认形成正式的测试与验收文件。由甲方、乙方及监理单位三方组织联合测试小组,对系统整体功能进行联合测试,经严格测试后,甲方认为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达到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汇总的测试报告和全套最新的软件。乙方提供的相关测试报告经甲方及监理方审核通过后,共同签署并形成《系统测试报告》。

2

竣工验收(终验)

(1)试运行

初验合格后转入三个月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乙方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出现的任何系统问题,应由乙方及时处理解决。在试运行期间,由于应用软件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乙方更换、修复、修改等直至无重大故障试运行三个月。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试运行期间完成用户培训工作。

(2)系统试运行期满且运行正常稳定,项目建设整体符合项目可研报告、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并通过信息系统等保测评和风险评估以及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的测试(该项目信息安全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配合测评和测试工作,并根据第三方测评和测试结果对软件进行修改直至符合要求,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从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三年为运维期。

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即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00),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完成之后,收到乙方的书面返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书的一个月内退回履约保证金。

合同有效期:/。

  • 其他需要对外公示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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