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局、二十四局北沿江、土木集团淮安学校、城建集团张家港地块、后塍片区、十一局江阴南线、十二局建宁西路、十四局宁芜铁路、通甬高铁、十八局、二十局徐明高速、二十四局江平东路、李港水厂、海泰项目物资联合采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局、二十四局北沿江、土木集团淮安学校、城建集团张家港地块、后塍片区、十一局江阴南线、十二局建宁西路、十四局宁芜铁路、通甬高铁、十八局、二十局徐明高速、二十四局江平东路、李港水厂、海泰项目物资联合采购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局、二十四局北沿江、土木集团淮安学校、城建集团张家港地块、后塍片区、十一局江阴南线、十二局建宁西路、十四局宁芜铁路、通甬高铁、十八局、二十局徐明高速、二十四局江平东路、李港水厂、海泰项目物资联合采购

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3-23

1.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2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国铁集团、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海太过江通道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代建单位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

1.4招标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淮安通甫路学校初中部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产业发展办公室。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5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张家港高铁新城西北片区项目张地2021-C13号地块)。业主: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6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业主: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7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业主: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1.8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 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国有政府性资金。本工程属于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 资金已落实。

1.9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芜铁路扩能改造NWZQ-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宁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10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业主: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金全部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1.11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明高速贾睢段XM-TJ11标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项目自筹。

1.12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明高速贾睢段XM-TJ4标项目部。业主: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业主付款。

1.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扬州市市政建设处。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1.14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李港水厂取水管穿越沪通铁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业主:南京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1.15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业主: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11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71+630~DK316+172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47.24公里,含通泰扬特大桥(含扬州东高架站)47.24公里,扬州东动走线和存车场。设11#、12#梁场共同承担标段内1**8孔箱梁制、运、架。无砟轨道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及运输)。工程造价:58亿,合同总工期:**25日历天。

2.1.2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工程HSZQ-3标。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沪宁段正线DK26+571~DK47+041站前及相关工程,正线长度20.47公里。含上海特大桥桥长6.5公里、太仓站特大桥桥长0.7公里、太仓特大桥桥长11.4公里、南沿江至沪渝蓉场联络线特大桥桥长2.82公里及沪渝蓉场至南沿江联络线特大桥桥长1.82公里,路基工程长度1.72公里、太仓站。设2#梁场承担标段内764孔箱梁制、运、架。无砟无轨道施工,设CRTSⅢ型板场1处(供应范围项目起点至DK62+402)。工程造价:34亿元,合同工期为60个月。

2.1.3 海太过江通道(公路)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位于海门区天补镇补南村,线路全长1.5km,起始桩号为K40+787,终止桩号为K42+287,节点位于沪陕高速公路的南侧,宁启铁路海门站西侧,处于南通东站与海门站区间,距南通东站19.6km,距海门站约5.4km。全部为桥梁段,共13联,是主线跨沪陕高速公路特大桥的一部分。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桥梁单幅宽度17.3m,设计速度120km/h。涉铁段1~3联(K40+787.124~K41+153.634)全长366.51m,其中第一联采用(22.51+40+2×30)m预制组合箱梁跨越宁启及通海港铁路,道路设计线与宁启铁路相交处铁路里程为K301+410.103(511#~512#铁路墩之间),公路桩号为K40+838.**8;道路设计线与通海港铁路相交处铁路里程为DK4+617.505(124#~125#铁路墩之间),公路桩号为K40+855.957,道路设计线与宁启铁路法线夹角为117°。非涉铁范围段第4~13联(K41+153.634~K42+287.134)全长1133.5m,桥跨布置为:(27+26.5)+3x(4x30)+2x (3x35)+5x30+3x (4x30)m,除第四联(27+26.5)采用装配式PC箱形简支梁外,其余第5~13联均采用装配式PC箱形连续梁,除第四联桥梁角度为107/100°/90°外,其余联桥梁角度均为90°。本标段范围内主要施工内容上部结构、下部结构、桥梁附属结构(包含支座、伸缩缝、防撞护栏、桥面混凝土铺装层、防水层、桥面排水、防抛网),铁路电力设施迁改等。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5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1月。

2.1.4 通甫路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73㎡,总建筑面积*****.29㎡,工程总造价2.31亿元。本工程由教学楼,实验楼,风雨操场,行政图书楼,中学食堂、公寓,体育馆,多功能报告厅,地下车库,露天操场等配套工程组成,承包施工范围有桩基、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人防、道路景观绿化亮化、运动场及附属配套工程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2.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04.08。

