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公告(项目编号:宁铁代服招〔2023〕013号)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公告(项目编号:宁铁代服招〔2023〕013号)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公告
项目编号:宁铁代服招〔2023〕013号
1. 入围条件
本入围项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已经批准实施,委托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现进行公开入围,广纳英才,特邀请有合作意向的潜在申请人提出入围申请,助力铁路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2. 项目概况与入围范围
为推动更多、更强的外部专业律师团队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提供专业、前沿的法律服务,助力集团公司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防范经营风险、廉政风险,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入围方式,选取外聘律师事务所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期限至2025年3月31日。(注:申请人入围并不意味着获得具体的法律服务业务,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向申请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额及金额)
3. 申请人入围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柳州、南宁、百色、玉林、梧州市区(任何一地)或广东省湛江市设有常驻机构,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硬件设施。
3.1.2 申请人须成立五年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批准日期至入围申请截止时间达到五年及以上),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的,参照律师事务所的资质。
3.1.3申请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2020年以来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
3.1.4申请人须具有专职律师15人及以上。
3.1.5申请人须组建2人及以上的律师团队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已组建的律师团队中途不得更换成员,服务期限内有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者离开申请人律师事务所的,须在3日内通知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并经同意后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律师替补)。
3.1.6申请人须组建的律师团队均需具备律师资格,执业5年以上,经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合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以来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社会信誉和形象良好。
3.1.7申请人具有为政府机关、大中型国有企业服务的经验。
3.1.7申请人未被国家、行业暂停或者取消合作资格,且书面承诺近五年内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控股合资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若如何一环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入围资格,并按入围评分顺序增补相应申请人入围。
3.1.8申请人须承诺对各项服务的价格或费用给予最大优惠。专项代理服务费用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费用以广西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为依据,一审按优惠30%~50%计费;
(二)代理一审后继续代理二审、再审的,按一审的70~80%计费;
(三)未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计费;
(四)无金额的诉讼标的或按标准计费低于叁仟元的,按每件叁仟元计费;
(五)劳动争议纠纷案不按金额标的计费,五人以下的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每个阶段每案按贰仟元计费,超过五人以上的部分,每个阶段每案按壹仟元~壹仟伍佰元计费;
(六)代理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根据执行难易程度确定代理费,原则上按风险代理或半风险代理计费,律师代理费为实际执行回款18%以内。
3.1.9服务期内,申请人不得再代理与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如有违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入围资格。(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共计56个,具体机构列表名单在入围后会及时向申请人发放)
3.1.10本次入围不接受联合体入围申请。
4. 入围数量、方法
入围数量为23~30家律师事务所。详见下表:
顺号 | 选聘分布 | 外聘律所数量(家) | 铁路单位数量(家) | 律所常住机构要求 |
1 | 南宁地区 | 12~15 | 南宁市区25家(含集团公司本级),百色地区3家,防城港1家 | 南宁、百色市区 |
2 | 柳州地区 | 8~10 | 柳州市区15家,桂林市区5家 | 柳州、桂林市区 |
3 | 玉林地区 | 2~3 | 玉林市区2家,梧州市区2家,广东湛江市区2家 | 广西玉林、梧州和广东湛江市区 |
4 | 知识产权 专项 | 1~2 | — | 南宁市区 |
合计 | 23-30 | 56 |
入围采用评分制,对报名的申请人按既定评分项目、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各市区域的入围申请人(若出现得分相同并列时,名额可以增加,得分相同并列的申请人均为入围合格申请人)。
5. 入围审查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入围申请报名表(附件1:入围申请报名表)发送至邮箱qfb0314@163.com,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
6. 入围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入围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8时00分至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递交入围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道大酒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大厅403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入围申请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委 托 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企法部
组织机构: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廖工、黄工
传 真:0771-*******
电子邮件:qfb0314@163.com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入围申请报名表
申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地址 |
日前:2023年3月日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公告补遗(范例)
各入围申请人:
现对2023年X月X日发布的“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公告”(项目编号:宁铁代服招〔2023〕013号)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申请人入围要求:“3.1.2申请人须具有五年及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达到五年及以上)”更改为:“3.1.2申请人须具有五年及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批准日期至入围申请截止时间达到五年及以上)”。
其余按照入围公告要求不变。
XXXXX
2023年X月日
标签: 外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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