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说明书
承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说明书
承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2020~2025年)
说 明 书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
目 录
3.2.2 《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2.5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
3.2.7 《承德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
**0">4.3.2 目标确定因素2:相关政策要求
**1">4.3.3 目标确定因素3:河北省其他城市对标
**2">4.3.4 目标确定
**3">4.4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4">4.4.1 目标确定因素1:发展现状
**5">4.4.2 目标确定因素2:相关政策要求
**6">4.4.3 目标确定因素3:河北省其他城市对标
**7">4.4.4 目标确定
**8">4.5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9">4.5.1 目标确定因素1:发展现状
**">7.2 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
9.1.1 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相关技术发展与激励措施
9.1.2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打造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根据国家、河北省及承德市对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不断推动承德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在对承德市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承德市实际情况,制定承德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将空间落实和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合理制定规划目标以及技术路线,明确规划分区及指标控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有序推进承德市绿色建筑工作,全面提升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建设山川秀美、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
1.2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修正)
(5)《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0修正)
(1)《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
(2)《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3)《承德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2015)
(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2019)
(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GB/T *****-2015)
(4)《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GB/T *****-2017)
(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
(6)河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16)
(7)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185-2020)
(8)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2019)
(9)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DB13(J)/T8323-2019)
(10)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52-2020)
(11)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59-2020)
(12)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60-2020)
(13)《农村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74-2020)
(14)《河北省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1)《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
(6)《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7)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冀建质〔2012〕330号)
(8)《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
(9)《河北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冀建科〔2018〕22号)
(10)《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
(1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
(12)承德市政府办《承德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3〕104号)
(13)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承市建发〔2013〕111号)
(14)承德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和规划《关于落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承市建发〔2013〕152号)
(15)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承市建发〔2014〕152号)
(16)承德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承市建发〔2015〕9号)
(17)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8〕79号)
1.3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施行《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推动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引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1.4 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民群众从被动到积极主动参与的角色转变,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不断提升建筑品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落实绿色、低碳、节能、高效的发展理念,促进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引导和推广绿色建筑的可持续发展途径。
坚持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在全面评估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的既有规划与现状的基础上,分析绿色建筑发展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总体发展目标。结合承德市区位发展要求,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坚持适度超前、稳中求进的原则,明确合理可行的绿色建筑规划实施路径。
坚持机制创新,协调发展。依靠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推动承德市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全面发展。加大政府引导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发展引擎,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推广绿色金融,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持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抓好绿色建筑提质、建筑能效提升、建造方式革新、绿色产业培育、技术创新驱动、典型示范带动,促进建筑由“浅绿”到“深绿”、从单体到街区(社区)等区域单元,从规划、设计、建造到运行管理,从绿色建筑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针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根据区域、市场和产业发展实际,研究确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并加大推动力度,务求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引领,不断开拓新思路。积极开发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关键技术,推动创新成果,不断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推进新型墙材和高性能门窗的应用。不断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预制构件形式和工法工艺。
1.5 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20年~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1.6 规划范围根据《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承德市市域作为规划范围,面积为3.95万平方公里。
重点规划区域为承德市中心城区,包括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40.08平方公里、双峰寺地段43平方公里、老西营地段13.5平方公里、上二道河子地段6平方公里、山庄外庙周边地段23.5平方公里、狮子园地段2.5平方公里、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12.8平方公里、山庄南地段9.5平方公里、南园地段10平方公里、火车站周边地段10.4平方公里、开发西区地段8平方公里、大石庙地段14.6平方公里、闫营子地段5.3平方公里、冯营子地段14平方公里、太平庄地段2.96平方公里、鹙窝砖瓦窑地段12.8平方公里、上下栅子地段15.6平方公里、上板城地段55.2平方公里、元宝山周边地段9.89平方公里、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22.56平方公里、双塔山周边地段20.09平方公里、下湾地段26.58平方公里、喀喇河屯周边地段38.8平方公里、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15.77平方公里、偏桥子陈栅子地段23.56平方公里、绿核地段64.1平方公里,共26个控制单元,重点规划面积521.09平方公里。
非重点规划区域的绿色建筑规划控制要求参照重点规划区域的相关要求执行。
注:本规划对规划范围界定、目标单元划分及相关规划目标确定等依据《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承德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待承德市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后,部分内容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适当调整。
承德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地理位置东经115°55′~119°15′,北纬40°11′~42°40′。市域东西最大距离280公里,南北最大距离268公里,总面积3.95万平方公里,是河北省面积最大的市。承德辖3区1市7县: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平泉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隆化县、滦平县、承德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地理上南邻京津,北接赤峰和锡林郭勒盟,东临朝阳、秦皇岛、唐山,西毗张家口。市区距北京市225公里,距天津市304公里,距石家庄市544公里,与京津相邻边界294公里。是连接京津辽蒙的重要节点城市,具有“一市连五省”的独特区位优势。
2.2 环境与资源现状承德境内地形复杂,山脉纵横,河流交错。地势自北向南倾斜,北部为内蒙古高原的东南边缘,中部为浅山区,南部为燕山山脉,是内蒙古高原向华北平原的过渡带。承德市地形有高原和山地两大类型,高原占全市面积的10.5%,山地占全市面积的89.5%。全市平均海拔3**m。坝上地区海拔1100~18**m,接坝地区海拔600~1100m,坝下地区海拔300~800m。境内最高峰雾灵山海拔2118.2m。
承德市境内水系分属滦河、潮白蓟运河、辽河、大凌河四个水系。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7.6亿立方米,是河北省内少有的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和京津冀水源地之一。
承德市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有98种,探明的钒钛、钼、萤石储量分别居全国第2、第4和第4位,铅、银、铂、钯、磷矿储量居河北省首位。
承德市森林覆盖率在京津冀地区最高。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6.7%,是华北的“生态绿肺”和“天然氧吧”。
2.3 社会经济2019年末,承德市常住总人口达到358.27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3%。人口最多的县、市(区)为平泉市,常住人口45.5万人;人口最少的县、市(区)为营子区,常住人口6.34万人。其余各县、市(区)依次为围场县42.8万人,承德县39.4万人,隆化县37.7万人,丰宁县36.6万人,双桥区34.8万人,兴隆县32万人,滦平县29.5万人,宽城县25.8万人,双滦区16.4万人,开发区11.5万人。
2019年承德市生产总值1471.0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8.0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488.5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684.5亿元,增长11.7%。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9.4:35.5:45.1调整为20.3:33.2:46.5。
2019年全部财政收入230.0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2.5亿元,增长7.6%。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15.4亿元,增长13.1%。
2019年民营经济增加值966.5亿元,比上年增长7.2%,增速比生产总值快0.7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7%。民营经济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6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479.7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448.2亿元,增长10.9%。
据抽样调查,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10.9%。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增长12.0%。
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及房价等综合情况如表2-1。
表2-1 承德市各县(市、区)社会经济及房价等综合情况
序号 | 县(市、区) | 县城建成区面积 (km2) | 面积(km2) | 2019年GDP (亿元) | 2019年末常住人口 (万人) | 2019年1-11月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 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 2018年9月新房平均房价 (元/m2) | 2018年9月二手房平均房价 (元/m2) | 2019年9月新房平均房价 (元/m2) | 2019年9月二手房平均房价 (元/m2) | 2020年9月新房平均房价 (元/m2) | 2020年9月二手房平均房价 (元/m2) |
1 | 双滦区 | 20.09 | 2** | 136 | 16.4 | 10.00 | 7419 | 7837 | 8586 | 8009 | 7910 | 7956 | |
2 | 双桥区 | 35.04 | 524 | 219 | 34.8 | 10.00 | |||||||
3 | 宽城县 | 12.74 | 1933 | 149 | 25.8 | 10.30 | 4572 | 5437 | 5280 | 5913 | 5718 | 6473 | |
4 | 滦平县 | 9.483 | 2993 | 145 | 29.5 | 11.10 | 9411 | 9567 | 8874 | 9882 | 9090 | ||
5 | 营子区 | 2.587 | 148 | 28 | 6.34 | 3.60 | / | 6000 | 9930 | 6000 | 9930 | ||
6 | 隆化县 | 10.32 | 5474 | 143 | 37.7 | 4.80 | 6608 | 7642 | 7086 | 7405 | 6855 | 7579 | |
7 | 围场县 | 12.7 | 9058 | 155 | 42.8 | 5.10 | 6100 | 7147 | 6774 | 7307 | 7860 | 8363 | |
8 | 兴隆县 | 9.47 | 3116 | 113 | 32 | 6.20 | 8730 | 8607 | 8630 | 8199 | 8680 | 8389 | |
9 | 丰宁县 | 16.4 | 8747 | 119 | 36.6 | 8.10 | 6776 | 7767 | 7402 | 7969 | 6975 | 6462 | |
10 | 承德县 | 7.985 | 3633 | 127 | 39.4 | 6.30 | 6559 | 6598 | 7462 | 6716 | 7533 | 7698 | |
11 | 平泉市 | 20.97 | 3297 | 135 | 45.5 | 6.10 | 5753 | 7719 | 6876 | 7755 | 6781 | 8047 |
2013年以来,承德市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如表3-1。承德市从政策引导、组织专项资金、加强工作管理等多方面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
表3-1 承德市相关政策
1 | 承德市政府办《承德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市政办字〔2013〕104号) |
2 | 承德市住建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方案》(承市建发〔2013〕111号) |
3 | 承德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和规划《关于落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承市建发〔2013〕152号) |
4 | 承德市住建局 承德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承市建发〔2014〕152号) |
5 | 承德市住建局《关于加强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承市建发〔2015〕9号) |
6 | 承德市财政局 承德市住建局《关于下达2015年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推动绿色建筑及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承财建〔2015〕49号) |
7 |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8〕79号) |
8 | 承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管理的通知》(承市建明电〔2019〕4号) |
9 | 承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材料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承市建发〔2020〕33号)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印发承德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3〕104号)中明确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张百湾、凤山、六沟三个产业示范(聚集)区新建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同年,承德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和规划发布的《关于落实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承市建发〔2013〕152号)中明确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建筑项目分期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自2014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张百湾、凤山、六沟三个产业示范(聚集)区新建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必须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德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 《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承市建发〔2014〕152号)要求,推动太阳能生活热水建筑应用,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以及按有关规定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项目,一律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2018年8月,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到“十三五”末,进一步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体系,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环京津的丰宁、滦平、兴隆三县完成预制构件生产线建设并投产;到“十四五”末,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2019年全面启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市累计开工建设被动房不低于20万平方米。
3.1.2.1 绿色建筑
通过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承德市绿色建筑面积及绿色建筑占比逐年增加。承德市全市累计新建绿色建筑面积1326.44万平方米,2017~2019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分别为**.02%,77.98%和91.37%。承德市全市及各县(市、区)绿色建筑情况如表3-2。
表3-2 承德市各县(市、区)绿色建筑情况
各县(市、区) | 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 累计绿色建筑面积 (万m2) |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双桥区 | 13.17% | 28.67% | 88.75% | 96.11 |
双滦区 | 53.00% | 91.00% | 91.09% | 130.49 |
营子区 | 0.00% | 0.00% | 0.00% | 11.81 |
高新区 | 59.70% | 77.85% | 87.76% | 153.83 |
平泉市 | 48.70% | 100.00% | 94.44% | 99.03 |
承德县 | 82.**% | 67.11% | 96.87% | 147.54 |
兴隆县 | 26.60% | 98.70% | 87.89% | 205.8 |
滦平县 | 13.76% | 100.00% | 85.95% | 51.62 |
隆化县 | 78.01% | 85.59% | 97.56% | 48.81 |
丰宁县 | 86.80% | 100.00% | 96.32% | 88.42 |
宽城县 | 82.97% | 100.00% | 99.45% | 137 |
围场县 | 97.14% | 78.03% | 93.17% | 155.98 |
承德市全市 | **.20% | 77.98% | 91.37% | 1326.44 |
截至2020年9月,承德市全市2020年度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如表3-3。
表3-3 2020年度(截至9月)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当年竣工绿色建筑(万m2) | 当年竣工建筑面积(万m2) | 绿色建筑占比(%) |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合计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合计 | |
161.87 | 69.10 | 230.97 | 164.47 | 81.99 | 246.46 | 93.72% |
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起步较早,绿色建筑面积占比逐年提高,且增长较快,但公共建筑绿色建筑和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高,运营标识项目不多。承德市绿色建筑存在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1)缺乏公建类绿色建筑项目,形式单一,呈单极(住宅)发展;
(2)缺乏高星级项目,目前绿色建筑均为一星级;
(3)缺乏国际对标类项目,如LEED,WELL等。
3.1.2.2装配式建筑
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加快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步伐,在政策制定、标准规范、市场培育和项目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技术日趋成熟,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国水平大体相当,钢结构建筑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刚起步,已有一定的项目基础和产业支撑能力。2018年8月,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8〕79号),从政策方面引导和激励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鹰手营子矿区率先支持金隅房地产公司采用了装配式建筑技术,对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已有金隅示范小区、鸿坤山语墅、晟景家园、力海企业港约16万平方米的4个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在建或基本完成。
3.1.2.3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2017年4月,《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明确到2020年建设100万m2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河北省各市相继开工建设不同类型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截至2019年底,承德市累积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9278.84m2。
3.1.2.4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承德市2011-2019年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累计实施560.433万 m2。
表3-4 2011-201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情况
年度 |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万m2) |
2011 | 111.343 |
2012 | |
2013 | 130 |
2014 | 61.09 |
2015 | 128 |
2016 | 17 |
2017 | 32 |
2018 | 25 |
2019 | 6 |
