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招标公告

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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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CJY202303-01SG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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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281.605376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莫愁湖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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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与莫愁湖西路相
交汇处。工程类型为小型工程。建筑面积:269.68,建筑层数:2 层,结构型式为竹木结构,建筑高
度约为 11.7m。包含:书屋亲子交流小型为民服务设施雨伞WIFI充电休闲娱乐商业
网点茶吧人际交流公共厕所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室内装
饰暖通智能化消防外立面室外附属景观绿化综合管网梧桐语品牌识别系统及安装
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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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愁湖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将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
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2022年09月至2023年2月连续为其缴
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明确缴费月份
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有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
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
b.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进行管理,每天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低于5天。提供加盖投标
人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承诺书原件。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3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
项合同造价2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在投标人公司承担的,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
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
收合格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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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3-16 16:00到2023-03-23 17:00
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的原件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
楼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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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4-10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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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4-10 09:30
开标地点: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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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
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
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
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
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
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
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
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
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
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
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
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
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其它说明
1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具体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3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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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莫愁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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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南京市莫愁湖管理处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32号
联 系 人: 李科
电 话: 1381386531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联 系 人: 姜敏
电 话: 025-83650522-8004
电 子 邮 件: 3972244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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