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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3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党组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34项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巡察反馈后,截至目前,巡察反馈11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整改完成率100%,召开党员大会批评帮助5人,提醒谈话2人。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共计11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舌尖上的安全’主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舌尖上的安全”主要指示精神的学习领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共开展会前学法、职工会学法31次。二是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出台《中共屏山县委办公室 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六大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屏山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办法(试行)》等文件,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十个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举措被学习强国等平台推广宣传。三是以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食品安全的整治力度,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余家次,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467个,查处食品类案件109件,移送公安机关9起,“守查保”工作受到市食安办表扬。四是分类分级组织乡、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户开展培训3300人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15次,印发预防野生菌中毒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安全提示11期;对食品安全推进不力的乡镇、学校、企业开展约谈16家次;通过餐饮单位红黑榜制度倒逼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共公示红榜单位36家,黑榜单位20家。五是市场监管局机关食堂已于2022年7月完成从业人员健康证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2.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药品监管工作重要精神的学习领会,提升责任意识,共开展会前学法、职工会学法31次。二是49个未检查的卫生室已于2022年8月31日全部完成检查。三是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按照“三年全覆盖检查”要求,制定《药品日常监管市场巡查制度》,定期梳理检查情况,督促按巡查制度检查频率要求,完成相关检查。四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特殊药品等专项行动13个,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334家次,立案查处48件;配合省、市完成药品抽检55批次,医疗器械3批次,化妆品3批次,合格率100%。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9月26日对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明确党组书记、局长负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专题研究。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定期在党内通报。四是严把宣传关,全年共被中央、省、市、县各类媒体平台采用信息855条次。五是强力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

4.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指示精神,提升主动作为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春雷行动、“守查保”、疫情防控、创文等多项工作实现高效完成,获市县领导高度肯定;二是严格按照两年一届的要求开展第三届县长质量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加大争取和汇报力度,确保按时启动评选工作。

5.关于“履行市场主体监管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智慧监管平台管理及督查考核制度》,将智慧监管平台应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强化平台运用,督促全局执法人员及时将日常监管信息数据归集到智慧监管平台。二是从2022年7月起,省上已要求统一到省局平台,市上开发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系统已停止使用,加强对执法人员使用新平台的操作培训,确保平台无衔接过渡。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的监察,结合“春雷行动2022”、城镇燃气整治、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等工作,对燃气供气企业、园区企业、充装站、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锅炉、电梯等设备开展隐患排查,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97家次,排查安全隐患问题53个,下达监察指令27份,立案查处4起,约谈企业2家,责令停业整改1家;与宜宾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签署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合作备忘录,加强技术协作,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新模式,继续维护好屏山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良好局面。

6.关于“片区监管所‘空壳’运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屏山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及乡村国土空间片区划分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和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县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置屏山市场监管所、锦屏市场监管所、新市市场监管所。二是结合市场监管局现有人员情况,印发《中共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调整整合内设股室队所中心职能职责的通知》(屏市监党发〔2022〕31号),调整整合内设股室队所中心人员和职能职责,明确三个片区所所长、成员等,切实将执法触角延伸到基层。三是加强与片区所所在乡镇地方政府衔接沟通,落实片区所办公场所等,并主动向上争取解决片区所建设所需相关经费,截止2022年11月底,三个片区所人员已全部到岗开展工作。四是充实片区所辅助执法人员,加强对上争取和协调,解决基层片区监管所的辅助执法人员9名(其中:屏山市场监管所3名,锦屏市场监管所3名,新市市场监管所3名),通过公开招考形式招聘,截至12月21日,9名编外聘用人员已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环节,于2023年1月正式上岗。五是实行股所捆绑考核制度,按照“同责任、同目标、同发展、同服务、同考核”等五个共同模式开展工作。

7.关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对聚集性会议营销行为定期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市场巡查。二是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定期会商,联合惩治。三是将聚集性会议营销纳入安全风险分析重点内容。四是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聚集性会议营销问题整治,2022年到县老年协会和老年大学开展宣传讲座2次,开展公开宣传活动1次,利用办证窗口开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5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篇,制作宣传横幅1幅,通过微信群、QQ群发布反诈信息60余条次。同时加大对聚集性会议营销商户检查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商户聚集人数不得超过50人,今年以来共计对聚集性会议营销的商户开展检查120余户次。针对虚假宣传的商户,立案1起,经调查发现涉嫌诈骗后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8.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值守巡查,与屏山镇、农业农村局、住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轮流抽调人员,每天到富硒水果农贸市场协助值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二是出台《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屏疫指挥办发〔2022〕22号),市场监管组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棋牌室(麻将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屏山县酒吧疫情防控部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等8个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化了疫情管控力度。三是发挥市场监管组牵头单位作用,与文旅局、住建城管局、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不定期市场巡查,督促经营户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共检查进口冷链食品(果蔬)经营户1600余户次,责令整改59户次;检查农贸市场、棋牌室(茶房)、超市等重点行业经营户*****余户次,责令整改380余户次,为全县市场领域疫情防控作出了应有贡献。