3.1.2.5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如表3-5所示,2016~2019年,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为181.45万 m2,城镇新增建筑面积1235.6万 m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为14.7%。
表3-5 2016-2019年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情况
年度 | 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万m2) | 城镇新增建筑面积 (万m2) | 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 |
2016 | 30.07 | 295.88 | 10.16% |
2017 | 33.17 | 206.07 | 16.10% |
2018 | 88.05 | 238.79 | 36.87% |
2019 | 30.16 | 494.86 | 6.09% |
配套产业的发展是发展绿色建筑的后盾。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加快装配式建筑的推广步伐,在政策制定、标准规范、市场培育和项目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技术日趋成熟,总体发展水平与全国水平大体相当,钢结构建筑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河北建设集团、河北合创等14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占产业基地总数的十四分之一,无论是示范城市还是产业基地的数量在全国都名列前茅。
承德市在产业配套方面,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城乡经济向循环、高端、智能、低碳方向发展,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升级工程。大力扶持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等建筑相关产业。
承德市已建设或规划建设承德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嘉耀新材料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承德市绿色建筑全方位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3.2相关位规划解读纲要明确提出,承德作为节点城市,应重点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有序推动产业和人口聚集。
提出在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上,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绿色城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计划,推广绿色建材,新建住宅全部执行75%节能标准。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到2020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以上。
到2020年,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市场监管、产业支撑等体系不断完善;新建建筑提高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普及发展,品质不断提升;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比例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和规模持续扩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得到加强;农村建筑节能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总体工作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十三五”期间,新增建筑实现节约标准煤1**0万吨左右。
到2020年,城镇既有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其中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预期达到60%;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高20%;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比2015年预期下降15%;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100万m2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城镇公共建筑能耗降低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增建筑面积超过49%,城镇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超过9%;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取节能措施的比例超过10%。
主要任务有以下六个方面:
(1)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设计标准。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和提升既有建筑能效。
(2)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扩大规模,提升品质,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施工图审查和强化绿色施工及运营管理。
(3)规模化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城镇新增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8000万m2以上。推广热泵系统建筑应用,在适宜发展浅层地能的地区,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新增浅层地热能及空气能等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m2以上。
(4)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
扩大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监管范围,逐步将所有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纳入能耗监测平台。研究并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审计和改造。
(5)推进农村建筑节能
推广新型节能结构体系,推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装配式建筑等新型结构体系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开展节能改造,扩大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地域及数量,覆盖到每个县。推广新能源和新型建材,开展新型建材下乡行动,促进新型建材在村镇建设中的应用。
(6)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推广新材料
发展新技术,推广新材料、新产品,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新型建材应用率达到80%,绿色建材应用率超过40%。加快科技创新,建设绿色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及相关设备、部品研究、推广基地。
到2020年,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环境、市场机制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技术体系基本完备,管理制度相对完善,人才队伍培育机制基本建立,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应用逐步成熟,形成能够服务于京津冀地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服务体系。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结合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
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到2020年,培育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市(县)、3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8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
展望到2025年,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建筑品质全面提升,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体系完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造全产业链骨干企业。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发展重点是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积极探索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到2021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项目面积达到**0万平方米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左右;到2023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明显提高,建设项目面积达到700万平方米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6300亿元左右;到2025年,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900万平方米以上,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左右。龙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4%左右,产值超100亿元产业集群达到10个以上,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5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30家以上。
(1)发展战略
贯彻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借助京津冀建设世界级城镇群的战略机遇,发挥生态、文化、资源、区位优势,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发展目标,建设山川秀美、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
(2)城镇空间结构
城镇空间结构为“一核、三带、多点”。
“一核”为中心城区。
“三带”为御路文化城镇带、环京津城镇带、出海城镇带。御路文化城镇带为清帝北巡途经区域,包括滦平县、双滦区、双桥区、高新区、隆化县、围场县的31个乡镇,建成文化旅游城镇带。环京津城镇带为临近京津区域,包括丰宁县、滦平县、兴隆县、承德县的18个乡镇,建成为京津服务的康养旅游城镇带。出海城镇带为临近渤海区域,包括平泉县、宽城县的23个乡镇,建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镇带。
“多点”为30个中心镇。
(3)中心城区及各县职能
中心城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旅游城市,连接京津辽蒙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营子区:新材料、绿色食品加工为主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示范区,山水文化特色鲜明的宜居城市。
承德县:先进制造业和休闲旅游业为主导的、具有山水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兴隆县:山水生态为特色的休闲旅游城市。
平泉县:冀辽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契丹文化旅游为特色的科技型生态城市。
滦平县:京承生态经济走廊上的山水宜居城市。
隆化县:京北森林温泉养生田园城市。
丰宁县:满族风情、山水宜居为特色的京北科技旅游文化名城。
宽城县:冀东地区重要的钒钛特色产业和物流基地,满韵浓郁的山地宜居城市。
围场县:全国知名的森林草原文化旅游和避暑养生城市。
(1)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
主导功能:皇家康养休闲区,商业、娱乐、文化及居住功能为主导的高端休闲养生区
规划目标:高端度假目的地、国家级新兴商旅会议目的地
(2)双峰寺地段
主导功能:休闲新城、健康新城、和谐新城
规划目标:临空产业区和休闲旅游服务区
(3)老西营地段
主导功能:承德的城市后花园
规划目标:临空产业区和休闲旅游服务区
(4)上二道河子地段
主导功能:承德北部滨水生态宜居区,养老与第二居所特色产业示范区
规划目标:承担“城市中疏”职能,展现城市魅力,打造生态宜居家园
(5)山庄外庙周边地段
主导功能:文化展示、旅游服务、商务休闲
规划目标:承德历史文化展示区,老城区旅游服务核心区、高端商务休闲度假区
(6)狮子园地段
主导功能:避暑山庄外八庙景区的西北门户地带,以旅游、休闲、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特色窗口
规划目标:遗产保护、文化展示的示范区、城市旅游休闲新地标、城市会客厅
(7)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
主导功能:以居住、公共服务及文化休闲为主的综合居住区
规划目标:老城区重要的“西门户”,御路文脉传承廊道,自然生态宜居社区
(8)山庄南地段
主导功能:文化展示、旅游服务、生态居住
规划目标:古城风韵展示区、文化旅游服务区、生态宜居社区
(9)南园地段
主导功能:市级公共服务为中心和生态宜居的综合功能区
规划目标:突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扬展文化品牌,梳理山水环境,彰显山城特点,展现生态魅力,打造城市新名片
(10 )火车站周边地段
主导功能:行政办公、居住、商业金融服务为主导的综合功能区
规划目标:行政服务核心区,新老城区宜居地,城市形象新名片
(11)开发西区地段
主导功能:以商务办公、休闲娱乐及居住为主的滨水活力区
规划目标:南部新城的滨水活力区
(12)大石庙地段
主导功能:城市商业休闲中心,商业、居住、文化及娱乐功能为主导的休闲宜居新区
规划目标:南部新城的新节点,宜居城市的新典范,城市文化的新品牌
(13)闫营子地段
主导功能:以文化、商务、居住功能为主的中央文化区
规划目标:集商务、商业休闲、文化娱乐为一体的承德新城核心区
(14)冯营子地段
主导功能:城市高铁新区,科研创新服务区,功能复合的南部新城
规划目标:国际旅游城市的新门户,城市活力的新焦点,魅力承德的新空间
(15)太平庄地段
主导功能:以商业服务和市级市政公用设施为主的综合服务中心
规划目标:为发掘太平庄地段城市发展潜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城市建设提供可靠决策依据,对区段内用地进行结构调整和开发引导,实现土地利用最优的规划目标
(16)鹙窝砖瓦窑地段
主导功能:以居住、公共服务、休闲养老、医疗疗养为主的综合区域,高品质、现代化、充满活力的综合城市组团
规划目标:南区核心区外围的功能性新区,宜居城市的新典范
(17)上下栅子地段
主导功能:以商业设施、康体娱乐、居住为主
规划目标:康居新区、宜居典范
(18)上板城地段
主导功能:产业高地、创新之城。以创新研发为先导、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撑、以现代服务业为辅助,形成集创新、研发、生产、生活、商业服务、教育培训于一体的生态新城
规划目标:科技创新引领区,战略新型产业支撑区
(19)元宝山周边地段
主导功能:以文化旅游、康养度假为主的生态居住区
规划目标:全市文化创意中心,承德市城市旅游新名片
(20)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
主导功能:以商务办公、休闲娱乐及物流仓储为主的商贸活力区
规划目标:全市的商务办公活力区、物流仓储集中区
(21)双塔山周边地段
主导功能:西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以居住、办公、旅游为主
规划目标:西区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典范,双滦城市文化的新品牌
(22)下湾地段
主导功能:以居住、公共服务、工业及仓储物流为主
规划目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将下湾打造成适宜居住、工作的活力区
(23)喀喇河屯周边地段
主导功能:中心城区的经济发展新增点、转型升级示范区
规划目标:西区宜居宜游的历史文化名镇,传统产业转型提升示范区
(24)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
主导功能:商业、居住功能为主导的西区滨河休闲度假区
规划目标:打造城市西区的宜居新典范,设施完备的休闲度假区
(25)偏桥子陈栅子地段
主导功能: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休闲、居住、娱乐为主导功能的宜居新区
规划目标:生态水源地、西部滨水新城、生态旅游新地标
(26)绿核地段
主导功能:延续山庄文脉、协调周边功能,高端休闲服务、城市发展智库
规划目标:综合性休闲城市绿核
3.3 发展优势和存在问题3.3.1.1 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利好
当前在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受到能源和环境制约的大背景下,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建立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工作的重点。我国国家层面对节能减排采取了政策激励与目标约束双重措施,有效推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加快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形成了良好的绿色低碳发展环境。
3.3.1.2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新要求
2019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承德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9〕46号),同意承德市以城市群水源涵养功能区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面临新机遇、新标准、新要求。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7日印发《关于支持承德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以下相关实施要求:
(1)积极引导承德市建材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三星级运行标识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等,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2)加快承德市冰雪运动场馆建设、设施提升及其装备制造业发展,在人才培养、土地利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省体育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创新示范区城市功能。加快城市更新,加大对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支持力度,支持创新示范区加快棚户区改造。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设施建设,老旧管网改造,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停车场建设等项目,符合相关省级资金支持条件的,在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支持。
(4)支持承德市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3.3.1.3 承德市建设处于调整提升阶段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一系列国家方针的确立对承德市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需求,承德市积极开展专项规划和专题研究,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法规标准。做到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将承德市建设成京津冀地区重要节点城市。
3.3.1.4 产业发展有基础
承德市在产业配套方面,提出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城乡经济向循环、高端、智能、低碳方向发展,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升级工程。大力扶持发展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等建筑相关产业。
承德市已建设或规划建设承德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嘉耀新材料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等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承德市绿色建筑全方位发展提供产业支撑。
3.3.2.1 绿色建筑发展有待提升
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有待提升。承德市缺少高星级绿色建筑的标识认定,绿色建筑发展整体呈现建筑类型单一和获评星级较低的局面。
绿色建筑发展的市场积极性有待提高。绿色建筑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建立长效机制。除了政府引导以外,应逐渐加大市场引导机制,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3.3.2.2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有待推进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造价相对较高,技术难度较大,制约着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规模化推广工作。承德市在采取激励政策的同时,应引入全过程工程咨询和认定等措施,形成自己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机制。
3.3.2.3 装配式建筑缺乏推广的原动力
由于技术水平较低和经验不足,企业在摸索中学习和应用工业化建造技术,使得成本上升,建造成本趋高,一般较传统现场施工高15%-20%,导致大部分企业望而却步,加之开发商不够重视和支持,施工企业更难有作为。装配式建筑市场接受度不高,人们对工业化建筑了解不足,其建造效率高、品质保障、节能环保等优势在现行的市场机制下不能得到充分体现,缺乏推广的原动力。
3.3.3.4 政策体系仍需完善
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的相关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中难以把关,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而各县(市、区)相关政策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近几年,国家和河北省新标准的更替、新政策的密集发布,承德市应加快研究出台最新的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和指导意见,以便绿色建筑的发展紧随国家和省的规划要求。
3.3.3.5 产业配套亟待加强
配套产业链建设亟待加强。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加快建设承德市绿色建筑产业、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相关产业的规模化、集中化发展和建设,加快配套产业链建设,增强自主保障能力,降低建设成本,加快传统企业向新型高科技企业转型,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巩固技术支撑环节。
为落实国家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响应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制定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总体目标如下。
4.1 发展定位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绿色理念全面融入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经过几年努力,使绿色建筑占比持续提高、品质不断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大力推进,由试点示范逐步实现较大规模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稳步推进,形成一定规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不断加强,充分发挥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支持作用,不断推动承德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绿色崛起。
4.2 绿色建筑图4.1 绿色建筑规划目标确定流程
本规划关于承德市绿色建筑规划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其已有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国内先进城市绿色建筑规划水平;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等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内的城市绿色建筑规划情况,和新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更替等多方面因素。其确定流程如图4.1。
2017~2020年承德市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如表4-1~表4-4。
表4-*****年承德市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县(市、区) | 绿建新开工面积(万m2) | 绿建竣工面积(万m2) | 总竣工面积 (万m2) | 绿建占新建建筑比例 |
双桥区 | 29.44 | 7.23 | 54.88 | 13.17% |
双滦区 | 54.29 | 41.29 | 77.91 | 53% |
营子区 | 0.5 | 0 | 0 | 0 |
高新区 | 47.87 | 35.16 | 58.88 | 59.70% |
承德县 | 67.01 | 25.37 | 30.72 | 82.**% |
平泉市 | 87.15 | 43.28 | 88.86 | 48.70% |
兴隆县 | 39.5 | 22.1 | 83.2 | 26.60% |
隆化县 | 100.4 | 11 | 14.1 | 78.01% |
丰宁县 | 82.07 | 26.16 | 30.15 | 86.80% |
滦平县 | 70.8 | 11.57 | 84.1 | 13.76% |
宽城县 | 45.4 | 61.24 | 73.81 | 82.97% |
围场县 | 75.5 | 31.3 | 32.22 | 97.14% |
合计: | 699.93 | 315.7 | 628.83 | **.20% |
表4-2 2018年承德市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县(市、区) | 绿建竣工面积(万m2) | 总竣工面积(万m2) | 绿建占比% |
宽城县 | 4.65 | 4.65 | 100.00% |
营子区 | 0 | 0 | 0.00% |
滦平县 | 14.99 | 14.99 | 100.00% |
丰宁县 | 31.48 | 31.48 | 100.00% |
双滦区 | 11.21 | 12.33 | 91.00% |
平泉市 | 25.56 | 25.56 | 100.00% |
围场县 | 42.61 | 54.61 | 78.03% |
高新区 | 36.21 | 46.51 | 77.85% |
隆化县 | 17.06 | 19.93 | 85.59% |
兴隆县 | 54.1 | 54.79 | 98.70% |
承德县 | 32.03 | 47.73 | 67.11% |
双桥区 | 15.04 | 52.8 | 28.67% |
合计 | 284.94 | 365.38 | 77.98% |
表4-3 2019年承德市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县(市、区) | 绿色建筑竣工 面积(万m2) | 新建建筑竣工 面积(万m2) | 绿色建筑与新建建筑占比 | 累计绿色建筑面积(万m2) |
平泉市 | 34.49 | 36.52 | 94.44% | 99.03 |
双桥区 | 27.07 | 30.5 | 88.75% | 96.11 |
营子区 | 0 | 0 | 0 | 11.81 |
高新区 | 38.87 | 44.29 | 87.76% | 153.83 |
双滦区 | 55.66 | 61.1 | 91.09% | 130.49 |
隆化县 | 7.99 | 8.19 | 97.56% | 48.81 |
围场县 | 51.72 | 55.51 | 93.17% | 155.98 |
丰宁县 | 37.52 | 38.95 | 96.32% | 88.42 |
滦平县 | 29.56 | 34.39 | 85.95% | 51.62 |
兴隆县 | 73.95 | 84.23 | 87.89% | 205.8 |
宽城县 | 7.27 | 7.31 | 99.45% | 137 |
承德县 | 40.94 | 42.26 | 96.87% | 147.54 |
合计 | 405 | 443.25 | 91.37% | 1326.44 |