2.1.5 张家港高铁新城(西北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配套投资建设项目张地2021-C13地块安置房、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含桥梁)、景观绿化工程、安置房及公建配套等工程。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1)市政工程:①新建道路(含桥梁)约 ***** 米,其中新建 2 条快速路约 8728米;新建 5 条主干路约 8877 米;新建 9 条次干路约 6041 米;新建支路约 ***** 米,改建道路(含桥梁)约 7694 米;②智能交通工程;③景观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绿地建设、防护绿地和水域景观,其中公园绿地约 ****** 平方米,防护绿地约 ****** 平方米,水域景观约 ******.5 平方米。

(2)安置房及公建配套工程,包括学校、体育中心、综合医院、文化设施、社会福利设施、行政办公、社会停车场、供电设施、邮政设施等工程。其中:安置房的总用地面积约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30 万平方米;公建配套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02 万平方米。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高铁新城西北片区,项目占地约 8.1 平方公里(不含黄泗浦生态园),其中西片区 2.8 平方公里(北至华天路,南至新泾路,西至二干河东路,东至双鹿路),北片区 5.3 平方公里(北至张扬公路,南至南苑路,西至西环路,东至新 204 国道)。

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3 月1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子项工程施工周期约24 个月。

2.1.6 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作。该项目为建筑工程(含住宅及配套商业),总占地面积约5.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计容)14.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4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施工周期为1091日历天。

2.1.7 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km/h,主线均采用桥梁形式,桥梁标准宽度为 33.1m。起点顺接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引线,芙蓉大道至南云路段利用规划廊道(规划西外环路线位),之后在锡澄运河东北侧穿越,上跨锡澄路、下穿在建南沿江铁路及规划盐泰锡常宜铁路、上跨新长铁路及改建新长铁路,与沪武高速交叉,终于徐霞客大道,全长 11.5km(主线均为桥梁)。全线共设置互通 2 处,分别为南闸互通、徐霞客枢纽(复合式互通)。

项目开工日期:2022 年 11 月 1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 年 6 月 30 日。

2.1.8 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起点(RK7+670)至管幕工作井(RK8+031.078),含管幕结构法穿越仪凤段,总长度约361.078m,其中明挖暗埋段长297.237m,管幕结构段(管幕结构法工作井)长64.841m,断面面积463.6m2~701.38 m2,基坑宽度21.35~27.856m,基坑深度21.1~26.17m。工程内容包含零星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不含渣土外运),隧道主体工程、道路工程、管幕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等。项目开工日期:2021年10月12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9月27日。

2.1.9 宁芜铁路南京东至芜湖东段线路电气化扩能改造及相关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安徽省马鞍山市、芜湖市;既有线路全长101.8公里,改建后线路全长102.2公里,包括沧波门站至古雄站外绕改线长度29.7公里,其余线路改造长度72.48公里。 NWZQ-1标项目穿越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秦淮区、雨花台区、江宁区,里程范围包括南京东至南京南隧道终点(DK000+000~DK033+742),其中路基15.86公里,土石方28.9万方;隧道1座/12.072公里(不含已实施段),其中明挖段2463.4m,盾构段2388.7m,暗挖段7220.7m;单线桥梁3座/3.743公里、涵洞5座/96.82横延米;无砟道床15.79单线公里;及桥面系、声屏障、水沟电缆槽、综合接地等附属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2-12-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05-31。

2.1.10 TYZQ-1标里程范围为DK53+017~DK66+121,正线长度13.104公里,含苏州东隧道13.026公里(含隧道明挖敞口段部分),路基0.078公里。设管片场1处,含TYZQ-1、2标段范围内隧道管片预制。无砟轨道、道岔道床施工(不含CRTSⅢ型板制作),轨道精调。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12月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2月7日。

2.1.11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的“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纵六线”的组成部分,编号为 S65。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台高速苏鲁省界以南约 3.4km 处,设置江庄枢纽,途经贾汪区江庄镇、大泉街道、茱萸山街道、汴塘镇、耿集办事处,铜山区大许镇、单集镇,睢宁县王集镇、双沟镇,邳州市八义集镇共 4 个区县 10 个乡镇,终点止于与淮徐高速交叉处的睢宁西枢纽,接已建的徐明高速睢宁至明光段,路线全长约 63.697km。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34.5 米(整体式路基)/2X17 米(分离式路基);项目起点江庄枢纽涉及京台高速公路 4.5 公里扩建部分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由 28 米拓宽至 42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XM-TJ11 标段:里程桩号为 K55+500-K63+220,包含的主要工点有:吴桥互通、乡道 Y802 中桥、乡道 Y801 中桥等(不含古黄河桥 K62+136.7~K62+836.7)。该标段主线里程长度 7.72 公里。建安费约 4.28 亿元。XM-TJ11 标段:上述标段桩号范围内主线、匝道的地基处理;路基桥梁及相关预留预埋工程(不含古黄河桥);分离式立交路基桥梁(含搭板、路面及伸缩缝等);涵洞;通道;线外工程;土方工程;防护排水设施;防洪影响补偿工程;不含主线桥梁和通道的搭板、路面、交安、绿化、环保、房建、机电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7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2月。

