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水厂二期
水土水厂二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5〕第073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89 | 项目名称 | 重庆江东水务有限公司水土园区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横一路1号现有厂区预留用地 | |||||
建设单位 | 重庆江东水务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选址于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横一路1号原水土园区水厂预留用地内,厂区占地19108m2,服务范围为水土镇、复兴镇及水土园区,近期服务人口19.6万人。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取水工程改扩建、净水工程扩建和新建输配水管道。其中,二期扩建工程净水厂在一期工程现有厂区预留用地进行建设,供水规模10万m3/d(分2组),分阶段实施,其中二期一阶段实施1组(5万m3/d),二期二阶段实施另外1组(5万m3/d),二阶段根据园区企业用水量实际增长情况适时确定建设,建成后水厂总供水规模达到15万m3/d;取水工程规模10万m3/d(其中土建按远期30万m3/d一次建成);敷设1根原水输水管道(DN1200)2.9公里。 水土园区水厂扩建后,取水口另行选址后,现有取水泵房和原水输送管网将作为水厂的应急水源原址保留。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废水: 二期工程一阶段:预沉池和沉淀池含泥废水与滤池反冲洗水,全部进入沉淀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输送至配水井,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二期工程二阶段:二期工程二阶段建成后,全厂含泥废水、滤池反冲洗水、污泥脱水间上清液全部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扩建项目一阶段和二阶段生活污水与经酸碱中和处理后的少量化验室废水,均依托一期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两江新区水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放。 废气:二期扩建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办公设施,水厂一期现有厂区职工生活和办公采用清洁能源电、液化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清洁能源政策,液化气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忽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二期工程氯气钢瓶放置于专用密闭氯气间,给氯量自动控制,并且安装有自动氯气泄漏检测装置,一旦发生泄漏,自控系统将发出声光报警,并起动漏氯吸收装置。项目投运后对氯气间严格管理,对液氯钢瓶及给氯系统、Cl2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漏氯吸收装置定期检查,就可保证水厂安全运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扩建工程合理进行净水厂平面布置,泵房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泵房窗户采用隔声效果好的塑钢窗或隔声窗,门采用隔声门,泵站房体采用砖砌实心墙;鼓风机选用噪声较低的先进设备,进、出风口设消声器,风机房及反冲洗泵房设双层隔声窗,并设隔声门;噪声设备的基础采用减振橡胶减振,管道采取柔性连接;同时,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厂界噪声值昼、夜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二期扩建工程一阶段和二阶段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主要包括水厂污泥、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二期一阶段排泥水经沉淀处理后污泥由重庆江东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密闭运输至重庆市蔡家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后期污泥处理由重庆市蔡家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垃圾消纳场负责。 二期二阶段浓缩脱水后污泥就近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堆放。 二期一阶段和二阶段新增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水源水质保护专题:本次扩建工程取水口位于华能电厂取水口上游45m,项目水源水质现状良好,山峡成库后水厂水源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时间较短,随着上游各小城镇污水处理厂陆续建成投产,以及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上游大肠菌群及水土流失造成的入境总磷、氨氮影响后,本项目取水段水质将比现状更有好转,取水口水源水质能够得到保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区域规划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风险可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扩建项目建设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0 | 项目名称 | 重庆腾讯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科技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建筑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4884.9m2,单层建筑机房2栋,建筑面积51518.34m2,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24.19 m2,以及相应的道路、管网、储油罐基础(拟设4个储罐,总储量150m3)等,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办公楼、2#机房土建工程、门卫室及相应的公用、辅助等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包括3#机房土建工程1栋。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一期15000万元,二期11000万元。计划设置服务器10万台,机房生产设施及相应公用辅助设备安装建设时另行开展环评。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云汉大道侧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中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的洒水降尘。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有燃油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和施工扬尘。施工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和CO,施工废气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地,且不利影响有限。拟建项目施工单位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5]41号)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的有关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分散施工机械(最好相距5m以上),及时关闭不用设备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土和混凝土浇筑、条石砌筑中产生的施工废料。施工土石方在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内平衡,少量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无法回用运至施工场地附近的正规弃渣场堆放,符合环保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化后交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地表土将被扰动,导致表层土松散且减少土地的植被覆盖率,将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采取挡护、设置截排水沟、表土剥离、及时绿化、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监理等措施,尽可能保留场地内现有植被,最大限度减小水土流失量。 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废气设置排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生化池加盖板密闭,并预留进、出气口,生化池臭气经收集后引至远离办公场所绿地排放。厂内设置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1处,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污水处理生化池、柴油储缸池采用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渗措施,污水不会渗漏影响到地下水,对地下水影响极小。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风机、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和合理布局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纳入水土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1 | 项目名称 | 扩展流体系统产品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江北区康泰路82号(鱼嘴组团Q标准分区Q8-1/01)(鱼复工业园内) | |||||