表4-*****年度(截至9月)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情况
当年竣工绿色建筑(万m2) | 当年竣工建筑面积(万m2) | 绿色建筑占比(%) |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合计 | 居住建筑 | 公共建筑 | 合计 | |
161.87 | 69.10 | 230.97 | 164.47 | 81.99 | 246.46 | 93.72% |
2019年,国家发布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2019),随后河北省于2020年发布了新版省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52-2020)。在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绿色建筑等级由原先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改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并且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更高、更严格,对不同星级的绿色建筑均增加了强制性技术要求。
2020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明确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同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其中提出在城市新区、功能园区等区域规划建设中,要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绿色建筑,其中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以上。
国内部分城市已陆续开展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工作,河北省各市依照《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要求,正在逐步完成本市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各城市发布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统计了各城市2017~2025年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如图4.2。
注:杭州市和湖州市的规划基于的是旧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图4.2河北省以及国内其他城市的绿色建筑规划目标
截至目前,河北省完成并发布市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城市有石家庄市、保定市以及邢台市,辛集市已完成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正在展开意见征求工作。各市依据其经济和建筑现状等因素,针对各星级绿色建筑提出比例指标。其中,辛集市对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控制性指标要求: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同样是依据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编制的绿色建筑专项规划,青岛市各星级的比例指标与保定市相似: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
杭州市和湖州市的绿色建筑规划完成时间较早,其规划依据为旧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比依据新旧版本《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制定的各城市的各等级绿色建筑比例指标分布,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各星级有着更高、更严格的技术要求,各星级规划指标均适当下调。
毗邻承德市的北京市和天津市对其绿色建筑均有各自的规划:2018年,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组织召开“2018北京市绿色建筑发展交流会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建筑工作推进会”上提的出:2018年北京市绿色建筑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中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北京市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新建绿色建筑三星级的建筑面积比例将不低于90%。天津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对其绿色建筑提出了建设目标,其中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
1. 城镇建筑:
(1)基本级及以上目标确定:
依据2020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确定在承德市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照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100%。
(2)一星级及以上目标确定:
综合考虑新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定义差异、河北省和承德市绿色建筑相关的政策、河北省周边城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以及国内先进城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承德市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规划目标。规划期内,承德市全域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5%。至2035年,承德市全市内按一星级及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65%。
(3)二星级及以上目标确定:
综合考虑《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不同星级之间的难度差异,结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规划目标,确定承德市二星级及以上和三星级绿色建筑规划目标。规划期内,承德市鼓励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至2035年,承德市全市按二星级及以上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0%,按三星级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5%。
图4.3承德市规划目标和展望目标绿色建筑星级占比图
2. 村镇建筑
规划期目标:引导村镇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展望目标:建立完善的村镇建筑评价标准和能效评估体系,使建筑物在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的全寿命周期均能达到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新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城区 2025 年的规划目标比例。
4.3装配式建筑本规划关于承德市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其已有装配式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基础、河北省和承德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要求、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装配式建筑规划总体目标,其确定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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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确定流程
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刚起步,已有一定的项目基础和产业支撑能力。鹰手营子矿区率先支持金隅房地产公司采用了装配式建筑技术,对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承德市已有金隅示范小区、鸿坤山语墅、晟景家园、力海企业港约16万平方米的4个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项目在建或基本完成。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城市群最为重点推进地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2017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3号),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环境,建立完善的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培育一大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备现代装配建造技术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和环京津县(市、区)率先发展,其他市、县加快发展。
同年发布的《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到2020年,形成能够服务于京津冀地区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和服务体系。装配式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之一,结合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0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为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对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要求和意见,2018年8月,承德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承市政字〔2018〕79号),从政策方面引导和激励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该《意见》明确指出:到“十三五”末,进一步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体系,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环京津的丰宁、滦平、兴隆三县完成预制构件生产线建设并投产;到“十四五”末,装配式方式建造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020年9月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中提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以唐山、沧州市为试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制定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点和京津冀协同标准《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编制《预制组合部件应用技术规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标准构件尺寸指南》,推动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支持相关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截至目前,河北省其他城市装配式建筑规划指标如图4.5所示。
图4.5 河北省各市装配式建筑2020~2025年规划目标统计图
本规划综合考虑了承德市已有装配式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基础、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河北省其他城市装配式建筑规划指标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装配式建筑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规划期目标: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应用,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展望目标: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普及,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以上。
4.4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本规划关于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其已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基础、河北省和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总体目标,其确定流程如下:
图4.6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规划目标确定流程
截至2019年底,承德市累积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9278.84m2。示范项目建设为后续承德市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提供了一定的项目实施经验。
202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规定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超低能耗建设成本可安程序计入项目总投资,或同伙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承担。要求各市、县深入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部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形成规模化推广格局。2020年和2021年,石家庄、保定、唐山市每年分别新开工建设8万m2、20万m2,其他设区的市每年分别新开工建设3万m2、12万m2,定州、辛集市2021年新开工建设2万m2。2022~2025年每年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递增,到2025年,全省竣工和在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合计达到1340万m2以上。
同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中再次强调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力度。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2021年,石家庄、保定、唐山市分别新开工建设20万m2,其他设区市分别新开工建设12万m2,定州、辛集市2021年分别新开工建设2万m2。2022年新开工建筑面积增速不低于10%。各市、县要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迅速形成规模化推广格局。
在河北省已发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城市中,各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如图4.7所示。各市指标均满足《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的面积要求,其中以保定市的指标最高,到2025年,将累计开工建设280万m2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注:辛集市相关指标来自《辛集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图4.7河北省各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2020~2025年规划目标统计图
本规划综合考虑了承德市已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基础、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河北省相关标准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承德市2021年新开工建设12万m2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且2022年新开工建筑面积增速不低于10%,规划期内以每年10%增速计算,规划期内累计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75万m2以上。因此,确定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
规划期目标:采用试点示范先行、以点带面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快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规划累计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75万m2以上。
展望目标:大力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不断优化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到2035年,全市实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开工建设380万平方米以上。
4.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规划期内,承德市将结合市区的改善改建任务,对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提高建筑绿色品质,创建一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
承德市2011-2019年开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累计实施560.433万m2。
承德市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具有丰富经验,为后续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奠定了一定的项目基础。
2020年,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15号)鼓励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尤其是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建筑按照被动式超级能耗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截至目前,河北省已有部分城市发布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各市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指标如表4-5所示。
表4-5河北省各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2020~2025年规划目标统计表
城市 | 总计(万m2) | 公共建筑(万m2) | 居住建筑(万m2) |
石家庄市 | 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目标未做具体要求 | ||
保定市 | 25 | 16 | 9 |
邢台市 | 15 | 10 | 5 |
辛集市 | 5 | 3.5 | 1.5 |
注:辛集市相关指标来自《辛集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
综合考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的实施难度、河北省和承德市既有建筑改造相关政策要求、河北省其他省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指标,合理确定承德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划目标。
规划期目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展望期:总结试点经验,有序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到2035年,全市规划累计完成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30万m2。
4.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本规划关于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其河北省和承德市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总体目标。
2010年,承德市确定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2011年平泉市也被列为“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承德市具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经验。
2016~2019年,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为181.45万平方米,城镇新增建筑面积1235.6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为14.7%。近5年承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相对较低。
2014年,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德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 《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的通知》(承市建发〔2014〕152号)要求,推动太阳能生活热水建筑应用,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以及按有关规定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项目,一律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规模化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点任务,并明确了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目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增建筑面积超过49%,城镇建筑中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超过9%。
《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提出推动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应用。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河北省不同城市采用了不同的指标要求,石家庄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指标为比例指标,规定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规划目标;保定市、邢台市和辛集市提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指标为面积指标,规定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积达到规划目标。以保定市为例,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指标的制定依据的是:2020~2025年累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2020~2025年预测新建建筑面积的60%以上。
表4-6河北省各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20~2025年规划目标统计表
城市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
石家庄市 | 65% |
保定市 | 1060万m2 |
邢台市 | 1690万m2 |
辛集市 | 60万m2 |
注:辛集市相关指标来自《辛集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
本规划综合考虑了河北省和承德市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考虑因承德市城镇规划用地受其地形影响较大,规划期内,新建建筑面积有限,此外还需考虑新建建筑中适宜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类型所占比例,确定规划目标如下:
规划期目标:持续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420万平方米。
望目标: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程,到2035年,可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5%以上。
4.7 住宅全装修本规划关于承德市住宅全装修规划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其河北省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住宅全装修规划总体目标。
2012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建住房全装修工作的意见》(冀建质〔2012〕330号),对全省住宅全装修提出了总体目标:全面有序推进住房全装修工作,争取通过5年的努力,新建住房全装修比例不低于60%;设区市基本实现住房全装修竣工。自2012年起,全省新建住房全装修比例应达到竣工面积的10%,石家庄、唐山市逐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增加,其他各市逐年按不低于7%的比例增加。同时,要求石家庄市、唐山市、承德市、邯郸市率先推行住房全装修,中心城区新建住房实行全装修的面积,要达到年度竣工面积的30%以上。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52-2020)规定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2019)中明确规定装配式建筑需要满足全装修的要求。
河北省已发布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的城市,包括石家庄市、保定市、邢台市和辛集市,住宅全装修规划目标均为到2025年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比例达到60%。
本规划综合考虑了河北省相关政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规定要求,以及承德市星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规划指标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住宅全装修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规划期目标:实行绿色建筑、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交房,严格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52-2020)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1-2019)要求实施建筑全装修。
展望目标:到2035年,规划全市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的面积比例达到80%。
4.8 绿色建材本规划关于承德市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的确定综合考虑了河北省和承德市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绿色建材应用规划总体目标。
