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发 布 站:塔城地区
联 系 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116
工程地址:裕民县友好路以东(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院内)
建设单位:裕民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建筑面积(㎡):15450 计划投资(万元):750
类 型:施工 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5/7/28 报名截止日期:2015-08-03 00: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专业承包企业 园林绿化 二级及二级以上
工程监理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丙级及丙级以上
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或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二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XTD********-1
1、裕民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裕民县发改委以裕发改投资(2015)6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裕民县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地点:裕民县友好路以东(群众文化活动中心院内)
建筑规模:配套设施总面积15450㎡,其中绿化用地面积4280.24㎡,音控旱喷泉294.26㎡,铺装面积8151.5㎡,塑胶运动场768.57㎡,下沉广场514.71㎡,停车场1058.48㎡,园路191.12㎡
工程总投资额:暂定750万元 资金来源:边境转移支付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8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5年11月30日 工期(日历天):98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备案证或印章),造价员资格证或造价师注册证;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A证)、建造师(B证)、专职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3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裕民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建华 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
网址:http://www.xjztb.net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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