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集中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市集中办公区电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询择优确定彭州市集中办公区电梯维护保养供应商,现诚邀具备合法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彭州市机关事务中心承担了彭州市各集中办公区的综合保障工作,为确保各集中办公区有序、安全运转,我中心拟通过公开比询引入高水准的供应商,为彭州市行政中心、彭州市第二办公区、彭州市第四办公区提供专业的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二、项目需求
(一)设备相关参数
1.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
数量:4部(1#、2#、3#、4#)
电梯品牌:三菱
产品型号:GPS-Ⅲ
控制楼层(1#、2#、3#):12层、12站、12门
控制楼层(4#):13层、13站、13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75m/s
2.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4号楼
数量:1部(1#)
电梯品牌:东芝
产品型号:CV300C
控制楼层(1#):5层、5站、5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m/s
3.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5号楼
数量:3部(1#.2#.3#)
(1)电梯品牌(1#、2#):三洋
产品型号:330VF
控制楼层(1#):6层、6站、6门
控制楼层(2#):5层、5站、5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m/s
(2)电梯品牌(3#):风行莱茵
产品型号:F8000
控制楼层(3#):3层、3站、3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m/s
4.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餐厅
数量:1部
电梯品牌:曼隆蒂森克虏伯
产品型号:MEL
控制楼层:2层、2站、2门
额定载重:800kg
额定速度:1.0m/s
5.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餐厅走廊
数量:1部
电梯品牌:风行莱茵
产品型号:TKG/LME3100
控制楼层:2层、2站、2门
额定载重: 1350kg
额定速度:1.0m/s
6.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行政中心6号楼
数量:1部
电梯品牌:上海统一精工
产品型号:NICE-C-1000-1.0m/s
控制楼层:7层、7站、7门
额定载重:1000kg
额定速度:1.0m/s
7.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第二办公区
数量:3部(1#、2#、3#)
电梯品牌:三菱
产品型号:LEHY-Ⅱ
控制楼层(1#):11层、11站、11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1.75m/s
控制楼层(2#、3#):10层、10站、10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2.0m/s
8.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第四办公区1号楼
数量:2部(DT1、DT2)
电梯品牌:日立
产品型号:LGE-1050-C060
控制楼层(DT1、DT2):4层、4站、4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1.0m/s
9.设备所在地地点:彭州市第四办公区3号楼
数量:2部(DT3、DT4)
电梯品牌:日立
产品型号:LGE-1050-C060
控制楼层(DT3、DT4):3层、3站、3门
额定载重:1050kg
额定速度:1.0m/s
(二)服务要求
1.例行维护要求
①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专业的电梯维修保养服务,对电梯及相关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加油和修理等,确保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常规维保频次为每半月一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②每次维修保养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报告。
③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相关事宜,年检费由采购人承担。
2.急修服务要求
项目服务期间,供应商须24小时提供紧急故障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处理服务,确保电梯系统正常工作。若遇电梯困人故障,维修人员需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困人故障,维修人员需在60分钟内到达现场。
3.技术标准
供应商在执行本服务项目时,设备检修维护工作的检查、检修、测试、验收应遵照有关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包含但不限于:
①《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7588-2003(2015);
②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③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④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含第1、2号修改单);
⑤DB51/T2239-2016《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4.维保配件要求
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期间,单价在200元及以下的电梯维保常用易损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专用配件,经供应商向我中心安全主管科室申请同意后,由采购人提供。价格确定方式为由双方在采购人所在地进行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
5.人员要求
①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维保人员应不少于2人,且均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梯)。
②电梯维保、维修人员须统一公司着装,配工牌上岗,劳保用品齐全(包括安全帽、上衣、裤子、防砸鞋、手套等),每人独立一套工器具用于电梯维修及维保。
三、采购预算和服务期限
(一)采购预算:不超过12.0万元/年
(注:每名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交通费、零星配件费、税费等所有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无效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本次比询。)
(二)服务期限:供应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
四、现场勘查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因现场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现场踏勘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五、项目验收及付款
履约期间,采购人将按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将向供应商支付25%服务费。若在履约期间供应商有考核不合格的记录,采购人将扣除相应费用后再行支付服务费;供应商收到采购人的开票通知后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将费用支付到供应商指定账户。
季度考核标准(见附件1)。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材料递交及综合评审
(一)响应文件递交
所有参与比询的供应商均需递交响应文件一份,文件须完全密封,文件内所有资料均应真实有效,加盖企业鲜章。
(二)响应文件组成(至少包含以下几项)
1.资格审查响应资料:
(1)承诺函(供应商需对是否满足报名条件中的各项内容分别进行承诺);
(2)委托书(非法人投标);
(3)授权书(分公司投标);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复印件;
2.综合评审响应资料
(三)递交时间及地点
所有响应文件均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00现场递交,地点为彭州市行政中心1-0304室。
(四)综合评审
1.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彭州市机关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2.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专业、诚信。
3.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即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响应资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程序。
2.综合评分:即结合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服务方案、过往业绩等,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
本项目评审结果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28-********
标签: 电梯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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