2015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中要求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具体的行动目标为:到2018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财政部于2020年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应用装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鼓励建成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到2022年,基本形成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得到提升,绿色消费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建节科〔2020〕4号)中提出了“推动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中提出:持续推进全省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工作,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产品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认证等信息,畅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结合全省绿色建筑发展需要,以外墙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及密封材料、高性能混凝土、资源循环利用等建材产品为重点,指导各地在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加快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52-2020)中绿色建材作为控制项拥有12分的评价总分值。其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得4分;不低于**%,得8分;不低于70%,得12分。
河北省其他城市对绿色建材提出了应用比例,除了提出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保定市、邢台市和辛集市还将建筑类型细化到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以及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并对每类建筑提出了相应的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表4-7河北省各市绿色建材2020~2025年规划目标统计表
城市 | 新建建筑 | 星级绿色建筑 | 试点示范工程 | 既有建筑改造 |
石家庄市 | **% | / | / | / |
保定市 | 45% | 70% | 85% | 90% |
邢台市 | 40% | 45% | **% | / |
辛集市 | 40% | 70% | 80% | 80% |
注:辛集市相关指标来自《辛集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 |
本规划综合考虑了国家绿色建材相关政策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承德市绿色建材应用规划总体目标如下:
规划期目标: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
展望目标:全面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到2035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上。
4.9 绿色农房规划期目标:引导农村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展望目标:建立完善的农村建筑评价标准和能效评估体系,使建筑物在设计、施工、维护和拆除的全寿命周期均能达到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新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住宅全装修比例达到城区 2025 年的规划目标比例。
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提升建筑品质,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不断推动承德市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5.2 发展战略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逐步提升绿色建筑品质,引导新建农房按照村镇绿色建筑进行建设;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进部品部件标准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在农村地区推广装配式低层建筑;高质量发展超低能耗建筑,把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作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继续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应用,积极引导绿色建材应用;提升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发展水平,加强相关产业配套能力;强化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作用。
5.3技术路线1. 实施全面推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高星级绿色建筑建设。其中,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大于八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核心目标单元在执行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所有公共建筑均按照一星级及以上高等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积极争创三星级绿色建筑。
引导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结合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建设,集中连片推广绿色建筑,引领绿色建筑由单一项目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放大到区域的绿色、生态、宜居、低碳、集约发展,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在全市建筑发展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引导农村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墙体保温技术、高性能门窗技术和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鼓励农村个人自建住宅等新建建筑参照村镇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2. 完善政策法规,引领绿色建筑建设
依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0修正),制定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政策,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
建立严格的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体制。在建设项目土地出让、立项、审批、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运行等各环节,发改、财政、审批、自规、工信、市场监管、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
针对新发布的《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出台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技术产品的申报和激励政策。完善绿色建筑项目的评价机制,通过明确准入门槛、加强行业监管等手段,培育和发展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全过程咨询和认证评估。
3. 推行支撑性产业,助力绿色建筑发展
培育绿色节能产业。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的绿色建材。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重点扶持拥有绿色建筑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业发展。
加大关键技术研发运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技术和人才,加大技术研发支撑力度,逐步建立本土化的绿色建筑技术集成体系。
1. 实施规模化推广,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要100%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落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新建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类或政府主导类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装配式建筑,其中核心目标单元配建比例不低于40%,鼓励集中连片发展。积极推广农村装配式低层住宅。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住宅转变建造方式,在村民自建住房项目中,开展低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试点,提高建筑品质和居住舒适度。结合旅游景区建设,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2. 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引导装配式建筑发展
完善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确保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整合政策资源,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机制,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出强制性指标要求;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推广装配式建筑。将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
3. 建立标准化技术体系,奠定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
装配式建筑设计应符合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13(J)8321-2019),装配率达到**%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文件,要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施工图审查机构将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构件连接方式、装配率及计算书等纳入审查内容。
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新建居住建筑重点推广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新建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重点推广钢结构体系。在非装配式建筑中逐步普及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等预制部品部件。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装修、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协同能力,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
优化部品部件生产。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合理确定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合理的供应半径等问题,提高产业聚集度,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专业配套、管理规范的骨干企业和生产基地。发展满足结构安全需要并易于施工的高效连接技术,提高连接质量。
1. 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力度。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提倡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全覆盖住宅小区,鼓励集中连片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城市新区、功能园区等区域规划建设中,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30%以上。加快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迅速形成规模化推广格局。
2. 完善制度、政策建设,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认真落实《条例》对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要求;加强超低能耗建筑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单位等对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管。
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比例要求等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标准和比例要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
安排资金重点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3. 加强支撑性产业培育,奠定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基石
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建材和部件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大力推广适用于超低能耗建筑的建材产品,促进超低能耗建筑节能环保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产业化;探索超低能耗建筑供应链金融服务,开展绿色金融保险试点,以市场化手段保障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的实现。
4. 开展关键技术探讨与研发,保障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依托相关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理论的研究与探索、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在被动式超低能耗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并推出地区适宜性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
发挥建筑节能协会作用,搭建超低能耗建筑交流平台,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承德市超低能耗建筑的高效发展。
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应考虑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及气候、环境、资源、经济、文化等特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科学地对既有建筑进行评估,对各项措施的节能潜力及经济性等进行比较分析,并进行系统的绿色技术优化组合分析和研究,确定建筑最优的绿色改造方案。
鼓励采用多方出资、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过程中,应选用适宜的改造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对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保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效果。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旧区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技术标准进行绿色改造。
推动太阳能生活热水建筑应用,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居住建筑、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以及按有关规定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项目,一律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
引导推进可再生能源供暖建筑应用。根据区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条件,统筹各类供热资源和技术,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供暖路线。在无城市(区域)集中供热或供热能力不足的地区鼓励采用空气源、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
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为契机,积极引导住宅建筑全装修。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采用全装修技术。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全装修技术,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系统施工,实现全装修交付;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装修,推行菜单式装修方式,满足居民个性化需求。倡导应用干式工法楼(地)面、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管线分离等装配化装修技术和产品。
实施试点示范,树立建筑全装修标杆。以重点发展区作为示范突破口,大力开展全装修住宅试点工程。通过提高全装修住宅质量标准,树立质量标杆,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全面提升全装修住宅整体质量。以多样化激励措施提升示范水平。通过打造全方位的政策激励环境,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
积极引导绿色建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为契机,大力推动绿色建材应用。以外墙保温材料、高性能节能门窗及密封材料、高性能混凝土、资源循环利用等建材产品为重点,指导在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加快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重点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
持续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工作,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制定创建和推广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培育扶持适合承德市发展特点的建材产业,督促本地建材企业按绿色建材要求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建筑材料;积极组织本地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砌体材料、高性能门窗和预拌砂浆等优秀建材企业率先创建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产品公共服务系统,健全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建立绿色建材产品数据库,不定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畅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
5.4 技术要点为更好的落实承德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本规划结合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从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五个方面进行梳理和筛选,总结绿色建筑发展技术路线,作为绿色建筑设计、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参考。
一、绿色建筑基本要求
绿色建筑基本级要求建筑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控制项全部达标。
(一)全装修
绿色建筑一星级至三星级建筑均应全装修。全装修即在交付前,住宅建筑内部墙面、顶面、地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门窗、固定家具、设备管线、开关插座及厨房、卫生间固定设施安装到位;公共建筑公共区域的固定面全部铺贴、粉刷完成,水、暖、电、通风等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到位。
(二)提高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一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5%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5%;
二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10%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10%;
三星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20%或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15%。
(三)住宅建筑外窗传热系数降低比例
一星级:外窗传热系数降低5%;
二星级:外窗传热系数降低10%;
三星级:外窗传热系数降低20%。
(四)主要功能房间照明功率密度
一星级、二星级: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规定的现行值;
三星级: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规定的目标值。
(五)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
一星级:2级;
二星级:2级;
三星级:1级。
(六)住宅建筑隔声性能
一星级:无要求;
二星级:1)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隔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隔声性能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数值;2)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数值;
三星级:1)室外与卧室之间、分户隔墙(楼板)两侧卧室之间的空气隔声性能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2)卧室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达到高要求标准限值。
(七)室内污染物(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可吸入颗粒物等)
一星级:室内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低10%;
二星级、三星级:室内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低20%。
(八)外窗气密性
一星级、二星级:外窗气密性应为7级,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
三星级:外窗气密性应为8级,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
二、绿色建筑一、二星级技术要点
在控制性全部达标,满足绿色建筑基本要求条件下,满足以下技术要点要求:
(一)安全耐久
1.标识系统。
应设有安全防护的警示和引导标识系统。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2.防滑措施。
1)建筑出入口及平台、公共走廊、电梯门厅、厨房、浴室、卫生间防滑等级不低于《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规定的Bd、Bw级;
2)建筑室内外活动场所防滑等级不低于《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规定的Ad、Aw级;
3)建筑坡道、楼梯踏步防滑等级不低于《建筑地面工程防滑技术规程》JGJ/T 331规定的Ad、Aw级或按水平地面提高一级;
3.在主要出入口及停车场等部位设置人车分流措施。
4.建筑结构与建筑设备管线分离。
(二)健康舒适
1.建筑室内和建筑主出入口处应禁止吸烟,并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
2.生活饮用水储水设施每半年清洗消毒至少一次。
3.采用自带水封的便器,水封深度不低于**mm。
4.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现场独立控制的热环境调节装置。
5.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检测装置。
6.室内PM2.5年平均浓度≤25μg/m3,室内PM10年平均浓度≤**μg/m3。
7.选用绿色、环保、安全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选用的绿色产品的装饰装修材料达到5类以上,如选用绿色的内墙涂料、木器漆、壁纸、陶瓷砖、卫生装、防水涂料、木质地板、密封胶、家具等产品。
8.所有给水排水管道、设备、设施设有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志。
9.利用天然采光。
1)住宅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300lx的时数平均不少于8h/d;
2)公共建筑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达到60%,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不小于0.5%的面积与地下室首层面积的比例达到10%;
3)公共建筑室内主要功能空间至少60%面积比例区域的采光照度值满足采光要求的小时数平均不少于4h/d;
4)主要功能房间有眩光控制措施。
10.良好室内热湿环境。
1)采用自然通风或复合通风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室内热环境参数在适应性舒适区时间比例达到**%以上;
2)采用人工冷热源的建筑,主要功能房间预计不满意者的百分数(PPD)、预计平均热感觉指标(PMV)满足10%<PPD≤25%和-1≤PMV<-0.5或+0.5<PMV+1的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
11.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1)住宅建筑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5%;
2)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2次/h的面积比例达到70%。
(三)生活便利
1.场地人行出入口**0m内应设有公共交通站点或配备联系公共交通站点的专用接驳车。
2.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应具有自动监控管理功能。
4.建筑室内外公共区域满足全龄化设计要求。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室外公共活动场地及道路均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并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
3)设有可容纳担架的无障碍电梯。
5.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
1)室外健身场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0.5%;
2)设置宽度不少于1.25m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4且不少于100m;
3)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0.3%且不少于60m2;
4)楼梯间具有天然采光和良好的视野,且距离主入口的距离不大于15m。
6.设置分类、分级用能且自动远传计量系统,且设置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建筑能耗的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
7.设置PM10、PM2.5、CO2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且具有存储至少一年的监测数据和实时显示等功能。
8.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9.建筑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不大于平均值。
(四)资源节约
1.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2.用水点处水压≤0.2MPa。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住宅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2%,公共建筑的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建筑总造价的比例≤1%。
