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3-17 至 2023-03-23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郭皋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医院劳务外包(岗位外包)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1,000.00
最高限价(元):454
采购需求:

一、服务项目

负责人员招募和管理、工资支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派遣人员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提交给甲方备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劳动报酬和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保持派遣人员的稳定性。负责劳动纠纷处理、工伤工亡处理等。

1.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提前组织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中标单位需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中标单位派遣人员出现任何意外伤病、死亡、失业等情况,一律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自行处理各种劳务纠纷,派遣人员出现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4.对于中标单位出现的各种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5.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中标单位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招标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

6.中标单位要与招标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招标人的监督指导。

7.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有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能实施。

8.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前组织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做好员工培训和相应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2)合同履约期间,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携带手机、现金、酒类、毒品等违禁品进入监管区域)。

(3)成交供应商要与采购人建立持久、及时的信息沟通与反馈机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指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具体详见下表:

表1:劳务外包服务内容

1

协助人员的招聘和补充

11

负责办理各种人事证明和手续

2

为员工办理补充保险

12

负责员工工资的核算与发放

3

安排员工入职体检

13

负责代扣代缴个税,社保等

4

协助员工的岗前培训

14

定时与员工沟通与心里辅导

5

负责劳动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15

提供基本劳动人事及法规政策咨询

6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日常管理

16

办理员工工伤申报及认定等手续

7

办理员工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17

办理员工工伤款项报销及伤残等级鉴定

8

办理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接

18

协助解决劳资诉讼以及劳资纠纷

9

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开户、合并、转移及缴纳手续

19

协助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0

统一代办工资卡

20

免费为离职派遣员工提供再就业

表2:增值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报价

备注

1

外包员工培训

一年免费一至两次

阳光心态、职业道德、职业规划等

2

“一对一”特色客服

免费

员工关系处理客服一对一为企业解决问题

二、医院岗位外包项目人员需求

供应商须保证派遣人员满足项目需求,人员工资严格按本项目所规定的标准支付,其中,医生岗位7人为多点执业(不交保险),护士岗位6人(缴纳五险一金)。具体说明如下:

1、月税前基本工资:按月支付员工的税前工资(工资部分同工同酬);

2、法定社会福利-五险:按照法律及政府规定承担的员工社会保险。将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对员工的社会保险基数进行调整。应按照员工综合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按照最低缴纳;

3、法定社会福利-公积金:按照法律及政府规定承担的员工公积金。将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对员工的公积金基数进行调整;

4、大额医疗:用于补充医疗保险上限,大额医疗每年征收一次132元/年,计算方式:132/12/2。

人员列表见下表(医生护士数量及待遇按实际需求调整):

序号

劳务外包岗位

人数

月应发工资

要求

01

医生岗位(一)

1人

4000元

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内科)及医师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完成临床诊疗工作

02

医生岗位(二)

1人

4000元

男性,具有监狱医疗工作经历

03

医生岗位(三)

1人

2000元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口腔)及医师资格证书

04

医生岗位(四)

1人

4000元

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精神卫生)及医师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完成临床诊疗工作

05

医生岗位(五)

1人

2000元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医学影像)及医师资格证书

06

医生岗位(六)

1人

2000元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7

医生岗位(七)

1人

5000元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医学影像)及医师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完成临床诊疗工作

08

护士岗位

6人

4000元

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及护士资格证书,原则上年龄35岁以下

三、报价说明

供应商仅针对管理费及风险管理费1-4进行报价,标准为每人每月,分别设置最高限价。其中,医生岗位7人最高限价为500元/人/月,护士岗位6人最高限价为400元/人/月。增值税税率为6.77%,包含6%劳务外包服务费专票税点及0.77%增值税附加税。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项目

说明-外包费用明细

管理费

1、员工的招聘,及人员缺口的补充;
2、员工入职体检;
3、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缴纳法定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
4、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入职培训;
5、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工资发放;
6、负责协调、处理员工的突发事件以及用工单位的争议、纠纷。
7、每月服务帐单及报告汇总(客户评分制)

风险管理费1

1.员工意外险缴纳;

风险管理费2

2.承担员工用工风险;

风险管理费3

3.处理员工工伤;

风险管理费4

4.解决劳务纠纷;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内,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一年期满后由采购单位考核履约情况,经过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四)入场服务时间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后,24小时内入场提供服务。

(五)人员要求:进入监院的人员全部为男性,公安网可查无前科劣迹。

(六)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单位及个人要与监狱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相关人员遵守监狱规定,不出现涉及与服刑人员相关的违纪行为,如违反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触犯法律,移交相关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内,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一年期满后由采购单位考核履约情况,经过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第二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cht_01@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封皓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外包 岗位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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