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23年北京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运维拓展建设项目遴选公告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2023年北京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运维拓展建设项目遴选公告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拓展
1.全市各区县中医馆平台系统互联互通
完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与各区县基层中医馆的数据所在市平台的数据接口,实现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与各区县基层中医馆数据的互联互通,完善平台间标准编码的对照管理,实现平台间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2.中医监管系统
建设北京市中医监管系统,对数据中心的中医医疗数据动态分析展示。通过对北京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业务数据进行整合、抽取和分析,实现对基层中医馆业务开展的医疗动态进行整体监控,并提供机构概况、诊疗情况、数据资源、信息化情况等多方面业务关键指标的量化展示分析和报表统计,全面展示全市中医馆系统接入、使用状态,为中医业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运维服务
1.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软件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平台软件运行状态检查、日志定期清理、数据日常备份等内容;为各单位及基层中医馆提供的现场技术支持和培训。
应用平台扩展咨询
对应用支撑平台的升级扩展、二次开发、与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等提供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软件升级更新服务
对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下发的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软件进行升级更新服务。版本发布完毕后应做好测试验证工作,并做好测试验证工作。根据补丁发布情况,及时更新操作手册等文档。
2.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硬件维保服务
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部署在金山政务云上,应提供2023年云服务维保。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八)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九)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十)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十一)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8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光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光盘1张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 1 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李老师,联系电话:13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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