4.现浇混凝土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采用预拌砂浆。**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应大于60%。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1)住宅建筑:
a. 4~6层建筑,人均住宅用地指标27~30m2/人;
b. 7~9层建筑,人均住宅用地指标20~21m2/人;
c. 10~18层建筑,人均住宅用地指标16~17m2/人;
e. 19层以上建筑,人均住宅用地指标12~13m2/人。
2)公共建筑:
a.行政办公、商业办公、商业金融、旅馆饭店、交通枢纽等容积率至少达到1.0~1.5;
b.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容积率至少达到0.5~0.8。
6.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1)住宅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5%≤Rr<20%;
2)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Rp1≥0.7,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2<70%。
7.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
1)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率小于10%;
2)公共建筑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与其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小于8%。
8.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下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1)若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生活热水比例**%≤Rhw<60%;
2)若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冷量和热量比例**%≤Rch<60%;
3)若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电量比例2.0%≤Re<3.0%。
9.全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2级。
10.采用节水灌溉技术。
11.采用非传统水源。
1)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60%;
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不低于**%。
12.建筑所有区域实施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及施工。
13.采用高强度混凝土或钢结构。
14.采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
1)住宅建筑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达到10%;
2)公共建筑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达到15%;
3)选用两种及以上的利废建材,每一种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均不低于30%。
15.选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
(五)环境宜居
1.对大于10hm2的场地应进行雨水控制利用专项设计。
2.建筑内外均应设置便于识别和使用的标识系统。如导向标识、定位标识、人车分流标识、公共交通接驳引导、无障碍标识、公共卫生间等。
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
1)住宅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105%及以上,住宅建筑所在居住街坊内人均集中绿地面积≥0.5m2/人。
2)公共建筑: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105%及以上,绿地向公众开放。
4.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所有建筑出入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且距离儿童和老人活动场地不少于8m。
5.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
2)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
6.场地内的环境噪声:60 dB(A)≤昼间噪声<65dB(A);**dB(A)≤夜间噪声<55dB(A);
7.室外风环境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高1.5m处风速小于5m/s,户外休息区、儿童娱乐区风速小于2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
8.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
1)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住宅建筑达到30%,公共建筑达到10%;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阴面积较大的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超过70%;
3)屋顶的绿化面积、太阳能板水平投影面积以及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屋面面积合计达到75%。
三、绿色建筑三星级技术要点
在控制性全部达标,满足绿色建筑基本要求和二星级要求,绿色建筑三星级技术要点:
1. 采用高效冷热源机组,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比例如下:
表5-1 指标体系表
机组类型 | 能效指标 | 参照标准 | 提高或降低幅度 | |
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 制冷性能系数(COP)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 提高12%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制冷、供热性能系数(COP) | 提高12%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 | 能效比(EER) | 提高12% |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 (IPLV(C)) | 提高16% | ||
锅炉 | 燃煤 | 热效率 | 提高6个百分点 | |
燃油燃气 | 热效率 | 提高4个百分点 |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能效比(EER) 能源消耗效率 | 现行有关国家标准 | 1级能效等级限值 | |
家用燃气热水锅炉 | 热效率 | |||
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冷水机组 | 制冷、供热性能系数(COP) |
2.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降低20%。
3.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降低20%。
4. 采取措施降低建筑能耗,建筑能耗比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降低20%。
5. 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下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1)若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生活热水比例Rhw≥80%;
2)若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冷量和热量比例Rch≥80%;
3)若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电量比例Re≥4.0%。
6. 全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1级。
7. 选用绿色建材,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
8. 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行维护阶段中的至少两个阶段应用BIM。
四、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分析
绿色建筑各项技术的投资费用是主要的建设成本源头,因此研究绿色建筑单项技术应用的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通过对一些绿色建筑项目所用的技术的收益和成本的统计,可以得到技术的效率,再进一步从各项技术的长期收益分析出目前绿色建筑各项技术的适用性。
(一)技术节能效率分析
把公共建筑项目中常用的12类节能设计技术,按平均投入的增量成本和产生的效益作分析,评估他们相对的技术成本效率,用每年每1元成本带来的节电量(kWh/元·a)表示。当部分项目应用的技术所对应的增量成本相对较低时,显示的节能效率十分高。部分技术(如高效空调、高效照明)在公共建筑项目中已普遍采用,没有引起明显增量成本。
图 5.1 不同技术措施的节能效率比较
如今建筑中大量采用中央空调,且市场上能效更高的空调机组价格增量并不大,增量成本比较低,故该项技术效率最高。其应用前景也较好。
由于高效照明已成为比较普遍采用的技术措施,增量成本已降低到趋于零,因此其节能效率较高,推荐绿色建筑全面普及该项技术。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比较普遍,节能效率也较高。在市场上改技术也较为成熟,因此建议各绿色建筑使用该项技术。
蓄热蓄冷技术由于成本高,效率也相对较低。因此建议申报低星级的绿色建筑对这些技术在使用时按需选取,这样可以达到较高的整体技术效率。
(二)技术节水效率分析
和节能技术类似,把在公共建筑中常用的节水技术按照投资成本和节水量做统计分析,得到各项技术的节水效率,用每年每1元投资成本带来的节水量来表示(m3/元·a)。部分技术(例如雨水处理技术)如今在市场上已经发展的十分成熟,因而其增量成本很低,并且有很好的节水效果,因而其节水效率很高。有些技术如中水利用,由于当地政府有相关技术支持,所以其节水效率也很高。
图5.2 不同技术措施的节水效率比较
对于以上这6个节水技术,经过大量的应用实践表明,其节水效果良好,具有较高的节水效率。其中,以中水、雨水利用技术最为明显,结合承德市市政中水可利用政策,若采用中水和雨水利用技术,则可节省建设初投资,增加建筑技术效率。对于高效灌溉技术,其节水效率理想,但由于其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应用率较低,针对高星级建筑,推荐其利用该项技术,以增加建筑的收益,缩短回收期。
(三)绿色建筑生命周期效益分析
由于建筑使用了绿色技术,往往会增加初投资,导致建设费用增加。但从效益方面分析,绿色建筑有着非常可观的效益,并能在一定的年限内回收技术投资费用。而且,在技术效益和技术投资平衡后,绿色建筑就进入了纯收益期,在使用周期间可节约大量费用。由于技术投资是一次性行为,而收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为更科学合理的分析节能建筑的经济效益,应该采取建筑生命周期的计算方法。建筑生命周期效益=非绿色建筑生命周期总费用—绿色建筑生命周期总费用。
这样看来,对于三星级建筑,虽然其前期的技术投资较大,并且各项技术带来的效益的增长某些时候不及投资量的增长幅度,但是在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三星级建筑要比其他建筑的设备运行负荷小,其维护费用也相应的减少,而且建筑本身由于受到良好的隔热保温措施的保护,从中就节省了一笔维护开支。此外,由于节能建筑改善了建筑室内的环境,用户的健康水平与工作效率都得到提高。故其建筑生命周期效益要好于其他低星级建筑,因此还是建议各建筑建设单位多发展高星级建筑。
为更好的落实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目标,本规划结合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从技术参数和技术措施两个方面梳理和筛选,提炼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筑实施技术路线,作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建设和运行的重要参考。
从技术指标、建筑围护结构、能源设备和系统、技术措施四个方面,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关键参数提出要求。
一、技术指标
(一)室内环境参数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2超低能耗居住建筑主要房间室内环境参数
室内环境参数 | 单位 | 冬季 | 夏季 |
温度 | ℃ | ≥20 | ≤26 |
相对湿度 | % | ≥30 | ≤60 |
新风量 | m3/(h·人) | ≥30 | |
噪声 | dB(A) | 卧室:昼间≤40,夜间≤30;起居室:≤40 | |
PM2.5室内设计日浓度 | μg/m3 | ≤35 | |
二氧化碳浓度(ppm) | — | ≤1000 | |
甲醛 | mg/m3 | ≤0.03 | |
苯 | mg/m3 | ≤0.02 | |
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 mg/m3 | ≤0.20 |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房间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3超低能耗公共建筑供暖、供冷房间室内环境参数
室内环境参数 | 单位 | 冬季 | 夏季 | |
温度 | ℃ | ≥20 | ≤26 | |
相对湿度 | % | ≥30① | ≤60 | |
新风量 | m3/(h·人)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736中的有关规定 | ||
二氧化碳浓度(ppm) | — | ≤1000 | ||
细颗粒物(PM2.5)浓度 | μg/m3 | 1h平均不高于35 | ||
允许噪声级 | dB(A)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118中室内允许噪声级高要求标准的规定② | ||
甲醛 | I类公共建筑③ | mg/m3 | ≤0.02 | |
II类公共建筑③ | mg/m3 | ≤0.03 | ||
苯 | mg/m3 | ≤0.02 | ||
TVOC | I类公共建筑③ | mg/m3 | ≤0.25 | |
II类公共建筑③ | mg/m3 | ≤0.30 |
注:①冬季室内湿度不参与能耗指标的计算;
②旅馆建筑允许噪声级为一级;
③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应符合I类公共建筑的规定,其他建筑应符合II类公共建筑的规定。
(二)能效指标
表5-4超低能耗建筑能效指标要求
建筑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 | 寒冷(A) | 供暖年耗热量 | ≤19kWh/(m2·a) |
供冷年耗冷量 | ≤16kWh/(m2·a) | ||
严寒(C) | 供暖年耗热量 | ≤23kWh/(m2·a) | |
供冷年耗冷量 | ≤12kWh/(m2·a) | ||
年供暖、供冷和照明一次能源消耗量 | ≤60kWh/(m2·a) | ||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 | 建筑气密性N** | ≤0.6h-1 | |
相对节能率? | ≥**% |
二、建筑围护结构
承德市域范围横跨寒冷地区A区和严寒地区C区,据统计居住建筑的供暖空调能耗约占40%~**%,且由于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占据较大比例。因此,外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对于建筑能耗的影响巨大。根据《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59-2020),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参考值如下表:
表5-5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参考值
围护结构部位 | 传热系数K(W/(m2·K)) | |
寒冷A区 | 严寒C区 | |
外墙 | ≤0.15 | ≤0.15 |
屋面 | ≤0.15 | ≤0.15 |
接触室外空气的外挑楼板 | ≤0.15 | ≤0.15 |
地面 | ≤0.20 | ≤0.20 |
非供暖地下室顶板 | ≤0.25 | ≤0.25 |
表5-6 隔墙、分户墙、楼板的传热系数参考值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 | ≤1.00 |
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楼板 | ≤0.30 |
分户墙 | ≤1.00 |
分户楼板 | ≤0.80 |
分隔被动区域与非被动区域的隔墙 | ≤0.30 |
分隔被动区域与非被动区域的楼板 | ≤0.30 |
表5-7 外窗采光顶传热系数和太阳得热系数
参数名称 | 参考值 | |
严寒地区 | 寒冷地区 | |
传热系数K(W/(m2·K)) | ≤1.0 | ≤1.0 |
冬季太阳得热系数(SHGC) | ≥0.40 | ≥0.30 |
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2015,在公共建筑的全年能耗中,供暖空调系统能耗约占40%~**%,而在供暖空调能耗中,外围护结构传热所导致的能耗约占20%~**%,其中,寒冷地区约占40%。因此,外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对于公共建筑能耗的影响巨大。根据《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60-2020),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围护结构性能要求参考值如下表。
表5-8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参考值
围护结构部位 | 传热系数K(W/(m2·K)) | |
寒冷A区 | 严寒C区 | |
外墙 | 0.10~0.25 | 0.10~0.20 |
屋面 | 0.10~0.25 | 0.10~0.20 |
接触室外空气的外挑楼板 | 0.10~0.25 | 0.10~0.20 |
地面 | 0.15~0.35 | 0.15~0.25 |
表5-9 被动区域与不供暖供冷的非被动区域之间的隔墙、楼板的传热系数限值
部位 | 传热系数W/(m2·K) | |
严寒C区 | 寒冷地区 | |
被动区域与不供暖供冷的非被动区域之间的楼板 | ≤0.25 | ≤0.30 |
被动区域与不供暖供冷的非被动区域之间的隔墙 | ≤0.30 | ≤0.** |
表5-10 被动区域内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楼板的传热系数
部位 | 传热系数W/(m2·K) | |||
严寒C区 | 寒冷地区 | |||
被动区域内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楼板 | 0.2~0.3 | 0.3~0.5 | ||
被动区域内分隔供暖与非供暖空间的隔墙 | 1.0~1.2 | 1.2~1.5 | ||
表5-11 透明围护结构性能 | ||||
部位 | 参数要求 | |||
外门窗传热系数K(W/(m2·K)) | ≤1.2 | |||
外门窗的框材传热系数K(W/(m2·K)) | 严寒C区 | ≤1.2 | ||
寒冷A区 | ≤1.3 | |||
外门窗玻璃传热系数K(W/(m2·K)) | 严寒C区 | ≤0.6 | ||
寒冷A区 | ≤0.8 | |||
玻璃的太阳光总透射比g | ≥0.35 | |||
玻璃的选择性系数LSG | ≥1.25 | |||
外门窗气密、水密 | 气密性等级应为8级,水密性等级不应低于4级 | |||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 | 气密性等级应为4级 |
对于外窗得热系数,《公共建筑节能标准》GB *****规定,对于寒冷地区建筑外窗以及屋顶透光部分,太阳得热系数(SHGC)均不大于某限值(随建筑窗墙面积比以及朝向改变),不考虑冬夏季变化。而根据《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 513**-2019),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与气候的适应性,冬季以保温和获取太阳得热为主,夏季以隔热遮阳为主,故外窗得热系数在冬季应大于某限值,最大可能保证冬季得热,夏季外窗得热系数应低于某限值,采用可调节外遮阳技术措施,降低夏季得热。
三、建筑能源设备和系统
与传统建筑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为了达到要求,相应的采用一些高效节能的建筑能源设备和系统,其主技术参数要求如下所述。
(一)冷源能效
当采用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作为冷热源时,选择符合《房间空气调节器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2021.3)和《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5)中规定的节能型产品(即能源效率等级2级及以上)。
当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登记》GB21454规定的能源效率等级2级。
当采用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时,其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机组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冷水机组性能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7规定的能源效率等级2级。
(二)热源能效
当采用燃气锅炉时,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当锅炉额定蒸发量不大于2t/h,额定热功率不大于1.4MW时,其热效率应不低于90%;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2t/h,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时,其热效率应不低于92%。
当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为供暖热源时,额定热负荷和部分热负荷(热水状态为**%的额定热负荷,供暖状态为30%的额定热负荷)工况下,热水炉的额定热效率不低于88%,部分负荷下的热效率不低于84%。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热风型空气源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为2.00,热水型空气源热泵机组低环境温度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为2.30。
(三)新风热回收装置换热性能
显热型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5%,全热型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70%。
(四)新风耗功率
居住建筑新风单位风量风机耗功率不应大于0.45W/(m3/h),公共建筑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河北省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相关规定。
(五)新风热回收系统
新风系统应设置防冻措施。新风系统应设置过滤装置,室外新风入口应设置粗效过滤装置,机组内部应设置高中效过滤装置。人员长期停留区域的室内细颗粒物(PM2.5)1小时平均浓度不应高于35μg/m3。
四、技术措施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进行性能化设计,并通过优化建筑空间布局,合理选择和利用景观、生态绿化等措施,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减少热岛效应,冬季增加日照,避免冷风对建筑的影响;建筑方案设计应根据建筑功能和环境资源条件,以气候环境适应性为原则,以降低建筑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为目标,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以及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等被动式建筑设计手段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根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特征,围绕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建筑整体气密性、无热桥处理、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分析适用于承德市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在技术措施方面的技术路线。
(一)被动式技术
合理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要求建筑要进行以气候特征为引导的建筑设计,在设计阶段,通过优化空间布局,使建筑的平面设计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其次,遮阳技术的使用率较高,遮阳有内置、外置、中置多种选择,据安装形式和造价又可分为可调遮阳和不可调遮阳。因此选择的多样性和应用的广泛性也决定了遮阳技术易于实现。此外,被动式得热技术的使用率较高,使用被动式得热技术可以降低建筑对主动式技术的依赖。
在当前条件下,光导管、地道风和蓄热技术受到成本和使用条件的限制,在项目中使用较少,且较多地应用在公共建筑中。
部分项目使用屋顶绿化既能缓解热岛效应又能装饰环境,对于屋面隔热是很好的技术选择。
图 5.3 被动式技术应用统计
(二)主动式技术
高效照明、节能电器和新风热回收技术的利用率较高。
高效照明,如采用智能化的照明控制方式,在降低室内负荷和利用自然采光之间寻求最大的节能空间。
节能电器,如节能灯具、新风机组、变频水泵、风机等,目前市场上节能产品多样,多选择性使得该项技术在大部分项目上都能得到应用。
对于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来说,由于围护结构良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导致建筑密闭,气流不易流通,为保证建筑内的新风量,需要采用高效新风热回收系统,通过回收利用排风中的能量降低供暖制冷需求,实现超低能耗目标。
(三)可再生能源应用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辅助供暖供冷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一次能源的使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及生物质燃料等。
(四)检测与控制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设置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对建筑室内环境关键参数和建筑分类分项能耗进行监测和记录;设置楼宇自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应根据末端用冷、用热、用水等使用需求,自动调节主要供应设备和系统的运行工况;节能控制宜以主要房间或功能区域为目标单元,实现暖通空调、照明和遮阳的整体集成和优化控制。当有多种能源供应时,应根据系统能效对比等因素进行优化控制。
为更好的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本规划结合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从设计和施工措施、管理措施两个方面梳理,总结承德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技术路线,作为装配式建筑建设的重要参考。
一、设计和施工措施
装配式项目应遵循设计、生产、装配一体化的原则整体策划,综合协调建筑、结构、设备和内部装修等专业,制定相互协同的施工组织方案,采用装配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装配率要求,提高劳动效率。
二、管理措施
应加大施工组织管理力度。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装配化技术标准、施工工法以及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应采用机械化施工操作,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全过程和关键工艺进行信息化模拟。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备案,符合国家和省部的相关要求,并保证系统性、经济型和适用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使各类检测检验能符合设计和各类标准的要求。相关记录、资料和文件应齐全、翔实、可靠。
表5-12 装配式建筑引导性指标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主体结构 |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比例(%) | ≥35% |
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比例(%) | ≥70% | |
围护墙和内隔墙 | 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比例(%) | ≥80% |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比例(%) | ≥**% | |
内隔墙非砌筑比例(%) | ≥**% | |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比例(%) | ≥**% | |
装修和设备管线 | 全装修比例(%) | 全装修 |
一、规划与建筑
