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利建设第三方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2023年水利建设第三方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工作费用
南木林县2023年水利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及最高第三方服务费用及限价如下表格,通过公开比选每个项目确定一家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在水利建设领域拥有相关研究经验;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有过类似业绩;
3.7参加比选的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为准;
3.8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9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1比选范围:本次共分为4个标段;
2.2工作内容:实施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3工作周期:以中标后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勘察设计报告编制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报告编制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已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有过类似业绩;
3.4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5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6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1比选内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施验收;
2.2项目服务要求: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2018),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等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在人员、设备、报告编制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具备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土保持监测或水土保持验收业绩各有过类似业绩。
3.4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5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6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1比选范围:本次共分为7个标段;
2.2工作范围:负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的编制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影响措施的相关咨询服务、变更等工作。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环境影响相关资质、履行合同所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已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3.4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3.5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6在日喀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在西藏范围内有过类似业绩;
3.7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根据需求,现将对南木林县秋木乡奶萨安置点防洪堤工程等6个水利建设项目监理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监理单位。
2.1比选范围:本次共分为6个标段;
2.2工作范围:项目开工建设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质量(含国家及自治区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各项质量指标检测)、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等。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承诺具备监理资格人员至少2名及以上人员全程具体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需现场驻监);
3.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符合法律法规和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5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审计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根据需求,现将对南木林县艾玛乡孜东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多角乡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评审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评审单位。
2.1比选范围:本次共分为2个标段;
2.2工作范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完成以上两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的评审工作,项目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机构须履行在项目实施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已发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3.4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评审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3.5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评审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6具备在西藏自治区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3.7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技术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2.1工作范围:项目开工建设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质量(含国家及自治区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各项质量指标检测)、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等。
3.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在西藏自治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承诺具备监理资格人员至少2名及以上人员全程具体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需现场驻监);
3.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符合法律法规和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5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审计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十、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1.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比选人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中国裁判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网等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时间较近的信用查询截图。
4.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3月16日-3月2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分(全天在岗)递交比选资料,地点:南木林县水利局(项目办),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人员相关有效证书原件等。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报价单、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工作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水利类似业绩和财务报表;
6.相关比选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7.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8:30,地点为:南木林县水利局(项目办);
8.本次公开比选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第一名为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十一、中选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木林县发布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标签: 水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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