建设单位 | 库博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库博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原址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长福西路2号G栋2楼、4楼(北部新区经开园福特汽车工业园内),是一家专业从事用于汽车零部件的扩展流体系统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由于现有厂房面积、规模等限制,为满足本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特投资2000万元在重庆江北区康泰路82号租赁重庆贝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标准分区Q8-1/01地块的现有4#厂房和1#房屋1-4F建设本项目,对原项目实施整体搬迁。租赁厂房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其4#厂房(共一层)(以下简称本项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7895.25m2,主要设置生产加工区(布置各类生产装置)、原材料仓库、成品区;另一部分为其1#房屋1-4F(以下简称本项目“办公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011.04m2,主要用于产品展示及办公管理用房。项目建成后年产制动管37万套、燃油管42万套、变速箱油冷管32万套、助力转向管4万套、真空管1.6749万套、滤油管0.648万套。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拟建项目营运过程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激光剥皮去除PA涂层的烟尘G1、烘烤热缩套管有机废气G2、喷码过程有机废气G3、OVEN炉烘烤加热过程有机废气G4、OVEN炉天然气燃烧废气G5、钎焊炉焊接烟尘G6。 (1)制动管生产过程激光剥皮工序烟尘产生量约为0.045t/a,通过在各激光剥皮机(共3台)分别设集气罩(风机总风量约1500m3/h,)收集后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其排放浓度约6.0mg/m3,排放量约0.045t/a,排放速率约 0.009kg/h,能够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工艺废气排放标准要求;(2)热缩套管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其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18kg/h(0.00875t/a),烤箱为密闭系统,烘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烤箱排气口连接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0.9mg/m3,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量0.00875t/a,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3)燃油管和真空管生产过程共用喷码机对管件进行喷码,使用原料主要是水性油墨,喷码过程少量油墨挥发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0.225kg/a,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厂房机械通风,加强喷码机的维护保养,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燃油管和真空管生产过程共用加热箱(OVEN炉)对尼龙管烘烤加热对工件进行定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16kg/h(0.076t/a),加热箱(OVEN炉)为密闭系统,烘烤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风机捕集后由加热箱废气排放口连接15m高排气筒(3#)排放,风机风量约18000m3/h,排放浓度约0.89mg/m3,排放速率为0.016kg/h,排放量0.076t/a,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5)OVEN炉烘烤工序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过程烟气产生量为408.8万m3/a,烟尘产生量为0.072t/a,SO2产生量为0.03t/a,NOx产生量为0.19t/a;产生浓度分别为烟尘17.6mg/m3,SO27.3mg/m3、NOx46.5mg/m3,燃烧后的废气经风机捕集后直接同OVEN炉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中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6)助力转向管生产过程通过钎焊炉(电加热)焊接过程烟尘产生量约1.05kg/a(0.001t/a),通过在钎焊炉(密闭炉体)废气排气口连接15m高排气筒(4#)(内径300mm×300mm)排放,其烟尘排放速率约 0.0017kg/h,排放量约为1.05kg/a(0.001t/a),排放浓度约2.68mg/m3,能够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工艺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拟建项目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清洗工序废清洗液作危险废物委托具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项目污废水主要包括车间洗手、地面清洁等生产废水和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污废水排放量为12.69m3/d(3807m3/a),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包括未预见水量)3.51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18m3/d。在项目生产厂房设洗手池和拖把池,专用于员工洗手和拖把的清洗。项目产生的洗手及地面清洁废水经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不小于4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现有生化处理设施依托其进行处理,近期在能够接入银盆污水处理厂处理前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御临河汇入长江;远期在能够接入银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银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御临河汇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过程切管机、端部成型机、扣压机、风机、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设备噪声值约为60~75dB(A),通过选用环保型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厂房内部设备布局,并利用厂房建筑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后,昼间、夜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另外,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分布,无其他工业企业宿舍办公楼等分布,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激光剥皮废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②不合格管件暂存于返工区进行返工处理或外卖废铁等处理;③废尼龙管边角料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④废金属边角料和铁屑收集后定期外卖回收利用;⑤废胶屑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含油棉纱废手套通过专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生产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②废切削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废催化剂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④废吸附剂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⑤废清洗液利用专用塑料桶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生活垃圾每天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2 | 项目名称 |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
建设地址 | 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复兴镇坠井村2、3社 | |||||
建设单位 | 重庆国欧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复兴镇坠井村2、3社。总建筑面积3338.26m2,占地面积40000m2,项目建成后生产预拌混凝土100万m3/a,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两江新区工业园。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废水: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且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小,通过处理后可以会用到生产环节中。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将使用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经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指标》(JGJ63-2006)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项目投入使用后,,外排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的地面浓度影响值均在相应标准限值之内;各评价点及项目所在地TSP地面浓度影响值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日平均浓度叠加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专用烟道收集至裙楼楼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垃圾采取桶装集中收集后,每日由专门单位专人定时清运;生活垃圾由专职清洁人员按时清扫和装袋收集后,送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送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 噪声:合理设计,充分利用墙体和门窗隔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轻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3 | 项目名称 | 渝北明月山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