提高场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采取有效的改造措施保证场地抵御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的能力。优化场地内交通布局、周边生态环境及停车设施,通过对场地进行合理的绿化改造及透水铺装改造等方式改善场地微气候。
对建筑本身的功能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优化。优化室内建筑功能及交通流线,提高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降低暖通空调能耗。
对建筑的声、光、风、热环境进行优化。采用隔声降噪措施改善建筑声环境,减少光污染改善室外光环境,增加自然采光及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热环境。
二、结构与材料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应确保建筑结构及非结构构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效提高建筑的结构的抗震性和耐久性,注重提高结构的整体性能,土建工程和装修工程宜采用一体化设计。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原结构构件,利用率不应小于70%。
材料选用方面,应兼顾环保性和耐久性,新增结构构件应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合理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三、暖通空调
合理提高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对于集中供暖空调系统有效降低输送能耗。改造过程中对暖通空调系统进行合理分区,对冷热源机组、输送系统和末端装置制定优化控制策略以降低运行能耗,合理增设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和能耗管理系统。在保证改造效果的同时还应兼顾经济性,降低改造成本。
优化室内热湿环境,采取措施降低室内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提高室内空气品质。
过渡季和冬季充分利用自然冷源,有条件且技术经济合理时设置余热回收装置,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空调冷热量,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四、给水排水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采取措施有效降低管网漏损,有效提高阀门、设备及管材的性能。合理设置分级计量水表以统计分析各类用途或管理单元的用水量,促进行为节水。对集中热水系统合理设计冷热水管线及设备,达到节能节水的目的。
提高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卫生器具的替换不应低于国家节水器具2级的要求。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技术,同时还可以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的调节控制器。
合理采用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灌溉、道路及车库地面冲洗、垃圾间冲洗、冲厕、冷却水补水、景观水体用水等。
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统筹利用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
五、电气
合理提高照明光源、镇流器、配电变压器的能效等级,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有关能效标准规定的3级。
照明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的规定,更换既有灯具应合理采用效率高、寿命长以及电磁干扰小的光源,应合理设计主要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降低照明能耗。
合理设置能耗分项计量,对公共区域的照明及电梯系统合理设置节能控制措施。根据建筑功能合理设置智能化系统,提升建筑综合性能。
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照明电源,提高能源利用率。
六、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制定施工过程的环境保护计划和职业安全管理计划。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降尘、降噪等措施保护场地环境,制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计划,对废弃物进行合理回收利用。
施工过程中应注重资源节约,制定相应的节能、节水方案并保证实施,并对能耗和水耗进行跟踪记录。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设计文件变更,保证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的实施效果。采用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有效节约能源资源。
施工单位应积极开展绿色施工宣传、培训和实施监督,将“四节一环保”贯穿到施工的各个环节。
七、运营管理
应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管理制度,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建筑的能源和水资源的管理,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绿色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向使用者和物业管理人员宣传绿色建筑相关知识,倡导绿色理念与绿色方式,保证绿色建筑的实际运行效果。
运营期间应制定并实施建筑公共设施预防性维护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清洗和调试并进行运行优化。定期进行能耗统计和能源审计,对机电系统提出优化运行策略,不断提升设备系统的性能。
将承德市进行目标管理分区和目标单元划分,为规划目标的制定提供可分解基础。
6.1 目标管理分区划分规划范围为整个承德市域,包括四区一市七县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根据承德市行政管理格局,以县(市、区)行政边界为基础,综合考虑产业空间布局,将全市规划范围划分为12个目标管理分区,目标管理分区划分如表6-1所示。
表6-1 承德市目标管理分区划分
序号 | 目标管理分区名称 | 分区编号 |
1 | 双桥目标管理分区 | SQ |
2 | 双滦目标管理分区 | SL |
3 | 营子目标管理分区 | YZ |
4 | 高新目标管理分区 | GX |
5 | 平泉目标管理分区 | PQ |
6 | 承德目标管理分区 | CD |
7 | 兴隆目标管理分区 | XL |
8 | 滦平目标管理分区 | LP |
9 | 隆化目标管理分区 | LH |
10 | 丰宁目标管理分区 | FN |
11 | 宽城目标管理分区 | KC |
12 | 围场目标管理分区 | WC |
承德市重点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包括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双峰寺地段、老西营地段、上二道河子地段、山庄外庙周边地段、狮子园地段、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山庄南地段、南园地段、火车站周边地段、开发西区地段、大石庙地段、闫营子地段、冯营子地段、太平庄地段、鹙窝砖瓦窑地段、上下栅子地段、上板城地段、元宝山周边地段、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双塔山周边地段、下湾地段、喀喇河屯周边地段、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偏桥子陈栅子地段、绿核地段26个控制单元,共87个街区,规划面积521.09平方公里。
依据《承德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划分如表6-2所示。
表6-2 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划分
控制单元编号 | 控制单元名称 | 四至范围及面积 |
01 | 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 | 东至浅山山体,西至近山山脚及承隆铁路,南至双峰寺水库坝址,北至近山山脚,规划控制单元面积40.08平方公里 |
02 | 双峰寺地段 | 东至干沟子、平房沟村,西至大瓦沟、小瓦沟村,南至双峰寺隧道口及贾营村,北至双峰寺水库及承朝高速,规划控制单元面积43平方公里 |
03 | 老西营地段 | 东至安远路大桥,西至大庙村西侧,南至武烈河河道中心线,北至大庙村、郭家村及佟家沟村,规划用地面积13.5平方公里 |
04 | 上二道河子地段 | 东至供热厂及承隆铁路,西至武烈河河道中心线,南至承隆铁路,北至承德医学院新校区,规划控制单元面积6平方公里 |
05 | 山庄外庙周边地段 | 东起五窑沟,西至避暑山庄保护线和罗汉堂遗址,北起承德市第三医院,南至大老虎沟。规划控制单元面积23.5平方公里 |
06 | 狮子园地段 | 东起狮子园水厂,南至狮子沟旱河,西至狮子园隧道口,北至大沃铺村。控制单元面积2.5平方公里 |
07 | 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 | 东至头道牌楼,西至广仁岭隧道,南至头道沟隧道、二道沟里、四道沟里,北至风云岭隧道。规划控制单元面积12.8平方公里 |
08 | 山庄南地段 | 东至武烈河,西至水泉沟口和石洞子沟,南至石洞子沟旱河、翠桥西路和富家花园南,北至避暑山庄宫墙。规划控制单元面积9.5平方公里 |
09 | 南园地段 | 东至武烈河河道中线,西至现代城西侧山体,南至僧冠峰南部及九华山北至石洞子沟旱河河道中线、翠桥西路道路中线、富家花园南侧边缘。规划控制单元面积10 平方公里 |
10 | 火车站周边地段 | 东至附近山体中部山脊、沟谷,西至武烈河河道中线,南至双山洞绿地及附近山体山脊,北至罗汉山北部山脊。规划控制单元面积10.4平方公里 |
11 | 开发西区地段 | 东至武烈河河道中线,西至近山山脚,南至武烈河与滦河交汇口,北至九华山南麓。规划控制单元面积8平方公里 |
12 | 大石庙地段 | 东至袁家庄王营子东界,西至武烈河河道中心线,南至东南山大桥,北至双山洞。规划控制单元面积14.6平方公里 |
13 | 闫营子地段 | 东至武烈河、滦河河道中线,西至附近山体中部山脊、沟谷,南至滦河河道中线,北至凤凰山大桥北及附近山体中部山脊、沟谷。规划控制单元总面积为5.3平方公里 |
14 | 冯营子地段 | 东至太平庄滦河河道中心线,西至闫营子滦河河道中心线,南至冯营子大南山、娘娘庙大桥,北至开发西区、大石庙滦河河道中心线。规划控制单元面积14.0平方公里 |
15 | 太平庄地段 | 东起京承铁路及西北沟、石门沟在内的范围,西至滦河中心线,南起地段南侧山脚线,北至京承铁路与承秦高速公路交汇点。控制单元总面积为2.96平方公里 |
16 | 鹙窝砖瓦窑地段 | 东至冯营子西部、鹙窝东部山体的山脊、沟谷,西至规划吉祥路西扩** 米处及滦河河道中线,南至南侧道路外扩** 米处,北至郭营子路北侧路缘、滦河河道中线及附近山体的山脊。控制单元总面积12.8平方公里 |
17 | 上下栅子地段 | 东至规划吉祥路东扩** 米处及滦河河道中线,西至附近山体中部山脊、沟谷,南至附近山体中部山脊、沟谷,北至京承高速南扩** 米处。控制单元面积15.6平方公里 |
18 | 上板城地段 | 东至漫子沟村,西至西大庙村,南至白河南村,北至101 国道。规划控制单元面积55.2平方公里 |
19 | 元宝山周边地段 | 东至壳牌加油站,西至省道256,南至磨盘山村,北至广仁岭大街北部山体。规划控制单元面积9.89 平方公里 |
20 | 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 | 东、西两侧均至近山山脚,南至通宝路,北至厂沟村。规划控制单元面积为22.56平方公里 |
21 | 双塔山周边地段 | 东至元宝山公园,西至伊逊河与滦河交汇口,南至秀水大街与汇通南路交叉口,北至双塔山北街北部山体,控制单元面积20.09平方公里 |
22 | 下湾地段 | 东至承赤高速西侧,西至下湾村,南至滦河中心线,北至下台村。规划控制单元面积26.58平方公里 |
23 | 喀喇河屯周边地段 | 东至滦河和东山头,西至西地乡吴营村南沟,南至八里庄,北至宫后村北部山体。规划控制单元面积为38.8方公里 |
24 | 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 | 东至老沟门与三家近山处,西至东山头、烧锅村西侧山体,南至陈栅子大桥为界,北至滦河大桥。控制单元总用地面积为15.77 平方公里 |
25 | 偏桥子陈栅子地段 | 东至长深高速与小贵口交接处,西至化育沟村,南至京承高速,北至莲花山。规划控制单元范围总面积23.56平方公里 |
26 | 绿核地段 | 东至现代城西侧,西至小元宝山、东山,南至规划吉祥路及大贵口,北至广仁岭、大元宝山。规划控制单元面积64.1平方公里 |
为有效促进绿色建筑规划目标落地,综合考虑各目标单元的功能定位、开发建设规模、商业及居住开发建设比重(如表6-3),将承德市中心城区相应地划分为绿色建筑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共确定8个核心目标单元。核心目标单元为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重点发展单元。
表6-3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发展潜力分析因素一览表
控制单元编号 | 控制单元名称 | 规划范围面积 (平方公里) | 规划总用地面积 (公顷) |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公顷) | 规划人口 (万人) | 新发展用地面积 (公顷) | 新发展用地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 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例(%) |
01 | 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 | 40.08 | 1495.62 | **8.98 | 4 | **6.17 | 99.45% | 43.09% | 11.08% |
02 | 双峰寺地段 | 43 | 976.52 | 659.32 | 4.5 | 565.01 | 85.70% | 37.21% | 5.33% |
03 | 老西营地段 | 13.5 | 479.46 | 328.56 | 3 | 306.43 | 93.26% | 47.85% | 7.95% |
04 | 上二道河子地段 | 6 | 232.73 | 171.46 | 1.5 | 30.85 | 17.99% | 28.46% | 33.69% |
05 | 山庄外庙周边地段 | 23.5 | 762.9 | 428.84 | 3.3 | 101.79 | 23.74% | 29.87% | 6.21% |
06 | 狮子园地段 | 2.5 | 245.47 | 165 | 0.9 | 114.33 | 69.29% | 5.24% | 2.14% |
07 | 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 | 12.8 | 230.51 | 221.78 | 1.8 | 85.2 | 38.42% | 51.10% | 15.25% |
08 | 山庄南地段 | 9.5 | 511.76 | 479.89 | 8 | 38.45 | 8.01% | 49.07% | 5.97% |
09 | 南园地段 | 10 | 339.21 | 294.83 | 3.8 | 25.03 | 8.49% | 49.53% | 11.76% |
10 | 火车站周边地段 | 10.4 | 470.91 | 356.82 | 6 | 76.33 | 21.39% | 51.68% | 6.70% |
11 | 开发西区地段 | 8 | 206.47 | 177.89 | 2.3 | 30.36 | 17.07% | 52.52% | 6.33% |
12 | 大石庙地段 | 14.6 | 598.63 | 483.63 | 5.4 | 112.93 | 23.35% | 37.59% | 8.68% |
13 | 闫营子地段 | 5.3 | 322.85 | 237.66 | 2.2 | 302 | 127.07% | 34.17% | 7.12% |
14 | 冯营子地段 | 14 | 926.54 | 693.5 | 6.8 | 177.27 | 25.56% | 31.88% | 27.36% |
15 | 太平庄地段 | 2.96 | 296.35 | 202.83 | 0.8 | 108.87 | 53.68% | 17.17% | 1.80% |
16 | 鹙窝砖瓦窑地段 | 12.8 | 878.53 | 696.95 | 5.2 | 664 | 95.27% | 32.80% | 11.89% |
17 | 上下栅子地段 | 15.6 | 485.53 | 435.62 | 4.58 | 435.62 | 100.00% | 58.51% | 5.45% |
18 | 上板城地段 | 55.2 | 3328.23 | 2495.53 | 18 | 21**.67 | 86.18% | 13.33% | 4.84% |
19 | 元宝山周边地段 | 9.89 | 335.1 | 312.06 | 4 | 133.63 | 42.82% | 37.68% | 2.45% |
20 | 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 | 22.56 | 366.44 | 329.95 | 1.01 | 138.07 | 41.85% | 2.00% | 1.65% |
21 | 双塔山周边地段 | 20.09 | 1171.36 | 1011.65 | 19 | 323.85 | 32.01% | 46.22% | 7.23% |
22 | 下湾地段 | 26.58 | 328.18 | 251.79 | 2.4 | 220.68 | 87.64% | 18.21% | 10.40% |
23 | 喀喇河屯周边地段 | 38.8 | 1588.5 | 1371.08 | 3 | 299.14 | 21.82% | 5.56% | 1.47% |
24 | 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 | 15.77 | 584.87 | 366.18 | 4.5 | 366.18 | 100.00% | 27.27% | 4.89% |
25 | 偏桥子陈栅子地段 | 23.56 | 23.56 | 368.52 | 3 | 208.22 | 56.**% | 11.57% | 8.01% |
26 | 绿核地段 | 64.1 | 516.74 | 308.63 | 2 | 297.67 | 96.45% | 21.80% | 3.20% |
目标单元中新发展用地规模较高、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均较高的单元确定为核心目标单元。
表6-4为中心城区各目标管理分区绿色建筑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划分表。
表6-4中心城区核心目标单元和基础目标单元
目标单元分类 | 包含的目标单元及编号 | 数量(个) |
核心 | 01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02双峰寺地段、03老西营地段、13闫营子地段、16鹙窝砖瓦窑地段、17上下栅子地段、24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26绿核地段 | 8 |
基础 | 04上二道河子地段、05山庄外庙周边地段、06狮子园地段、07头道牌楼到广仁岭地段、08山庄南地段、09南园地段、10火车站周边地段、11开发西区地段、12大石庙地段、14冯营子地段、15太平庄地段、18上板城地段、19元宝山周边地段、20大三岔口至单塔子地段、21双塔山周边地段、22下湾地段、23喀喇河屯周边地段、25偏桥子陈栅子地段 | 18 |
本规划依据《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综合考虑承德市不同目标管理分区的定位、开发建设规模和绿色建筑发展基础,合理分解承德市绿色建筑规划目标,有序推进七项(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重点任务建设工作。
在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定位、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指引下,以目标管理分区的功能定位、绿色建筑等发展基础和开发建设规模为依据,综合考虑各目标管理分区的规划目标、地方财政能力、房价等因素,对各目标管理分区绿色建筑发展潜力进行分析后,按照“一主、四辅、四加快、一推进”的策略,将规划目标合理分解至各目标管理分区。
“一主”:承德市城区作为绿色建筑全面发展重点及示范区域;
“四辅”:继续巩固平泉市、承德县、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的绿色建筑发展基础;
四加快”:加快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绿色建筑发展步伐;
“一推进”:有序推进鹰手营子矿区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7.1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到2025年,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分解如图7.1。
图7.1 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分解
根据各目标管理分区规划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分解及年平均年竣工建筑面积(2017-2019年三年平均新增竣工建筑面积)测算(如表7-1),到2025年,承德市全市一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比例为35.07%,满足承德市绿色建筑规划总体目标(承德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规划建设的面积比例不少于35%)。
表7-1市域绿色建筑目标分解测算
目标管理分区 | 年平均竣工面积(万m2) | 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万m2) | 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面积比例 |
双桥目标管理分区 | 46.06 | 18.42 | 40% |
双滦目标管理分区 | **.45 | 20.18 | 40% |
高新目标管理分区 | 49.89 | 19.96 | 40% |
平泉目标管理分区 | **.31 | 17.61 | 35% |
承德目标管理分区 | 40.24 | 14.08 | 35% |
兴隆目标管理分区 | 74.07 | 25.93 | 35% |
滦平目标管理分区 | 44.49 | 13.35 | 30% |
隆化目标管理分区 | 14.07 | 4.22 | 30% |
丰宁目标管理分区 | 33.53 | 10.06 | 30% |
宽城目标管理分区 | 28.59 | 10.01 | 35% |
围场目标管理分区 | 47.45 | 14.23 | 30% |
全市 | 479.15 | 168.05 | 35.07% |
通过设置专栏,对绿色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1 绿色建筑应用规划层面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新建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达标率(%) | 100 |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地下空间开发与地上建筑、停车场库、商业餐饮、交通枢纽站等功能空间紧密结合。 | |
公共服务设施覆盖 | 实施“社区共建”计划,打造城市社区“一刻钟社区服务圈”,构建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
公共交通站点**0m范围覆盖 | 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能力,完善公交线网体系。 | |
市政再生水管网覆盖 | 合理规划市政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完善再生水管网系统,增加再生水利用率。 | |
年径流总量控制 |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雨水。 | |
下凹式绿地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工程要利用下凹空间充分蓄集雨水。 | |
城市通风廊道 | 规划设计城市通风廊道,利用河流、湿地、绿地、街道等形成连续的开敞空间打造通风廊道,廊道宽度不小于**m,长度不小于1000m。 |
专栏2 绿色建筑应用建筑层面控制性指标要求
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一、公共建筑: 1、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小于2万m2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m2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2、非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 建筑面积小于2万m2的公共建筑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万m2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二、居住建筑: 1、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 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2、中心城区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其他县(市、区)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 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3、建筑面积20万m2及以上的住宅小区: 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 |
专栏3 绿色建筑应用建筑层面引导性指标要求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实现途径及技术路线 |
资源 节约 |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 ≥8 | 通过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热泵技术以及生物质等资源,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其中,新建高度100m以下城镇居住建筑以及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应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应当优先使用浅层地热能进行制冷和供暖。其他建筑鼓励使用浅层地热进行制冷和供暖。 |
集中供热普及率(%) | ≥90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民用建筑优先采用集中供热,热源宜为:热电联产、工业余热、燃气锅炉、热泵等清洁能源。 | |
节水器具和设备普及率(%) | 100 | 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 |
单项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 ≥40 | 绿化灌溉、车库及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比例。 | |
≥30 | 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比例。 | ||
≥20 | 冷却水补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比例。 | ||
本地建材比例(%) | ≥60 | 优先采用**0 km范围内建材,发展本地产业;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优先采用本地建材。 | |
环境宜居 |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比例(%) | ≥** | 场地中停车场、道路和室外活动场地优先采用硬质铺装地面,既能满足路用及铺地强度和耐久性要求,又能使雨水通过本身与铺装下基层相通的渗水路径直接渗入下部土壤。 |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100 | 通过合理选址或者其他措施,如设置植物防护等进行降噪处理。 | |
区域热岛强度(℃) | ≤2 | 通过种植乔木、花架等绿色植被减少区域热岛强度。 | |
生活 便利 | 电动车充电设施 |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大型公建配建停车场与社会公共停车场10%及以上停车位配建电动车充电设施。 | |
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覆盖率(%) | 75 | 在政府办公和大于2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中设置能耗监测,确保建筑的能源系统高效运营管理。 | |
健康 舒适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 | 100 | 主城区实现10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
自然采光、自然通风 | 所有建筑 | 通过合理设计,加强建筑群和建筑单体自然通风与自然采光。 | |
提高与 创新 | BIM技术应用工程所占比例(%) | ≥10 | 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m2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市级重大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其他建筑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
本着“全市推动”的策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建筑装配率,将装配式建筑打造成为承德市主要建设模式之一。规划期内重点发展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的装配式建筑。轻钢结构主要用于低层建筑,重钢结构主要用于超高层建筑,大跨度钢结构主要用于厂房。积极推进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预制(叠合)楼板、预制阳台板、预制预应力构件以及集成部品部件的使用,全面推广铝模板、钢模板等定型组合模板施工技术,鼓励采用现浇免拆模和自升式爬架施工技术。
到2025年,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见图7.2。
