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工程第四批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EPC总承包工程第四批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杭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决定对贵州乌江思林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四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述 1.1项目名称及内容: 根据贵州省航运规划,乌江流域作为贵州省的重要出海通道,构皮滩、思林、沙沱水电站均设有通航设施,航道建设列入2012年国发2号文之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其中乌江构皮滩升船机项目建设列入了国务院督办项目,乌江思林、沙沱水电站升船机项目建设列入了贵州省人大督办项目。根据航道建设要求,思林、沙沱水电站的升船机必须于2015年建成投运,工期异常紧张,其载船吨级为500t级,采用钢丝绳卷扬全平衡垂直提升方式;乌江思林、沙沱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于2012年12月25日在杭州签订,合同要求思林升船机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1.2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1)2012年12月25日,签订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先后召开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2)截至2014年8月,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已完成项目的大件生产、制造; 3)截至2014年9月1日,贵州乌江思林水电站升船机设备项目电梯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招标技术和商务文件编制工作已经完成; 4)截至2015年3月,主体升设备已完成厂内联调工作,现已发至思林现场进行现场安装及调试工作; 4)2013年5月28日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一批设备的招标工作; 2013年7月23日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二批设备的招标工作。 2014年12月3日在杭州顺利完成了第三批设备的招标工作。 1.3招标内容:贵州乌江思林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四批设备采购 详见下表: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后审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第四批招标项目中设备供货标段 (消防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6)具有相关消防设备供货和安装的专业一级资质。 7)近5年内曾独立承担过水电站、升船机消防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或类似消防设备的供货和安装,并具有实施本工程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设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及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8)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部一级项目经理资格或一级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以及主要的安装技术人员要具备五年以上的类似设备安装工程的管理经验、业务能力(提供简历)。贵州省内施工企业的人员需持有贵州省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考试合格证,省外施工企业的人员须持有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 注:1)业绩请提供证明材料,使用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用户证明的盖章材料。 2)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 3)特别说明:按照业绩、信誉、注册资金、综合实力等条件择优入围;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四、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07月 28 日 9:00 时至2015年08月3日 17: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在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六层)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如下:
售后不退; 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195) 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投标回函发送至下列邮箱: shaohaili@chdt.com.cn,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 2、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具体时间待定,投标截止时间 为2015年具体时间待定,请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本次招标定于2015年具体时间待定在杭州,具体地点待定,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可下载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2时间:2015年07月 28 日 9:00 时至2015年08月3日 17:00时 。 六、招标人、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赞 李航宇 联系电话:刘 赞:****-******** 180*****483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湖科技园西园九路2号 邮政编码:310013 E-mail:zan-liu@chder.com hangyu-li@chder.com 招标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B座六层 邮政编码:10003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邵海立(经常在外出差,有事请邮件联系!) E –mail:shaohaili@chdt.com.cn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1__年__月__日看到贵公司关于对贵州乌江思林升船机设备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第四批设备采购 设备的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
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 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件:(最好列两个邮箱) (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参加投标,请务必先电汇标书款并将凭证附以下空白处回传我司,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haohaili@chdt.com.cn,获得下载权限后登陆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电汇凭证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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