建设单位 | 国网重庆电力公司江北供电分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1)220kV复盛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扩建出线间隔4个,工程均在变电站内进行,不需额外征地; (2)新建500kV明月山变电站~220kV复盛变电站双回220kV线路 线路长约2×14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型号4×JL/G1A-400/35,分裂间距450mm,杆塔数量约为44基,线路主要途经龙兴镇、复盛镇、鱼复工业园区; (3)新建220kV复盛变电站~220kV龙兴南变电站双回220kV线路 线路长约2×7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型号2×JL/G1A-630/45 ,分裂间距500mm,杆塔数量约25基,线路主要途经鱼复工业园区、龙兴工业园区。 (4)新建220kV龙兴北~朱家坝南、北线路π接进500kV明月山变电站220kV线路 线路π开后龙兴北侧段线路全长约6.5km,其中按照四回同塔架设约0.8km(预留2回出线),同塔双回架设约4.5km,单回架设约1.2km;双回及四回线路导线型号4×JL/G1A-400/35,分裂间距450mm,单回线路导线型号JL/G1A-400/35,共有塔基约24基; 线路π开后朱家坝侧段线路全长约6.9km,其中按照四回同塔架设约1.0km(预留2回出线),同塔双回架设约4.1km,单回架设约1.8km;单回及双回线路导线型号JL/G1A-400/35,四回线路导线型号4×JL/G1A-400/35,分裂间距450㎜,共有塔基约24基。 线路主要途经石船镇、龙兴镇。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施工期 工程属于输变电工程,施工点分散,且各施工点具有工程占地小、工程量小、工期短等特点,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保护措施前提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且较短暂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 运行期 1.工频电、磁场 本线路工程共单回、同塔双回、同塔四回三种架设方式,本评价分别对三种架设方式进行电磁类比及预测分析。 (1)类比分析结果 本线路工程单回线路段、同塔双回线路段、同塔四回线路段经分别与已运行且通过环保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南塘~湘山220kV线路、220kV凤塘线π进岳府湾变双回线路、500kV晋大线与220kV晋湖I、II回线路同塔四回线路作为类比对象,经监测,类比对象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100μT。经过类比分析,本工程220kV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各线路段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仍将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仍将小于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电磁预测分析 根据输电线路模式预测结果,本线路工程单回架设、双回架设、四回架设在满足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时,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本工程单回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3m、双回线路及四回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7m时,可确保各敏感点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各类型架设方式预测结果如下: ① 单回线路 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6.5m的情况下,单回架设线路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3m的情况下,单回架设线路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经电磁场空间分布预测得出本项目单回线路沿线敏感点需与边导线之间距离至少大于5m,或与导线垂直距离至少大于5m,电磁环境影响方可达标。结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导线与敏感点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m。根据现场调查及预测分析,本项目单回线路段沿线的敏感点为1~2层尖顶或平顶农村住宅房,建筑高度约5~7m,均分布于工频电磁场空间分布的达标区域内。 ② 同塔双回线路 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6.5m的情况下,同塔双回线路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7m的情况下,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在农村区域内的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8m的情况下,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在规划区内的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经电磁场空间预测分析得出渝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双回线路沿线敏感点需至少与其边导线保持大于7m的距离,或与导线垂直距离至少大于6m,电磁环境影响方可达标, 经现场调查,在本工程双回线路沿线的现有敏感点为1~3层尖顶或平顶主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高约5~10m,新建220kV复盛变电站~220kV龙兴南变电站双回220kV线路评价范围内的高层建筑距离边导线距离约30m,均分布于工频电磁场达标区域内。 ③ 同塔四回线路 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6.5m的情况下,同塔四回架设线路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的标准限值;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7m的情况下,同塔四回架设线路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经电磁场空间预测分析得出本项目同塔四回线路段沿线敏感点需至少与其边导线保持7m的距离,与导线垂直距离至少大于7m,电磁环境影响方可达标。经现场调查,在本工程四回线路距离边导线7m范围内的现有敏感点为1~2层尖顶或平顶主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最高约5~7m,均位于工频电磁场达标区域内。 ① 敏感点处电磁预测结果 经预测,在满足单回架设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为13m;同塔双回线路农村地区导线对地高度17m,规划地区导线对地高度18m;同塔四回线路导线对地距离17m的情况下,线路周边最近现有典型敏感的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在(0.1~3.4)kV/m之间,工频磁场强度预测值在(5~14)μT,均满足4kV/m与100μT的标准要求,根据工频电磁场的衰减规律,评价范围内的现有敏感点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⑤电磁达标距离 根据对本线路工程三种架设方式的电磁空间分布预测,且考虑最大风偏的情况下,确立本线路工程的电磁防护距离如下: a.敏感点应至少与本项目单回线路段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保持5m的距离,或在垂直方向上至少与导线保持5m的垂直距离(《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导线与建筑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m),敏感点处的工频电磁场方可达标。 b.敏感点至少与本项目同塔双回线路段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保持7m的距离,或在垂直方向上至少与导线保持6m的垂直距离,敏感点处的工频电磁场方可达标。 c.敏感点至少与本项目同塔四回线路段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保持7m的距离,或在垂直方向上至少与导线保持7m的垂直距离,敏感点处的工频电磁场方可达标。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现有敏感点均分布于电磁达标区域内。 ⑥电力走廊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第十条架空电力保护区的规定以及《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新建建筑物应与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边导线保持15 m 以上的水平距离,在城市规划区内,线路与现状及规划地面、道路的垂直距离应当不得小于18m 。 2.噪声 线路运行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本评价选取220kV虎巴东西线作为类比对象,经类比分析本线路同塔双回线路段线路下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也满足2类、3类及4类标准要求。 3.其他 项目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4 | 项目名称 | 30万台智能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项目 | ||||
建设地址 | 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力帆发动机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30万台智能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项目位于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发动机厂区内,新增1条变速器轴类机加工生产线和1条齿轮机加生产线,2条装配线和4个变速器试验台。 项目依托现有发动机工厂的绿地上新建厂房,依托原有工程的配套和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及倒班楼宿舍等。 项目的生产内容为年产30万台的职能新能源汽车的变速器,机加工不含热处理内容,整个生产不涉及喷涂内容。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新增废水34.71m3/d,其中含油废水4.96 m3/d,生活废水29.75m3/d。项目新增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为260m3/d,现有工程的废水量为155.9m3/d(其中含油废水处理量为14.4m3/d),尚有104.1m3/d(其中含油废水处理能力富余为15.6m3/d)的富余处理能力。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从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及出水水质可达性均具有可依托性。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张家溪最终进入嘉陵江。园区经悦来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直接排入嘉陵江。