2.1.12 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贾汪至睢宁段(徐州东部绕越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的“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纵六线”的组成部分,编号为S65。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台高速苏鲁省界以南约3.4km处,设置江庄枢纽,途经贾汪区江庄镇、大泉街道、茱萸山街道、汴塘镇、耿集办事处,铜山区大许镇、单集镇,睢宁县王集镇、双沟镇,邳州市八义集镇共4个区县10个乡镇,终点止于与淮徐高速交叉处的睢宁西枢纽,接已建的徐明高速睢宁至明光段,路线全长约63.697km。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整体式路基)/2X17米(分离式路基);项目起点江庄枢纽涉及京台高速公路4.5公里扩建部分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由28米拓宽至4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XM-TJ4标段:里程桩号K15+300~K22+400,包含的主要工点有X302改线、十里花溪改河、贾龙线中桥、十里花溪中桥、督公湖大桥、输油管道2号大桥、G206苏鲁省界改线分离式立交桥、许阳路分离立交桥、K17+121.769 车行天桥等。X302改线、K17+121.769 车行天桥部分工作内容包含路面。该标段主线里程长度7.1km。合同工期:24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30天。

项目开工日期:2022年7月2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4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30天。

2.1.13 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是扬州市“五横七纵”快速路网的重要一横,本项目是中心城区北部东西向快速联系通道,可以联接主城、生态科技新城以及江都,分流文昌路过境交通,是完善扬州快速路网的重要一环。江平东路东延工程起于运河北路互通,终点位于金湾路互通,全长6.69Km。
本标段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起于风凰河东岸,依次跨越凤凰路、泰李路、太平河、太平河支路、凤凰岛路、凤凰岛78大道,终于金湾河西岸。项目道路总长约2.6km,其中,风凰节点采用主线上跨、辅道平交方式,主要以地面快速路为主。主线按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km/h,一般路段标准速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km/h,一般路段标准26.5m;辅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路面全宽42m(不含预留铁路桥墩)。本项目新建桥梁4座,其中跨太平河桥梁3座(主线桥1座+辅道桥2座)、跨凤凰路和凤凰岛路主桥各1座,泰李路箱涵1处。同步实施巿政管网、交安设施、道路照明及绿化迁改等配套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22.08.01,

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02.19。

2.1.14 南通市李港水厂取水管穿越沪通铁路工程主要包含2座顶管井、1段顶管。2座顶管井位于长江大堤外浅滩,距离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水平距离分别为43m、97m;采用顶管施工工艺,管线为2根DN2600钢管(壁厚28mm),过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段,即1#井到2#井间采用外套φ3000钢筋混凝土管作为护管。项目开工日期: 2023.03.1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 2024.3.14。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GC08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2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⑤质量保证能力: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⑥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2019年以来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包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ii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iii(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GC06、GC07包件兼投不兼中,GC01-03包件兼投不兼中。

GC09-10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一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业主推荐生产企业:GC09-沙钢、永钢、宝钢;GC10-沙钢、永钢。

GC1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业主推荐生产厂家:沙钢、鞍钢、南钢、永钢、马钢、济钢、宝武钢铁、安阳钢铁,中新,联鑫,冷钢。

GC1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 1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 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 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 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0 年至 2021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 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 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 厂品牌,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GC13-1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所供应品牌应为江苏省一类钢厂。当遇货物紧缺等不可抗力影响选择其他品牌送货的应当提前与项目部沟通。

GC1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2021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近两年内,任意一年营业额达到*****万元(含)人民币;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⑤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如投标人为贸易公司,则公司成立时间不得低于6年,即该公司成立时间应在2017年3月15日前。

SN01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唯一授权函必须提供生产厂联系方式,如果投标人出现授权函作假直接扣除所有投标保证金;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 两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ii 因本标段其余包件水泥生产厂家均为海螺水泥厂,考虑产能及保供等因素,且一次招标时约定同一水泥生产厂及授权代理商不能中标所有包件,故本次招标不接受海螺水泥厂及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SN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1份;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iii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主推荐厂家范围:

1、海螺集团(中国水泥厂)

2、海螺集团(宁国水泥厂)

3、句容台泥水泥有限公司

4、南京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5、中建材天山水泥厂

6、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

7、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8、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

9、海螺集团(白马山水泥厂)

10、中建材南方水泥厂

11、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

12、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SN03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商、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中转库水泥参与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少二份2020年至2022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供货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水泥供应量不低于2000吨/月、单一客户月供应量不低于3000吨/月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结算单等)。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需提供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9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现场储存水泥的水泥罐。

