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煤(生物质颗粒)招标公告
生产用煤(生物质颗粒)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委托对楚雄卷烟厂2015年10月-2016年9月生产用煤(生物质颗粒)采购(招标编号:GXT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准备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一、 项目名称:楚雄卷烟厂2015年10月-2016年9月生产用煤(生物质颗粒)采购。
二、 项目地点:云南省楚雄市。
三、 项目概况: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卷烟厂需采购生物质颗粒燃料,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本项目确定3个中标人。
四、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五、 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新版),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能开具17%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2、 具有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木材加工许可证(或木材经营许可证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该证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物质颗粒的生产或销售;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和专业技术保障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 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没有处于资产被冻结,财产被接管状态;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9、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10、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厂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木材加工许可证(或木材经营许可证或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1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7月29日起至2015年8月4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若邮购,国内须加付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楚雄卷烟厂新厂办公楼A103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 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1楼(云南分公司)
邮 编: 650106
联 系 人: 谢凡(云南分公司项目经理)
联 系 电 话: ****-********(云南分公司)
传 真: ****-********(云南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 招商银行昆明市高新支行
开 户 名 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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