根据定性分析,项目新增污水量较小,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抛丸机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8%。 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抛丸废气排放的污染物粉尘其最大落地浓度分写为0.01322mg/m3,最大占标率为4.42%。因此,项目抛丸废气在正常排放工况下,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不考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3)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只有少量的裂隙水,该区域内地下水贫乏。发动机项目排放的废水中无重金属、剧毒、可持久性的污染物,项目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废水的泄漏。油料库和危险废物储存区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汽油泄漏及危险废物渗滤液泄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因此,项目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和环境管理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4)噪声 针对项目机械噪声的防治,首先应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其次,合理布局,并进行基础减振、车间墙面隔声等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可安装消声器。 在采取各类减噪措施后,在仅考虑噪声的几何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周边各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依托企业现有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方式进行处理。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有固废分类存储箱,对生产过程中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综合废水处理站旁的生活垃圾堆存场,并交由卫环清洁公司定期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等收集后外售作为再生资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5 | 项目名称 | 油气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采油树配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9号重庆前卫工业园内 | |||||
建设单位 |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采油树配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9号重庆前卫工业园内,园区总用地面积144003.5㎡。项目共分5处生产:新建1栋总装楼,建筑面积40441.36㎡,主要用于采油树相关组部件的装配、调试;依托现有厂房(机加工房、综合工房、民品一工房、民品二工房)作为采油树组部件的机加车间、试验车间、冲压车间和注塑车间,依托面积约40960㎡,主要用于采油树组部件相关零部件的加工、试验。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水、固废等环保工程均依托前卫工业园现有。 项目建成后,将生产高端陆地进口装置及采油树500套/年,水下井口装置及采油树50套/年。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1)施工期 地表水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会用或者用于喷洒场地控制扬尘。生活污水依托前卫工业园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各类燃油动力机械产生的设备废气。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钻孔、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二次扬尘,采用洒水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可以被接受。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排放量后对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场地的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的使用时间,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妥善的堆放,并按时运往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及时清运。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所排各项污染物经评价确认的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具体如下: 地表水环境:新建总装楼建设生活污水排水管并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为试漏废水,依托综合工房工业废水管网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废水最终排入长江。 大气环境: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引至综合工房顶排放(1#);注塑废气及包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引至民品二工房(2#)、民品一工房(3#)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车库汽车尾气经土建竖井引至总装楼顶排放。 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压车间和机加车间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敏感度不会产生影响。 固废:前卫工业园已在机加工房南侧统一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80㎡)和危险废物存放点(20㎡),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后分别存放于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和危险废物存放点,定期外卖或交天志环保公司处置。厂区东南角设生活垃圾存放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厂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存放,然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6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竹林中学校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33-5号地块 |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268m2,总建筑面积60884.18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教学楼、1栋学术报告厅、1栋综合实验楼、1栋食堂大楼、1栋综合行政楼、1栋宿舍楼及配套建设的绿化、道路、风雨操场、运动场、门卫、停车场及后勤管理用房等附属工程。共设60班,班级按50生/班计,共可接纳学生3000人。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是施工粉尘、废气,施工废水和施工过程生活污水,设备噪声,以及拆迁建筑、土石方工程及混凝土浇筑、条石砌筑的废料等。但是,只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落实渝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严格遵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渝府发[2013]43号)的大气防治措施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则可以将影响降到最小。 二、营运期 废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绿化、道路用水排入雨水管。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一般实验室废水采用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经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小,不会影响当地的水域功能。 废水: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项目内汽车交通噪声、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其声级在70~90dB(A);以及学校各种活动的社会噪声,其声级在60~70dB(A)。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的噪声通过安置在-1F独立房间内,只要正常使用,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都较小。 废气:柴油发电机等设备排放的废气经排气系统抽至建筑烟道高空排放;食堂厨房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生化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后,采用专用通气立管就近引至临近楼层屋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抽风至楼顶排放来降低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食堂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生物、物理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纳入生活垃圾处理;化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收集和储存,并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5年7月28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决定情况公示表
渝环(两江)〔2015〕第073号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89 | 项目名称 | 重庆江东水务有限公司水土园区水厂二期扩建工程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横一路1号现有厂区预留用地 | |||||