图7.2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
根据各目标管理分区规划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的目标分解及年平均年竣工建筑面积(2017-2019年三年平均新增竣工建筑面积)测算(如表7-2),到2025年,承德市全市新增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33.06%,满足承德市装配式建筑规划总体目标(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表7-2市域装配式建筑目标分解测算
目标管理分区 | 年平均竣工面积(万m2) | 装配式建筑面积 (万m2) | 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
双桥目标管理分区 | 46.06 | 18.424 | 40 |
双滦目标管理分区 | **.45 | 20.179 | 40 |
高新目标管理分区 | 49.89 | 19.957 | 40 |
平泉目标管理分区 | **.31 | 15.094 | 30 |
承德目标管理分区 | 40.24 | 12.071 | 30 |
兴隆目标管理分区 | 74.07 | 22.222 | 30 |
滦平目标管理分区 | 44.49 | 13.348 | 30 |
隆化目标管理分区 | 14.07 | 4.222 | 30 |
丰宁目标管理分区 | 33.53 | 10.058 | 30 |
宽城目标管理分区 | 28.59 | 8.577 | 30 |
围场目标管理分区 | 47.45 | 14.234 | 30 |
全市 | 479.15 | 158.386 | 33.06 |
通过设置专栏,对装配式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 4装配式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要100%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落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m2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新建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类或政府主导类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装配式建筑,其中核心目标单元配建比例不低于40%,鼓励集中连片发展。 |
专栏 5装配式建筑应用引导性指标要求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主体结构 | 柱、支撑、承重墙、延性墙板等竖向构件比例(%) | ≥35% |
梁、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构件比例(%) | ≥70% | |
围护墙和内隔墙 | 非承重围护墙非砌筑比例(%) | ≥80% |
围护墙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比例(%) | ≥**% | |
内隔墙非砌筑比例(%) | ≥**% | |
内隔墙与管线、装修一体化比例(%) | ≥**% | |
装修和设备管线 | 全装修比例(%) | 全装修 |
本规划依据各目标管理分区的发展定位,综合考虑各目标管理分区近期新增建筑规模、历年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基础等因素,在规划目标指引下,以“被动优先,主动优化”为技术原则,以“试点示范”过渡到“集中连片示范”为推进策略,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将承德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
规划期内,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累计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见图7.3。
图7.3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
通过设置专栏,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6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以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 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m2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 |
专栏7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应用引导性指标要求
建筑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实现途径及技术路线 | |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 | 寒冷(A) | 供暖年耗热量 | ≤19kWh/(m2·a) | 通过被动式建筑设计,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调和照明需求,通过主动技术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适室内环境。 |
供冷年耗冷量 | ≤16kWh/(m2·a) | |||
严寒(C) | 供暖年耗热量 | ≤23kWh/(m2·a) | ||
供冷年耗冷量 | ≤12kWh/(m2·a) | |||
年供暖、供冷和照明一次能源消耗量 | ≤60kWh/(m2·a) | |||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 | 建筑气密性N** | ≤0.6h-1 | ||
相对节能率? | ≥**% |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规划期内,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乡面貌提升等工作,鼓励政府投资的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建筑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试点示范,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通过设置专栏,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 8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控制性指标要求
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等)试点实施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
专栏 9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引导性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规划与建筑 | 无障碍设施 | 场地内(建筑室内)无障碍设施完善,且与场地外(建筑室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通 |
建筑场地绿地率 | 居住建筑:≥25%;公共建筑:场地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之和与场地面积的比例达到25%。 | |
透水铺装面积比例 | ≥30% | |
围护结构 | 热工性能提升35%,或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35%,或不高于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 | |
结构与材料 | 结构改造技术 | 不使用模板的改造结构构件数比例≥80%,改造后的结构构件体积增加比例≤20%的构件数量比例≥80% |
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 | 公共部位 | |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 现浇混凝土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 | |
抗震性能 | 20世纪80(90)年代前建造的建筑,改造后抗震性能达到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要求 | |
暖通空调 | 冷热源机组能效 |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的规定 |
末端装置可独立调节比例 | ≥70% | |
可再生能源利用 | 提供的生活热水比例≥**%,或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供暖空调冷热量比例≥25%,或地源热泵系统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 | |
给水排水 | 用水点供水压力 | ≤0.2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
卫生器具 | 用水效率2级的卫生器具数量比例≥75% | |
非传统水源 | 冲厕采用比例≥**%,且绿化灌溉、道路及车库地面冲洗等采用比例≥80% | |
电气 | 公共区域照明控制 | 采用分区、分组控制方式,采用自动降低照度控制措施 |
照明功率密度值 | 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规定的20% | |
照度值 | 不超过标准值的10% |
优化能源结构,建设绿色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环保的供热系统,推进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严格控制碳排放。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普及工作,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的建筑应用。
规划期内,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见图7.4。
图7.4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分解
通过设置专栏,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 10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十二层及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对具备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条件的十二层以上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国家机关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建筑,应带头采用鼓励选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用可再生能源供暖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空气源、污水源以及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
专栏 11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引导性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实现途径及技术路线 |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 | ≥10% | 通过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热泵技术以及生物质等资源,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 |
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为契机,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树立全装修质量标杆,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过设置专栏,对住宅全装修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 12 全装修控制性指标要求
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全部采用全装修技术。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应率先采用全装修技术;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装修。 |
专栏 13 全装修引导性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水电点位技术要求 (所有开关、插座、灯具安装到位) | 客厅 | 宜采用双控开关。 预留网络及电视信号接口,预留插座不少于三组。 |
餐厅 | 宜采用单控开关。预留插座不少于一组。 | |
卧室与书房 | 采用双控开关。主卧室预留电视信号接口,主、次卧室预留插座均不少于三组。 | |
卫生间 | 采用单控开关。 坐便器、淋浴器、洗手盆、镜(箱)、排风扇等基本设施宜全部安装到位。预留插座不少于 2 组,坐便器孔距、给水点位定位尺寸应满足现行标准要求。洗手盆、淋浴处应分别设冷热水给水点,坐便器应设冷水给水点,洗手盆下设置排水点,淋浴处应设地漏,如预留洗衣机位应设洗衣机冷水给水点及洗衣机专用地漏,应遮蔽排水立管,所有地漏安装完毕。 | |
厨房 | 采用单控开关。预留插座不少于四组(含排油烟机专用插座)。厨房洗菜盆处设冷热水给水点及排水,并应遮蔽排水立管。如设置燃气热水器时应设冷热水给水点。厨柜及吊柜等安装完毕,宽度及高度满足现行标准要求。操作台、炉灶、排油烟机等设备、设施宜安装到位。 | |
玄关 | 采用双控开关。如需设置强电箱,需要解决与玄关柜体的关系,具体位置及高度满足现行标准要求。 | |
阳台 | 采用单控开关。预留插座不少于一组,如设置太阳能热水器及洗衣机时,应设置相应的冷热水给水点及地漏,宜遮蔽排水立管,太阳能热水器及地漏安装到位。阳台、露台、临空处栏杆设计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阳台可设置晾、晒衣物设施 | |
设备管线技术要求 | 采暖系统 | 采暖系统宜采用干式工法施工的地面辐射供暖方式,并与楼地面集成设计安装完毕,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宜与装配式楼地面的连接构造集成,散热器的安装位置应能使室内温度均匀分布。 |
给排水系统 | 给水管道及排水管道宜与结构体分离,宜采用同层排水,设置冷热水标识,应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 |
电气设备及管线 | 强、弱电管线宜与主体结构分离,面板、线盒及配电箱等应与内装部品集成设计,套内各功能空间宜合理设置各类弱电插座及配套线路,各类弱电插座及线路的数量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096)等标准要求。 | |
智能化系统 | 智能化系统设计时应预留便于扩展和可能增加的线路、信息点,智能化综合信息箱宜集中设置,楼宇对讲、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线路宜集中布线,智能系统终端的位置和数量应明确并安装完毕。 | |
报警系统 | 有安防需求的部位应安装入侵报警探测装置,并符合现行标准要求 | |
基础工程技术要求 | 一般要求 | 禁止在梁、柱、板、承重墙墙上开洞或扩大洞口尺寸,阳台和室内房间之间设置的墙体和门、窗,不应随便拆除。 室内分隔空间应选择轻质内隔墙或高精度(免抹灰)砌块拼装内隔墙,内隔墙宜采用墙体、管线、装修一体化设计。配套地下室的住宅建筑,装饰装修不得扩大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面积或增加层高,不得破坏原建筑基础构件和移除基础构件周边的覆土。 |
楼地面 | 楼地面宜采用干式工法施工,铺装材料宜采用瓷砖、石材、木地板等成品装饰材料,并铺装到位;厨房、卫生间宜采用同层排水。 | |
墙面 | 墙面宜采用满足干式工法施工要求的部品,结合管线分离进行集成设计。底层墙面、贴近用水房间的墙面应采取防潮、防霉的构造措施。客厅、餐厅、卧室、玄关等宜采用干式部品安装或乳胶漆粉刷完毕,踢脚线铺贴完毕。卫生间、厨房、阳台等墙面宜采用瓷砖铺贴完毕。 | |
顶棚 | 吊顶系统设计应满足室内净高的需求,厨房、卫生间宜采用集成吊顶,并与灯具、排风扇等设备设施集成安装到位。在吊顶内设备管线集中部位应设置检修口。 | |
门窗及套口 | 门窗宜采用套口,并应安装完毕,避难间的防火门外观应与屋内其他门一致,门窗的规格型号及材质满足现行标准要求。 | |
窗台板 | 窗台板宜采用环保、硬质、耐久、光洁、不易变形、防水、防火的材料,所有窗台板安装完毕。 |
以绿色建筑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为契机,积极引导绿色建材应用,提高绿色建材应用占比,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加快绿色建材应用,可以更好地支撑绿色建筑发展。引导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高性能节能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的发展和利用。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承德市规划区内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管理分区合理对接。到2025年,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见图7.5。
图7.5 承德市各目标管理分区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
通过设置专栏,对绿色建材应用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提出要求。
专栏 14 绿色建材应用控制性指标要求
在政府采购工程中推广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m2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规模应用绿色建材产品。 |
专栏 15 绿色建材应用引导性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主体结构 | 预拌混凝土使用比例(%) | ≥80% |
预拌砂浆使用比例(%) | ≥**% | |
围护墙和内隔墙 | 非承重围护墙使用比例(%) | ≥80% |
内隔墙使用比例(%) | ≥80% | |
装修 | 外墙装饰面层涂料、面砖、非玻璃幕墙等使用比例(%) | ≥80% |
内墙装饰面层涂料、面砖、壁纸等使用比例(%) | ≥80% | |
室内顶棚装饰面层涂料、吊顶等使用比例(%) | ≥80% | |
室内地面装饰面层木地板、面砖等使用比例(%) | ≥80% | |
门窗、玻璃使用比例(%) | ≥80% | |
其他 | 保温材料使用比例(%) | ≥80% |
卫生洁具使用比例(%) | ≥80% | |
防水材料使用比例(%) | ≥80% | |
密封材料使用比例(%) | ≥80% | |
其他使用比例(%) | ≥80% |
本规划依据《承德市中心城区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中心城区26个地段控制项详细规划,综合考虑中心城区不同目标单元的定位和开发建设规模,合理分解中心城区绿色建筑规划目标,有序推进七项(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重点任务建设工作。
承德市中心城区以01双峰寺水库周边地段、02双峰寺地段、03老西营地段、13闫营子地段、16鹙窝砖瓦窑地段、17上下栅子地段、24东山头至老沟门地段、26绿核地段为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重点发展单元,同时依据目标单元功能定位和开发建设规模,将中心城区规划目标落实到各目标单元。
8.1 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建设承德市中心城区目标单元中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基本级及以上要求,核心目标单元鼓励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分解如图8.1~图8.2。
图8.1中心城区核心目标单元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分解
图8.2 中心城区基础目标单元新增绿色建筑星级规划目标分解
8.2规模化推广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建筑装配率,将装配式建筑打造成为中心城区主要建设模式之一。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见图8.3。
图8.3 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分解
8.3高质量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本规划依据各目标单元的发展定位,综合考虑各目标单元近期新增建筑规模等因素,在规划目标指引下,以“集中连片示范”为推进原则,将中心城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至各目标单元,分解目标与各目标单元合理对接。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见图8.4。
注:在满足各目标管理分区目标的前提下,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的规划目标可根据开发建设时序、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等情况做适当调整。
图8.4 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规划目标分解
8.4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是绿色建筑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建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规划期内,鼓励引导中心城区结合主城区改善改建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专项工作,对既有建筑实施绿色改造,提高建筑绿色品质,创建一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示范工程。
8.5 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化能源结构,建设绿色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环保的供热系统,推进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严格控制碳排放。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普及工作,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的建筑应用。
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见图8.5。
注:在满足各目标管理分区目标的前提下,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的规划目标可根据开发建设时序、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等情况做适当调整。
图8.5 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目标分解
8.6 稳步推进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总体发展定位:大力开展全装修住宅试点示范工程,探索不同住宅性质的全装修模式,树立全装修质量标杆,提高人们对全装修的认同感,形成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
8.7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加快绿色建材应用,可以更好地支撑绿色建筑发展。引导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高性能节能窗、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的发展和利用。
在总体规划目标指引下,将中心城区内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与各目标单元合理对接。中心城区各规划片区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见图8.6。
图8.6 中心城区各目标单元绿色建材应用规划目标分解
条例从税收减免、信用支持、容积率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几个方面,明确了发展绿色建筑的鼓励激励措施。
条例规定,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主动提升绿色建筑等级标准的、主动采用装配式或者商品房全装修方式建设的、达到绿色建筑运营标准要求的,应当作为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评优评先的加分项,并计入企业信用信息。符合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新建绿色建筑自住住房或者新建全装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上浮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具体上浮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
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按照《条例》要求落实资金,重点支持研发和推广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服务,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等示范项目建设,支持推广装配式建筑、商品房全装修等建设方式。积极完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
在《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方案》中,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责任、健全标准体系、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培训等几个方面,保障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绿色建筑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工作格局。要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模式,加大推广力度。要抓紧提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目标责任。省将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等情况,纳入对各市节能、削煤目标考核,纳入对各市县城建设考核,纳入对各市改革考核。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绿色建筑发展的各项责任,完善各项考核办法,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健全标准体系。适应绿色建筑发展新形势要求,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标准规程,构建各环节、全覆盖的标准体系并认真实施。强化建材标准、设计标准、施工标准、验收标准、评价标准的衔接,逐步实现我省与北京、天津地方标准的通用共享。各地要对各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
(四)严格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严格绿色建筑规划、设计与建设,运营、改造与拆除等环节的监管,严肃查处违反绿色建筑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绿色建筑相关性能指标及相关信息等行为。上述问题一经查出,责令按照相关要求彻底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五)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树立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建筑科学知识,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要有序增强公众的参与度。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培训,加强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建筑施工、运行维护、能耗统计等的队伍建设。
河北省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一)在办理规划审批(或验收)时,对于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因墙体保温等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其地上建筑面积9%以内给予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具体奖励面积比例由各市政府确定。
不预留集中供热设施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收取供热设施管网工程建设费;已经预留集中供热设施但未使用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收取房屋供热空置费。
(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比例不超过30%。