9.关于“工作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建立工作督查问责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开展通报批评。二是加大汇报争取力度, 2022年10月19日,县编委批复同意将事业单位“屏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更名为“屏山县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对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和计量测试所的机构、职责、人员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10.关于“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5月17日印发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前确定议题,完成收集资料。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因时间紧迫对重大事项采取电话或微信等方式沟通后,要及时在局党组会议上补议,并规范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人末位发言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四是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办公室负责记录的人员在今后会议中要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记录完整、准确,提高会议记录质量,会后需经参会领导审核签字。五是党组书记每季度末定期抽查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11.关于“党组领导群团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工会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工会委员职责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工会委员分工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会支出均由工会主席审签,理顺工会工作关系。二是完成补缴会费7012元到工会账户;清退“三八”节慰问单位女职工和为单位女职工购买安康保险等费用8800元;对退休职工慰问金调整为单位账户列支;对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体检费调整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账户。三是团支部组织开展2022年年轻干部培根铸魂夯基固本工程培训,共撰写心得体会12篇;组织团员参加2022年庆祝建党101周年暨“忆初心、感党恩、庆七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演讲比赛活动,3名团员获奖。四是已完成注销个私协会和消委会银行账户工作,该两个账户注销时剩余资金已转入屏山县市场监管局账户。

12.关于“制度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开展自查、梳理,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机关党组会议制度》《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用车管理制度》《值班值守制度》等19项管理制度,理顺机关内部运行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加强业务工作机制完善,制定《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范》《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计量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屏山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工作制度》等15项工作制度。

13.关于“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党组会前学、中心组专题学、干部职工会集中学等形式,以举办年轻干部培训和业务大讲堂为抓手,让学习形成制度、制度形成习惯,提升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今年4月以来共举办年轻干部培训和业务大讲堂8期。二是把2022年作为“作风能力建设暨工作突破年”,通过“自查式”政治体检、“互动式”谈心、“清单式”培训、“现场式”实践,做到“亮家底、明差距” “补短板、促提升” “比业务、激活力”,促进市场监管干部能力水平高质量发展,2022年共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89人次,73名干部进行政治大体检1次。三是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学习20次,集中观看案例专题片并开展专题讨论,开设廉政“微课堂”,以党支部微信群、QQ群为平台,通过“微课堂”的方式,向党员干部职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廉政建设,共组织党员“微课堂”学习21次。四是强化警示教育,2022年11月15日,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到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022年12月15日,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宜宾市叙州区樟海镇“清廉和风”廉洁文化基地,开展“正风肃纪 拒腐防变”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市场监管职能职责融合、政风和家风相促,结合职工之家、无烟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耗资打造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清风”廉洁文化阵地。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方面

14.关于“权力约束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4月15日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财务工作、项目工作、内审工作、乡村振兴工作、招投标工作分别由不同领导分管,明确增加党务公开和案件审核检查分管领导,确保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离。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强化互相监督意识;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次,开展专题学习20余次、集体廉政谈话8次、调整优化领导分工6人次,听取班子成员报告履责情况32人次;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人、财、物管理等18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开展政府采购、财务、案件办理、罚没物资等重点风险点日常监督11次。

15.关于“项目和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局党组会前学法制度,开展财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3次,提高领导和经办人员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二是财务人员于12月底完善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会计科目调账依据、审批手续,并针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再次开展自查。三是财务人员于12月前,完善了2020年11月以来会计、出纳每月票据交接手续。四是于2022年6月27日印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对公务接待、会议、出差、培训、物资采购、资金支付、资产等方面管理作了进一步细化;制订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分配、管理、支付和监督进行了规定;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四川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优化屏山县重点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对项目资金管理意识。

16.关于“政府采购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对该工作时任分管领导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具体经办人进行书面检查。二是联系中标单位,多支付资金的1306.80元已退还单位账户。三是加强学习采购法律法规,督促相关股室按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防控廉洁风险,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制约。

17?、18.关于“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同案不同罚”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制度,结合屏山实际,对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细化,具体裁量方法为在法定最低罚款额(不含本数)(倍数)内由低到高设定为三个段,即:轻微段30%内,一般段30%-70%内;较重段70%-99%内。二是对“6件未引用从轻、减轻处罚的条款依据”“ 2件无从轻、减轻处罚的证据材料”案件,责令案件经办人员作专题补充说明,并存入案卷档案保存。三是对“同样的违法情形却被分别处以不同的罚款(200元和400元)”,由案件经办人员作专题补充说明,并存入案卷档案保存。四是落实定期抽查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由两名以上班子成员、机关纪委组成监督组,每季度对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局党组。五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19.关于“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对我局在案审会记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相关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并严格操作规程,会议记录务必做到工作认真细致,审查、复核到位。二是利用党组会学习《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各股室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的填写不全不规范进行补充并要求各股室负责人对今后的案件加以审核规范。三是以干部业务大讲堂为契机,组织办案执法人员,就行政执法中的证据收集、法律文书拟写、法律条文运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提升培训。四是制订出台《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行政错案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行政行为定期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制度》《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到人制度》《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范》等11个执法办案相关工作制度。