建设单位 | 重庆江东水务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选址于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横一路1号原水土园区水厂预留用地内,厂区占地19108m2,服务范围为水土镇、复兴镇及水土园区,近期服务人口19.6万人。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取水工程改扩建、净水工程扩建和新建输配水管道。其中,二期扩建工程净水厂在一期工程现有厂区预留用地进行建设,供水规模10万m3/d(分2组),分阶段实施,其中二期一阶段实施1组(5万m3/d),二期二阶段实施另外1组(5万m3/d),二阶段根据园区企业用水量实际增长情况适时确定建设,建成后水厂总供水规模达到15万m3/d;取水工程规模10万m3/d(其中土建按远期30万m3/d一次建成);敷设1根原水输水管道(DN1200)2.9公里。 水土园区水厂扩建后,取水口另行选址后,现有取水泵房和原水输送管网将作为水厂的应急水源原址保留。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废水: 二期工程一阶段:预沉池和沉淀池含泥废水与滤池反冲洗水,全部进入沉淀处理设施,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输送至配水井,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二期工程二阶段:二期工程二阶段建成后,全厂含泥废水、滤池反冲洗水、污泥脱水间上清液全部回用于生产中,不外排。 扩建项目一阶段和二阶段生活污水与经酸碱中和处理后的少量化验室废水,均依托一期现有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两江新区水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达标后排放。 废气:二期扩建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办公设施,水厂一期现有厂区职工生活和办公采用清洁能源电、液化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清洁能源政策,液化气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忽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小。 二期工程氯气钢瓶放置于专用密闭氯气间,给氯量自动控制,并且安装有自动氯气泄漏检测装置,一旦发生泄漏,自控系统将发出声光报警,并起动漏氯吸收装置。项目投运后对氯气间严格管理,对液氯钢瓶及给氯系统、Cl2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漏氯吸收装置定期检查,就可保证水厂安全运行,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噪声:扩建工程合理进行净水厂平面布置,泵房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布置;泵房窗户采用隔声效果好的塑钢窗或隔声窗,门采用隔声门,泵站房体采用砖砌实心墙;鼓风机选用噪声较低的先进设备,进、出风口设消声器,风机房及反冲洗泵房设双层隔声窗,并设隔声门;噪声设备的基础采用减振橡胶减振,管道采取柔性连接;同时,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厂界噪声值昼、夜间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二期扩建工程一阶段和二阶段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主要包括水厂污泥、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二期一阶段排泥水经沉淀处理后污泥由重庆江东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密闭运输至重庆市蔡家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蔡家组团B标准分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后期污泥处理由重庆市蔡家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垃圾消纳场负责。 二期二阶段浓缩脱水后污泥就近运至政府指定的弃土场堆放。 二期一阶段和二阶段新增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水源水质保护专题:本次扩建工程取水口位于华能电厂取水口上游45m,项目水源水质现状良好,山峡成库后水厂水源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时间较短,随着上游各小城镇污水处理厂陆续建成投产,以及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上游大肠菌群及水土流失造成的入境总磷、氨氮影响后,本项目取水段水质将比现状更有好转,取水口水源水质能够得到保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区域规划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风险可控,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扩建项目建设可行。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0 | 项目名称 | 重庆腾讯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科技产业园 | |||||
建设单位 | 重庆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建筑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4884.9m2,单层建筑机房2栋,建筑面积51518.34m2,门卫室1座,建筑面积24.19 m2,以及相应的道路、管网、储油罐基础(拟设4个储罐,总储量150m3)等,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办公楼、2#机房土建工程、门卫室及相应的公用、辅助等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包括3#机房土建工程1栋。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一期15000万元,二期11000万元。计划设置服务器10万台,机房生产设施及相应公用辅助设备安装建设时另行开展环评。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云汉大道侧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中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期的洒水降尘。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有燃油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和施工扬尘。施工期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和CO,施工废气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地,且不利影响有限。拟建项目施工单位按《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5]41号)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的有关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制定合理的施工作业计划;合理分散施工机械(最好相距5m以上),及时关闭不用设备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土和混凝土浇筑、条石砌筑中产生的施工废料。施工土石方在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内平衡,少量建筑垃圾尽量回用,无法回用运至施工场地附近的正规弃渣场堆放,符合环保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袋装化后交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施工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地表土将被扰动,导致表层土松散且减少土地的植被覆盖率,将造成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采取挡护、设置截排水沟、表土剥离、及时绿化、合理安排工期、加强施工监理等措施,尽可能保留场地内现有植被,最大限度减小水土流失量。 营运期:柴油发电机废气设置排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生化池加盖板密闭,并预留进、出气口,生化池臭气经收集后引至远离办公场所绿地排放。厂内设置处理能力为10m3/d的生化池1处,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污水处理生化池、柴油储缸池采用混凝土结构,采取防渗措施,污水不会渗漏影响到地下水,对地下水影响极小。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风机、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和合理布局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纳入水土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1 | 项目名称 | 扩展流体系统产品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江北区康泰路82号(鱼嘴组团Q标准分区Q8-1/01)(鱼复工业园内) | |||||
建设单位 | 库博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德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库博汽车配件(重庆)有限公司原址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长福西路2号G栋2楼、4楼(北部新区经开园福特汽车工业园内),是一家专业从事用于汽车零部件的扩展流体系统产品生产制造企业,由于现有厂房面积、规模等限制,为满足本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特投资2000万元在重庆江北区康泰路82号租赁重庆贝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两江新区鱼嘴组团Q标准分区Q8-1/01地块的现有4#厂房和1#房屋1-4F建设本项目,对原项目实施整体搬迁。租赁厂房包括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其4#厂房(共一层)(以下简称本项目“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7895.25m2,主要设置生产加工区(布置各类生产装置)、原材料仓库、成品区;另一部分为其1#房屋1-4F(以下简称本项目“办公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011.04m2,主要用于产品展示及办公管理用房。项目建成后年产制动管37万套、燃油管42万套、变速箱油冷管32万套、助力转向管4万套、真空管1.6749万套、滤油管0.648万套。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拟建项目营运过程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激光剥皮去除PA涂层的烟尘G1、烘烤热缩套管有机废气G2、喷码过程有机废气G3、OVEN炉烘烤加热过程有机废气G4、OVEN炉天然气燃烧废气G5、钎焊炉焊接烟尘G6。 (1)制动管生产过程激光剥皮工序烟尘产生量约为0.045t/a,通过在各激光剥皮机(共3台)分别设集气罩(风机总风量约1500m3/h,)收集后统一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其排放浓度约6.0mg/m3,排放量约0.045t/a,排放速率约 0.009kg/h,能够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工艺废气排放标准要求;(2)热缩套管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其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018kg/h(0.00875t/a),烤箱为密闭系统,烘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烤箱排气口连接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约0.9mg/m3,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量0.00875t/a,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3)燃油管和真空管生产过程共用喷码机对管件进行喷码,使用原料主要是水性油墨,喷码过程少量油墨挥发有机废气产生量约为0.225kg/a,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厂房机械通风,加强喷码机的维护保养,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燃油管和真空管生产过程共用加热箱(OVEN炉)对尼龙管烘烤加热对工件进行定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16kg/h(0.076t/a),加热箱(OVEN炉)为密闭系统,烘烤过程产生少量有机废气经风机捕集后由加热箱废气排放口连接15m高排气筒(3#)排放,风机风量约18000m3/h,排放浓度约0.89mg/m3,排放速率为0.016kg/h,排放量0.076t/a,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5)OVEN炉烘烤工序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过程烟气产生量为408.8万m3/a,烟尘产生量为0.072t/a,SO2产生量为0.03t/a,NOx产生量为0.19t/a;产生浓度分别为烟尘17.6mg/m3,SO27.3mg/m3、NOx46.5mg/m3,燃烧后的废气经风机捕集后直接同OVEN炉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中工业炉窑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6)助力转向管生产过程通过钎焊炉(电加热)焊接过程烟尘产生量约1.05kg/a(0.001t/a),通过在钎焊炉(密闭炉体)废气排气口连接15m高排气筒(4#)(内径300mm×300mm)排放,其烟尘排放速率约 0.0017kg/h,排放量约为1.05kg/a(0.001t/a),排放浓度约2.68mg/m3,能够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2)工艺废气排放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拟建项目拟建项目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清洗工序废清洗液作危险废物委托具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项目污废水主要包括车间洗手、地面清洁等生产废水和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污废水排放量为12.69m3/d(3807m3/a),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包括未预见水量)3.51m3/d、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18m3/d。在项目生产厂房设洗手池和拖把池,专用于员工洗手和拖把的清洗。项目产生的洗手及地面清洁废水经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不小于4m3/d)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现有生化处理设施依托其进行处理,近期在能够接入银盆污水处理厂处理前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御临河汇入长江;远期在能够接入银盆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银盆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御临河汇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加工过程切管机、端部成型机、扣压机、风机、空压机等各类机械设备,设备噪声值约为60~75dB(A),通过选用环保型低噪声设备,合理进行厂房内部设备布局,并利用厂房建筑墙体隔声等防治措施后,昼间、夜间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另外,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无居民、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分布,无其他工业企业宿舍办公楼等分布,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激光剥皮废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②不合格管件暂存于返工区进行返工处理或外卖废铁等处理;③废尼龙管边角料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④废金属边角料和铁屑收集后定期外卖回收利用;⑤废胶屑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采取如下治理措施:①含油棉纱废手套通过专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生产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②废切削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③废催化剂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④废吸附剂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⑤废清洗液利用专用塑料桶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另外,生活垃圾每天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2 | 项目名称 |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 ||||
建设地址 | 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复兴镇坠井村2、3社 | |||||
建设单位 | 重庆国欧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园区复兴镇坠井村2、3社。总建筑面积3338.26m2,占地面积40000m2,项目建成后生产预拌混凝土100万m3/a,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两江新区工业园。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废水:由于项目所在地暂无市政污水管网接入,且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小,通过处理后可以会用到生产环节中。因此本项目的废水将使用一体化生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经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指标》(JGJ63-2006)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废气:项目投入使用后,,外排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内的地面浓度影响值均在相应标准限值之内;各评价点及项目所在地TSP地面浓度影响值叠加环境现状监测值后,日平均浓度叠加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餐饮油烟经专用烟道收集至裙楼楼顶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垃圾采取桶装集中收集后,每日由专门单位专人定时清运;生活垃圾由专职清洁人员按时清扫和装袋收集后,送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油送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处理。 噪声:合理设计,充分利用墙体和门窗隔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轻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3 | 项目名称 | 渝北明月山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 | ||||
建设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 | |||||
建设单位 | 国网重庆电力公司江北供电分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1)220kV复盛变电站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扩建出线间隔4个,工程均在变电站内进行,不需额外征地; (2)新建500kV明月山变电站~220kV复盛变电站双回220kV线路 线路长约2×14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型号4×JL/G1A-400/35,分裂间距450mm,杆塔数量约为44基,线路主要途经龙兴镇、复盛镇、鱼复工业园区; (3)新建220kV复盛变电站~220kV龙兴南变电站双回220kV线路 线路长约2×7km,同塔双回架设,导线型号2×JL/G1A-630/45 ,分裂间距500mm,杆塔数量约25基,线路主要途经鱼复工业园区、龙兴工业园区。 (4)新建220kV龙兴北~朱家坝南、北线路π接进500kV明月山变电站220kV线路 线路π开后龙兴北侧段线路全长约6.5km,其中按照四回同塔架设约0.8km(预留2回出线),同塔双回架设约4.5km,单回架设约1.2km;双回及四回线路导线型号4×JL/G1A-400/35,分裂间距450mm,单回线路导线型号JL/G1A-400/35,共有塔基约24基; 线路π开后朱家坝侧段线路全长约6.9km,其中按照四回同塔架设约1.0km(预留2回出线),同塔双回架设约4.1km,单回架设约1.8km;单回及双回线路导线型号JL/G1A-400/35,四回线路导线型号4×JL/G1A-400/35,分裂间距450㎜,共有塔基约24基。 线路主要途经石船镇、龙兴镇。