SN04-05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及该生产厂授权的代理商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GJX01-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及以上;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2020年至今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⑤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两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i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ii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0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iii(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GJX04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应为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GJHW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③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⑤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2023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⑥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⑦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ZZ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须具有投标物资及其配套材料的生产厂生产资质、生产许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生产投标物资配套材料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壹拾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须提供合格证及有效的自检合格证明文件;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

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生产厂家或品牌;报名成功后有设计图纸透过邮箱进行发送。

II特殊要求:

“江苏平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江苏扬州合力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润通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常熟市双惠路桥工程构件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河北宝力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衡水市橡胶总厂有限公司”

“衡水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川双建路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大通路桥机械有限公司” “洛阳双瑞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CY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

XC01-02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3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2022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1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月-2022年12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招标: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询)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

(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4)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5)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6)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7)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XC03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后,于2023年03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22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并及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线下缴纳标书费、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账号:302*****005472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SHJC-2023-23 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需在云采平台上传付款凭证后下载标书。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qq.com。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由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将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电子邮箱。

5.3未按规定从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索要纸质招标文件。持付款凭证前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505室领取。

5.4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06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的“供方子门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递交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投标文件名称格式为:公司全称+包件号。

7.开标

7.1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04月06日9时00分。

7.2开标方式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线上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各投标人务必安排专人准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2023年03月17日至2023年03月22日有效。

9.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现代农业园海棠路一号

联系人:温中

联系方式:173*****379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曹王林园场英雄组1号

联系人:刘可心

联系方式:153*****100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芜铁路扩能改造NWZQ-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99号

联系人:黄华哲

联系方式:**6*****202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泰安镇凤凰岛路70号

联系人:陈杰

联系方式:138*****829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鹿苑镇滩里村金谷路

联系人:曹政 张思民

联系方式: 135*****115 **********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 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84号

联系人:梁存珍

联系方式:**8*****655

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水芙路中铁十四局项目部

联系人:王宏

联系方式:**559779977

招标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淮安通甫路学校初中部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通甫路与明远路交汇处

联系人:黄正瑞

联系方式:**571136726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明高速贾睢段XM-TJ11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寿山村

联系人:赵天佐

联系方式:15693928987

招标人: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明高速贾睢段XM-TJ4标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将军大街55号汉景园大酒店中铁二十局徐明高速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史晓兵

联系方式:**636619989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李港水厂取水管穿越沪通铁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蛟龙路李港水厂项目部

联系人:周文立

联系方式: **860510277

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锡澄路886号

联系人:万成成

联系方式:**696225097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海太过江通道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

地址:海门区天补镇补南村

联系人:陆秀峰

联系方式:15252911991

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蒲头镇汉东村一组100号

联系人:金友钢

联系方式:17853917066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5楼505室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801588815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钢材

GC01

26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

1500

10

2

钢材

GC02

28370

1500

10

3

钢材

GC03

**940

1000

10

4

钢绞线

GJX01

6300

1000

10

5

钢材

GC04

2848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

1500

10

6

钢材

GC05

39760

2000

10

7

钢材

GC06

22590

1500

10

8

钢材

GC07

22490

1500

10

9

钢材

GC08

25840

1500

10

10

钢绞线

GJX02

3900

800

5

11

钢绞线

GJX03

2300

800

5

12

水泥

SN01

59000

800

5

13

型材

XC01

4684.098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芜铁路扩能改造NWZQ-1标项目经理部

800

5

14

型材

XC02

4684.098

800

5

15

钢绞线

GJX04

2000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平东路东延涉铁应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500

2

16

钢材

GC09

1**62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后塍片区一号地块城市更新项目经理部

800

5

17

钢材

GC10

15074.4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张地2021-C13号地块)

800

5

**

水泥

SN02

5000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宁西路过江通道江南连接线-主线隧道东延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500

2

19

型材

XC03

1350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站前Ⅰ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500

2

20

钢材

GC11

5060

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淮安通甫路学校初中部工程项目经理部

500

2

21

橡胶支座

ZZ

2376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徐明高速贾睢段XM-TJ11标项目经理部

500

2

22

钢材

GC12

1977.339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李港水厂取水管穿越沪通铁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500

2

23

水泥

SN03

14310

500

2

24

钢筋焊网

GJHW

1062.5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徐明高速贾睢段XM-TJ4标项目部

500

2

25

钢材

GC13

23410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JJSD-JY1标段项目部

1500

10

26

钢材

GC14

7456

500

2

27

水泥

SN04

82000

800

5

28

水泥

SN05

32000

800

5

29

钢材

GC15

10792.0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江苏工程有限公司(海太过江通道上跨宁启铁路、通海港铁路立交工程项目部)

800

5

30

柴油

CY

98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Ⅺ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500

2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淮安,江阴,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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