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外运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外运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污水外运处理项目已由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南区汇源大道与清水二路十字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因水处理中心中水回用装置、浓盐水装置工程建设滞后,无法按期投入使用,导致锅炉点火后运行所产生的废水无法处理,为保证各装置按公司开车节点计划有序进行,现申请将生产废水外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送方式采用罐车拉运。
2.3服务期: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1天,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开车情况进行确定。
2.4招标范围:对锅炉点火后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包括制备脱盐水、循环水排污及锅炉定、连排产生的清净废水,以及清净废水产生的中水浓排水进行外运,具体范围和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污水或类似运输服务业绩合同;
3.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6投标人没有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黑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3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资料:①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xggzyjy.cn/)报名回执单;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连续6个月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社会缴纳证明(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退休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相关联的退休证书),若法定代表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投标人资格条件3.1-3.8条所有资料(3.5、3.6、3.8条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3.7条提供网站截图)。以上资料需采用A4纸幅面并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wangling1@cntcitc.com.cn),发送邮件时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同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5(不见面开标);本项目接受邮寄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及内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5(不见面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榆能化学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南区汇源大道与清水二路十字
联 系 人:王涵蕾
电 话 :177*****10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9层
联系人:王玲、张琳卿
电话:0912-******* 137*****313
电子邮箱:wangling1@cntcitc.com.cn

标签: 污水外运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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