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施工期 工程属于输变电工程,施工点分散,且各施工点具有工程占地小、工程量小、工期短等特点,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施工期保护措施前提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且较短暂的和可逆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将消失。 运行期 1.工频电、磁场 本线路工程共单回、同塔双回、同塔四回三种架设方式,本评价分别对三种架设方式进行电磁类比及预测分析。 (1)类比分析结果 本线路工程单回线路段、同塔双回线路段、同塔四回线路段经分别与已运行且通过环保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南塘~湘山220kV线路、220kV凤塘线π进岳府湾变双回线路、500kV晋大线与220kV晋湖I、II回线路同塔四回线路作为类比对象,经监测,类比对象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和100μT。经过类比分析,本工程220kV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各线路段周围的工频电场强度仍将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仍将小于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电磁预测分析 根据输电线路模式预测结果,本线路工程单回架设、双回架设、四回架设在满足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时,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本工程单回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3m、双回线路及四回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7m时,可确保各敏感点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限值要求,各类型架设方式预测结果如下: ① 单回线路 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6.5m的情况下,单回架设线路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3m的情况下,单回架设线路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经电磁场空间分布预测得出本项目单回线路沿线敏感点需与边导线之间距离至少大于5m,或与导线垂直距离至少大于5m,电磁环境影响方可达标。结合《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导线与敏感点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m。根据现场调查及预测分析,本项目单回线路段沿线的敏感点为1~2层尖顶或平顶农村住宅房,建筑高度约5~7m,均分布于工频电磁场空间分布的达标区域内。 ② 同塔双回线路 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6.5m的情况下,同塔双回线路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7m的情况下,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在农村区域内的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8m的情况下,同塔双回架设线路在规划区内的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经电磁场空间预测分析得出渝北500kV变电站220kV送出工程双回线路沿线敏感点需至少与其边导线保持大于7m的距离,或与导线垂直距离至少大于6m,电磁环境影响方可达标, 经现场调查,在本工程双回线路沿线的现有敏感点为1~3层尖顶或平顶主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高约5~10m,新建220kV复盛变电站~220kV龙兴南变电站双回220kV线路评价范围内的高层建筑距离边导线距离约30m,均分布于工频电磁场达标区域内。 ③ 同塔四回线路 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6.5m的情况下,同塔四回架设线路经过的非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10kV/m和100μT的的标准限值;在满足导线对地距离为17m的情况下,同塔四回架设线路沿线居民区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kV/m和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经电磁场空间预测分析得出本项目同塔四回线路段沿线敏感点需至少与其边导线保持7m的距离,与导线垂直距离至少大于7m,电磁环境影响方可达标。经现场调查,在本工程四回线路距离边导线7m范围内的现有敏感点为1~2层尖顶或平顶主的农村居民住宅,建筑最高约5~7m,均位于工频电磁场达标区域内。 ① 敏感点处电磁预测结果 经预测,在满足单回架设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为13m;同塔双回线路农村地区导线对地高度17m,规划地区导线对地高度18m;同塔四回线路导线对地距离17m的情况下,线路周边最近现有典型敏感的工频电场强度预测值在(0.1~3.4)kV/m之间,工频磁场强度预测值在(5~14)μT,均满足4kV/m与100μT的标准要求,根据工频电磁场的衰减规律,评价范围内的现有敏感点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⑤电磁达标距离 根据对本线路工程三种架设方式的电磁空间分布预测,且考虑最大风偏的情况下,确立本线路工程的电磁防护距离如下: a.敏感点应至少与本项目单回线路段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保持5m的距离,或在垂直方向上至少与导线保持5m的垂直距离(《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导线与建筑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m),敏感点处的工频电磁场方可达标。 b.敏感点至少与本项目同塔双回线路段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保持7m的距离,或在垂直方向上至少与导线保持6m的垂直距离,敏感点处的工频电磁场方可达标。 c.敏感点至少与本项目同塔四回线路段边导线两侧水平方向保持7m的距离,或在垂直方向上至少与导线保持7m的垂直距离,敏感点处的工频电磁场方可达标。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现有敏感点均分布于电磁达标区域内。 ⑥电力走廊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第十条架空电力保护区的规定以及《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第四十一条、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新建建筑物应与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边导线保持15 m 以上的水平距离,在城市规划区内,线路与现状及规划地面、道路的垂直距离应当不得小于18m 。 2.噪声 线路运行期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噪声影响,本评价选取220kV虎巴东西线作为类比对象,经类比分析本线路同塔双回线路段线路下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也满足2类、3类及4类标准要求。 3.其他 项目运行期间无大气污染物、废水和固体废物产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4 | 项目名称 | 30万台智能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项目 | ||||
建设地址 | 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力帆发动机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30万台智能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项目位于北部新区黄茅坪组团现有发动机厂区内,新增1条变速器轴类机加工生产线和1条齿轮机加生产线,2条装配线和4个变速器试验台。 项目依托现有发动机工厂的绿地上新建厂房,依托原有工程的配套和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及倒班楼宿舍等。 项目的生产内容为年产30万台的职能新能源汽车的变速器,机加工不含热处理内容,整个生产不涉及喷涂内容。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1)废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新增废水34.71m3/d,其中含油废水4.96 m3/d,生活废水29.75m3/d。项目新增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为260m3/d,现有工程的废水量为155.9m3/d(其中含油废水处理量为14.4m3/d),尚有104.1m3/d(其中含油废水处理能力富余为15.6m3/d)的富余处理能力。企业现有污水处理站从处理规模、处理工艺及出水水质可达性均具有可依托性。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期排入张家溪最终进入嘉陵江。园区经悦来污水处理厂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直接排入嘉陵江。根据定性分析,项目新增污水量较小,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抛丸机产生的废气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为98%。 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抛丸废气排放的污染物粉尘其最大落地浓度分写为0.01322mg/m3,最大占标率为4.42%。因此,项目抛丸废气在正常排放工况下,对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不考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3)废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只有少量的裂隙水,该区域内地下水贫乏。发动机项目排放的废水中无重金属、剧毒、可持久性的污染物,项目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污废水的泄漏。油料库和危险废物储存区在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后,汽油泄漏及危险废物渗滤液泄漏,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因此,项目在加强防腐、防渗措施和环境管理下,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4)噪声 针对项目机械噪声的防治,首先应采购性能好、噪声低的机械设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噪音;其次,合理布局,并进行基础减振、车间墙面隔声等措施,对空气动力噪声可安装消声器。 在采取各类减噪措施后,在仅考虑噪声的几何衰减的情况下,项目周边各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依托企业现有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方式进行处理。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有固废分类存储箱,对生产过程中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暂存于综合废水处理站旁的生活垃圾堆存场,并交由卫环清洁公司定期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等收集后外售作为再生资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5 | 项目名称 | 油气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采油树配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9号重庆前卫工业园内 | |||||