20.关于“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党组会重大工作集体研究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工作责任。二是持续开展“实心干事、科学作为”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检查执法,在一线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完成调研文章4篇。

21.关于“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政府采购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落实牵头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责任人,并结合巡察整改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专项整治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有关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学习,提升能力水平。

22.关于“案卷评查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1年开展的案卷评查工作再次进行核实,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切实提高办案水平。二是出台《行政错案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案件办理相关规范性制度。三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对责任股室的督促力度,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案卷评查。

23.关于“差旅费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1年3月组织职工到李庄开展廉政教育多报销的差旅费用1700元进行清理,有关责任人已将多报销款项于2021年9月全部退回单位账户。二是多报销交通费280元已于2022年7月退回单位账户。三是再次修订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并组织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差旅报销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财经纪律的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报销差旅等费用。四是分管领导每季度对财务报销标准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费用报销合法合规。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24.关于“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2022年4月15日调整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明确党务公开分管领导。二是强化党组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坚持带头抓党建、带头抓学习、带头做示范,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实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局党组全年听取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1次。

25.关于“党建工作未与业务工作同部署”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定期召开党员政治生日会,发放政治生日卡,开展“三八”妇女节、“七一”演讲比赛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激励党员干部实心干事、科学作为。二是打造行业阵地。成立屏山县外卖配送行业党委,下设功能型党支部1个,打造外卖配送行业党建工作阵地1个,联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商圈党群服务站打造“小哥驿站”11个。牵头组织“7.17”骑士节送清凉慰问活动,为130余名外卖骑手赠送价值2万余元慰问物资,聘请90名外卖骑手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推动实现党建与业务监管工作相融合。三是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以晋升公务员职级或提拔重用、调整岗位等方式,激发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职级晋升30名、轮岗交流14名、提拔任用正股级干部8名。2022年县市场监管局获县委、县政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1次,先进个人37人次,荣获嘉奖14人次,三等功2人次。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党组会对原机关一支部书记和二支部书记进行批评。二是在3月4日将原机关一支部和机关二支部合并为机关党支部,3月21日选举出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每月印发的提示清单落实组织生活各项制度,2022年共召开支部大会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收看二十大报告,开展2022年庆祝建党101周年暨“忆初心、感党恩、庆七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演讲比赛活动。三是对2020年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批评意见无辣味,相关班子成员已在党组会上已认领该问题,并进行了自我批评。四是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须经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成效。

27.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填写,根据支委会研究记录,完善支委会研究同意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明确意见。二是认真规范填写 “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填写时间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至发展对象,按照每半年至少填写一次培养教育情况及鉴定意见,时间连续不间断。三是支部书记带头强化党建知识的学习,组织支部委员、支部党员学习党建业务知识5次,提升党建业务知识水平。

28.关于“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022年6月1日,局党组对7名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进行了免职。二是为鼓励干部职工干事热情,建立AB岗工作制度,明确13名同志为股室B岗,实行职责互助、岗位互补。三是探索创新“1234”工作模式,在不突破现有编制框架情况下,调整整合内设股室职能职责及人员,形成“1室、2个监管中心、3个监管股、4个服务中心”中心式工作模块架构,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缓解人少事多的困难。

2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2年6月28日,局党组免去原计量测试所所长、药化股股长职务,新任命计量测试所和药化股负责人。二是实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生产股、流通股、执法大队、餐饮股、政策法规股、计量测试所等14名干部职工进行轮岗交流。

30.关于“后备力量培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年轻干部培根铸魂夯基固本工程培训班,35周岁及以下33名年轻干部职工成为培训班学员,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培训。二是常态化开办业务大讲堂,通过股室业务骨干授课等方式,培训更多的业务骨干,积极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多方位培养干部。三是给年轻干部压担子,将6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提拔担任股室负责人、片区所所长等,充实单位中坚后备力量。四是向组织推荐正科级和副科级后备干部3名。

31.关于“未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任免、教育管理、激励等机制”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干部教育管理》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和干部队伍管理。二是完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局党组对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股室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股室给予通报批评,均纳入年度对个人绩效考核计分。三是开展“业务标兵”评选活动,在“七一”前夕,分层分类选树综合工作、执法办案、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业务标兵”14名。

(四)巡视巡察、审计及其他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32.关于“‘罚没物资管理混乱’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罚没物资管理制度,5月5日制订出台《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明确执法大队为责任股室。二是建立罚没物资出入库台账,明确物资保管人、出入库责任人等,2022年4月25日对罚没物资进行清点造册,完善罚没物品入库清单。

33.关于“编外人员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单位9名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分别于2022年6月、8月、12月以及2023年2月解除劳动关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经济补偿。二是加大争取汇报力度,按程序请示县政府同意解决18名编外聘用人员所需经费,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到岗开展工作。三是制定《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临聘人员工资、考核等,强化对编外人员的规范管理。

三、巩固整改成效抓实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加强学习,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立足实际,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突出问题,规范和稳定市场秩序、防范重大市场风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建设幸福奋进新屏山作出更多贡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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