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2024年度西安市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2023-2024年度西安市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2024年度西安市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C2023-034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西安市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2,1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西安市上半月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6,0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6,0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416,080.00416,0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合同包2(2023-2024年度西安市下半月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6,0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6,0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1(批)详见采购文件416,080.00416,08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西安市上半月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2023-2024年度西安市下半月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2024年度西安市上半月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2(2023-2024年度西安市下半月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6:3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供应商如不参与项目磋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项目联系人(邮箱:*********@qq.com)。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向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4、本项目分两个包,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包,但最终只能中一个包。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室

联系方式:029-********-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凤小宇、赵凡、张聪聪

电话:029-********-808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服务 河长制 断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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