建设单位 |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浩力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重庆前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油气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采油树配套生产能力建设项目”位于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9号重庆前卫工业园内,园区总用地面积144003.5㎡。项目共分5处生产:新建1栋总装楼,建筑面积40441.36㎡,主要用于采油树相关组部件的装配、调试;依托现有厂房(机加工房、综合工房、民品一工房、民品二工房)作为采油树组部件的机加车间、试验车间、冲压车间和注塑车间,依托面积约40960㎡,主要用于采油树组部件相关零部件的加工、试验。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污水、固废等环保工程均依托前卫工业园现有。 项目建成后,将生产高端陆地进口装置及采油树500套/年,水下井口装置及采油树50套/年。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1)施工期 地表水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后会用或者用于喷洒场地控制扬尘。生活污水依托前卫工业园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各类燃油动力机械产生的设备废气。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钻孔、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运输等产生的二次扬尘,采用洒水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可以被接受。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通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排放量后对空气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场地的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的使用时间,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小。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妥善的堆放,并按时运往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及时清运。施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小,环境可以接受。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所排各项污染物经评价确认的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具体如下: 地表水环境:新建总装楼建设生活污水排水管并接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主要为试漏废水,依托综合工房工业废水管网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废水最终排入长江。 大气环境: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后,经15m排气筒引至综合工房顶排放(1#);注塑废气及包胶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引至民品二工房(2#)、民品一工房(3#)排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车库汽车尾气经土建竖井引至总装楼顶排放。 声环境: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压车间和机加车间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敏感度不会产生影响。 固废:前卫工业园已在机加工房南侧统一设置了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80㎡)和危险废物存放点(20㎡),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后分别存放于一般工业固废存放点和危险废物存放点,定期外卖或交天志环保公司处置。厂区东南角设生活垃圾存放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厂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存放,然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
序号 | 信息内容 | |||||
196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竹林中学校项目 | ||||
建设地址 | 重庆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O33-5号地块 | |||||
建设单位 | 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许可事项 | ■环评文件 | □环保验收 | ||||
环评单位 |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 | |||
环评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类别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6268m2,总建筑面积60884.18m2。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教学楼、1栋学术报告厅、1栋综合实验楼、1栋食堂大楼、1栋综合行政楼、1栋宿舍楼及配套建设的绿化、道路、风雨操场、运动场、门卫、停车场及后勤管理用房等附属工程。共设60班,班级按50生/班计,共可接纳学生3000人。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现场检查结论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是施工粉尘、废气,施工废水和施工过程生活污水,设备噪声,以及拆迁建筑、土石方工程及混凝土浇筑、条石砌筑的废料等。但是,只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落实渝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按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严格遵守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渝府发[2013]43号)的大气防治措施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则可以将影响降到最小。 二、营运期 废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绿化、道路用水排入雨水管。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九曲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生化池进行进一步处理,一般实验室废水采用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池处理。经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的影响小,不会影响当地的水域功能。 废水: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项目内汽车交通噪声、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其声级在70~90dB(A);以及学校各种活动的社会噪声,其声级在60~70dB(A)。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的噪声通过安置在-1F独立房间内,只要正常使用,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都较小。 废气:柴油发电机等设备排放的废气经排气系统抽至建筑烟道高空排放;食堂厨房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生化池产生的臭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后,采用专用通气立管就近引至临近楼层屋顶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通过抽风至楼顶排放来降低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厂;食堂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泥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生物、物理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纳入生活垃圾处理;化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收集和储存,并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受理阶段,两江环保分局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全文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 |||||
是否予以批准 | ■是 □否 | |||||
说明拟不予批准原因 | / | |||||
公示期 | 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3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审批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两江新区分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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