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8+6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
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8+6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
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8+6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8+6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海南港航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集装箱装卸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洋浦小铲滩集装箱码头泊位。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
招标范围
备注
1
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8+6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
65T-70M岸桥(轨距为35米)设计、设计审查、制造、检验和监造、安装、调试、整机运输卸船至现场、现场的补漆、调试、试车、验收、技术培训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向买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安装申报、取得岸桥的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和获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分两批供货:
1.第一批8台;
2.第二批6台。
交货期:分两批供货,第一批 8台岸桥的交货时间是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第二批 6台岸桥的交货时间是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买方提前一年决定交货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a、投标人需持有企业属地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书或执照。
b、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的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同一个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为同一品牌,否则作废标处理。同一品牌的货物只接受一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c、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许可等级为A级,该许可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相关产品要求。
d、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提交承诺函)。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有过累计不少于5台吊具下额定起重量为65t且外伸距为65m两个参数同时满足及以上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交承诺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3.6 .投标人须积极响应“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相关要求”,确保业主单位获得增值税减免的等额优惠(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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