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6: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项目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140*****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一个标段:新建制剂车间2173.18 平方米,藏医药配方研究室1152.16平方米,小米辣加工室245.66平方米,炮制室204.64平方米,门卫室及值班室 72.8 平方米,污水处理设备间 78.08平方米,消防水池及发电机房 434.16 平方米,室外附属工程含混凝土硬化道路 1579.61 平方米,绿化工程 3182.77 平方米,实体围墙 505.31 米,停车位 20个,大门1座,藏药种植基地1328.5平方米,土石方工程1项,总平电气工程1项,总平给排水工程 1 项,太阳能路灯 21 盏及设备购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2.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工业产园区内(具体以业主指定地点为准);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剂车间及库房部分装修、部分安装系统,小米椒加工室部分装修、部分安装系统,炮制室部分装修、部分安装系统及设备采购(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2.3.计划工期:42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二标段;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相应 专业 贰 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获取时间: 2023-03-16 16:30 -- 2023-03-23 18:30,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0710: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阿里地区藏医院新建制剂室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
开标时间: 2023-04-07 10: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7.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7.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7.7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7.8本项目按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标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60号文件),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7.9;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实施。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藏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阿里地区藏医院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联 系 人: 金美次仁
电 话: 139*****18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楚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四区格吉巷
联 系 人: 吴巧
电 话: 139*****31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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