(三)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在符合调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优化调整非本地户籍家庭购买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政策。各市、县(市、区)特别是环首都、环雄安新区区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调控政策,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四)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界定人才认定标准,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在政府回购商品住房用于人才保障、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时,优先选择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进一步增加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
(五)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造的项目,可调低预售资金重点监管比例(数额),增加拨付节点或对预售资金实行前移一个节点进行拨付。其中,按照固定比例进行重点资金监管的地区,可以将重点资金监管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按照建安成本进行重点资金监管的地区,可以将重点监管资金数额降低10%-20%。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预售资金的监管,确保全部用于相关工程建设。
(六)采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建造的单体建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楼栋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和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七)将符合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条件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施工机械尾气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应按照国家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建设工序,其他工序不停工(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除外),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发挥典型示范效应和节能减排效益。
(八)利用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建筑节能补助)专项资金,对单个项目(以立项批准文件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在目前的每平方米不超过400元的基础上,随着技术提高、成本降低、规模扩大,逐步降低补助标准至每平方米不超过200元。
一、政策支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从用地支持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行业引导政策和优惠发展环境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支持:
(一)用地支持政策。将装配式建筑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明确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具体要求或面积比例,并提供给城乡规划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增加建造方式的控制内容;在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应将建造方式的控制内容纳入规划条件。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落实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用地上予以保障。
(二)财政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在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制定。
扩大科技创新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列入各级科技计划指南重点支持领域。鼓励以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为重点攻关方向以及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钢铁生产企业进行钢结构建筑生产技术改造,优先列入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技改资金支持。支持装配式建筑标准编制工作,对参与编制省级及以上标准的给予资金支持。
(三)税费优惠政策。对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经认定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装配式预制复合墙板(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四)金融支持政策。对建设装配式建筑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五)行业引导政策。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达到国家鼓励类墙体材料产品和相关规定的,优先列入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示范项目,预制部品部件纳入《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推广使用产品目录》。将建筑业企业承建装配式建筑项目情况,纳入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人居环境奖评选、生态园林城市评估、绿色建筑评价等工作中增加装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标要求。在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时,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
(六)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运输超高、超宽部品部件(预制混凝土构件、钢构件等)运载车辆,在运输、交通通畅方面给予支持。在《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工地可不停工,但不得从事土石方挖掘、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允许将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二、保障措施
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推动、技术攻关、队伍建设和、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参加的河北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制度,研究提出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工作推动。将发展装配式建筑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从项目数量、项目储备、开工情况、竣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半年考评、年终考核。
从项目前期开始,以规划为龙头,区别不同地段、不同类型建筑,明确建造方式。在技术条件成熟和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情况下,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项目一般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安排不低于5%的项目开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规模化示范。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装配式特别是钢结构住宅。督促工业企业采用钢结构建设大跨度厂房、仓储设施。鼓励施工企业采用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临建、临时道路和施工围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项目中大力开展装配式住房试点。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要根据当地情况划定一定范围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其他市、县根据当地情况划定一定范围全面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
(三)加强技术攻关。进一步加大对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的支持和资金投入,将装配式建筑技术列为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建设内容,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人才和技术集中优势,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建立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解决制约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核心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多层面的培训体系,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人才,着力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鼓励省内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推动校企合作,加强装配式建筑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专业技术技能训练、岗位操作培训等,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和施工专业技术人才。研究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用工制度,合理配置装配式建筑技术工种,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多渠道建立培训基地,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经济社会效益,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和支持政策,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引导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建筑科技水平。
9.2 其他地方经济激励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对取得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分别减免**%、70%、100%;青海省、海南省对取得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城市配套费分别减免20%、40%。
贵州省对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按建筑面积的3%以内给予奖励;江苏省、浙江省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江苏省居住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采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浙江省居住建筑采用地源(水源)热泵技术供暖制冷的,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江苏省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项目按照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水资源费;浙江省民用建筑以地表水源为热源采用热泵技术供暖制冷,采取安全、环保回流措施的,应当按照实际消耗水量计收水资源费。
安徽省金融机构对绿色建筑的消费贷款利率可下浮0.5%、开发贷款利率可下浮1%;江苏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浙江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者新建全装修成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以上浮20%。
武汉市、南京市、郑州市针对绿色建筑还提出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的优惠。
湖南省、安徽省、山东省将绿色建筑作为各种奖项评选活动的必备条件,对实施绿色建筑的企业年检、企业资质升级方面予以优先或加分。
选取部分省、市相关奖补政策如下:
湖南省:对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项目,纳入绿色审批通道;对因绿色建筑技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不纳入建筑容积率核算;在“鲁班奖”、“广厦奖”等评优活动,将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作为民用房屋建筑项目入选必备条件;对实施绿色建筑的相关企业,在企业资质年检、企业资质升级中给予优先考虑或加分。
海南省:对达到二星级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返还2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达到三星级运营标识的绿色建筑返还40%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山东省:已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单体绿色建筑项目,省级根据项目所获的星级给予奖励,2013年奖励标准为:一星15元/m2,二星30元/m2,三星**元/m2;获“设计标识”后,可获相应星级30%奖金;竣工后,经现场核实与设计一致的,可再获相应星级30%奖金;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后,获剩余40%奖金。
陕西省:达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除享受国家奖励资金补助外,省财政给予配套奖励:一星10元/m2,二星15元/m2,三星20元/m2;对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奖励资金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对商业性住宅项目,奖励资金30%兑付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70%兑付给购房者;对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达到30%以上,2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介于100万~200万m2之间的绿色生态城区补助100万元。
青岛市:对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给予奖励,公共建筑:三星**元/m2,单个项目1**万元封顶;二星40元/m2,单个项目100万元封顶;一星30元/m2,单个项目60万元封顶;居住建筑:三星40元/m2,单个项目1**万元封顶;二星30元/m2,单个项目100万元封顶;一星20元/m2,单个项目60万元封顶。
9.3 保障措施综合分析河北省关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借鉴其他地方关于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经济激励措施,提出针对承德市绿色建筑发展相关保障措施如下:
以人民政府为领导核心,通过制定政府管理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和控制指标,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和规划条件核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应当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确定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财政部门保证各项财政激励政策落地;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督管理;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保证设计文件符合绿色建筑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针对绿色建筑合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处罚。
建立“政府组织、社会参与、部门负责、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与交流。同时,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落实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完善设计备案和验收备案机制,实施规划、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全过程闭合管理,形成建立在强制标准基础上的闭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将各县(市、区)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加大财政投入和奖补力度,安排资金重点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结合承德市财政水平,研究出台建设、购买、运营环节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扶持政策。尝试引入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投资等金融产品和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并在城区建设中推广应用,利用金融手段配合财政资金激励,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建筑的发展。激发城市绿色发展的市场积极性,强化市场主体因素,发挥市场和政府双轮驱动作用,形成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辅助的绿色建筑发展机制,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建立本地化评价管理办法,引入本地化评价管理机构,形成信用管理机制,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协会,充实专家库能力建设,支持技术咨询、科技研发、评审认证工作。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开展适宜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研究,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研究出台财税政策,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相关产业链相关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者税收优惠,对使用获得主管部门认定的绿色建材产品和材料给予政策优惠。积极推动承德市与国内外先进科研机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等交流与合作,孵化绿色建筑研发、咨询、设计和服务公司,形成承德市建筑绿色化发展技术专业产业链。
结合《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绿色建筑的宣传和创建行动,提高群众对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活的体验感、参与感。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等开展面向市民的绿色建筑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绿色”意识。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加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学习宣贯,加强建筑绿色发展技术培训,加强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建筑施工、运行维护、能耗统计等的队伍建设。
我国的绿色建筑,依《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2019的定义,是在全寿命期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绿色建筑概念的核心,是从人性关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角度,思考人类的建设活动,使建筑能在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提下持续发展。历年来国内外陆续开展了绿色建筑的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如下。
1963年,维克多奥戈雅《设计结合气候:建筑地方主义的生物气候研究》概括总结了60年代以前建筑设计与气候地域关系的研究成果,提出了“生物气候地方主义”设计理论与方法;美籍意大利著名建筑师保罗把生态学(ecology)和建筑学(architecture)概念综合在一起,提出了著名的“生态建筑”(arology)新理念,使得人们对建筑的本质又有了新的认识,建筑领域的生态意识逐渐被唤醒。20世纪70年代,面对日趋恶化的生存条件和能源危机,尤其是阿拉伯石油公司石油禁运事件发生之后,更是激发了工业发达国家对建筑节能的研究兴趣,太阳能、地热、风能和节能围护结构等新技术应运而生。80年代开始,建筑家们就将目光逐渐聚焦在了建筑的历史性和地区性。他们基于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气候、经济状况、技术水平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因素,来研究和设计人类的生存空间;进入90年代,世界各国关于可持续建筑的研究与发展又有了新的进展。1990年,英国率先制定了世界首个绿色建筑评估标准。1992年,在巴西的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使“可持续发展的概念”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并首次提出了绿色建筑概念。21世纪,绿色建筑迎来了蓬勃兴盛期,他的内涵与外延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日本在绿色建筑方面提出了“建筑的节能与环境共存设计”与“环境共生住宅”的概念。继20世纪90年代英、美等国之后,全球引发了对绿色建筑评估的热潮,相继出台了符合地域特点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如英国建筑研究院绿色建筑评估体系(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BREEAM)、美国绿色建筑协会发展的领先能源与环境设计(Leadership in Energy Environmental Efficiency, CASBEE)、德国可持续建筑协会的可持续建筑评估技术体系(Deutsche Gesellschaft fur Nachhaltiges Bauene.V.,DGNB)、加拿大的GBTOOL、澳大利亚的NABERS、挪威的 Ecoprofile、法国的 ESCALE、日本的CASBEE等。这些体系让绿色建筑关注到整体建筑设计流程,用可以识别的全国性认证来改变市场走向,促进绿色竞争和绿色供应,使得越来越多的绿色建筑作品不断涌现。
在国外的绿色建筑中,比较典型的如英国BRE的环境楼和诺丁汉国内税务中心、德国爱森RWE办公楼、法国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办公楼、美国匹兹堡的CI中心、开麦科灵市郊区住宅开发项目、澳大利亚悉尼的奥林匹克村、荷兰Delft大学图书馆、日本九州绿色高层住宅、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这些绿色建筑通过精妙的总体设计,结合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大阳能利用、地热利用、中水利用、绿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术,充分展示了绿色建筑的魅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节能建筑发展较早,早在1986年,国家就颁布实施了《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后续陆续出台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法规政策。但在节能建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绿色建筑体系起步较晚,但整体发展很快。从2006年第一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到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10余年间,我国绿色建筑法规、标准持续完善,先后推出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等。总体而言,我国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日趋完善,绿色建筑快速发展。2019年,在2014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修订(GB/T *****-2019)。修订后的标准评价目的由节地、节水、节材、节能和环境保护转变为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标准适用于所有的新建、扩建与改建的住宅建筑或公共建筑。新的标准则是采用国际通用的计分方式,评定基本级、一、二、三星级,使得评价阶段更加明确,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提高了绿色建筑的实际价值,整体具有创新性。
从时间维度上看,2012年以前,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整体较缓和,2012年以来政府在绿色建筑领域的补贴政策和强制措施的双管齐下,我国进入绿色建筑狂飙突进和爆发式增长的阶段,绿色建筑发展效益明显,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理念、认识和需求逐步提高。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共评出10927个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筑面积超过10亿m2。
图11.1 中国绿色建筑项目数量统计图
从区域层面看,江苏、广东、山东、上海为首的东南沿海优势明显,项目分布较为集中,排名前十位地区的项目数量占全国总数的70.8%。
图11.2 各省市绿色建筑项目数
从项目分布来看,项目数量在100个以上的地区占40.6%,项目数量在30~100个地区占34.4%,项目数量在10~30个的地区占15.6%,项目数量不足10个的地区占9.4%。
图11.3 各省市绿色建筑项目数与GDP关系图
从项目类型分布看,公共建筑略高与住宅建筑,工业建筑不足0.6%。
图11.4 中国绿色建筑项目类型占比图
10.2 超低能耗建筑受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关于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的相关研究逐渐增多,针对欧洲诸多偏远建筑物无法与区域热网和电网相连接的情况,1992年,德国Fraunhofer太阳能研究所的Voss.K等人通过使用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对德国一栋建筑物进行供热供暖,并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检测研究发现:在气候较为温和的欧洲部分地区,通过精心设计可以使建筑物全年总能耗降低到10 kWh/m2以下,且建筑物所有能耗需求可以由太阳能提供。Voss.K由此提出“无源建筑”,即无需和外界能源基础设施相连,通过太阳能光热光电系统与蓄能技术集成应用,保证建筑所有时段能源供应的建筑。“无源建筑”要求建筑物在以年为时间单位的时段内达到能量或排放量中和。
考虑到建筑物与电网连接的情况,Voss.K等人结合太阳能光电技术发展,进一步提出定义“零能耗建筑”,其定义为:自身可发电,通过与公共电网相连,既可以将建筑物发电上网也可以使用电网为建筑物供电,在以年为单位的情况下,一次能源产生和消耗可以达到平衡的建筑物。
Kilkis.S等人认为,仅仅使建筑物达到零能耗并不能解决由建筑物耗能引起的全球变暖问题,研究零能耗建筑,除了应该考虑数量平衡外,还应该考虑质量平衡,即引入“火用”的概念。假设一栋零能耗建筑与区域能源系统相连,可以从区域能源系统中获得高温热水和电能,也可向区域管网提供同等能量的低温热水和电能,其获取和提供的热量的“火用”值并不平衡,这样建筑物仍然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Kilkis定义了“净零火用建筑”:在区域能源网中,在特定时间段内,建筑与能源系统互相输入输出的火用值为零的建筑物。
由于“零能耗建筑”在实现上还较为困难且成本较高,欧洲目前公认的更加广泛的可实施的为“超低能耗建筑”(Nearly Zero-energy Buildings)。对于“超低能耗建筑”,各国定义不同,如德国的“被动房”(Passive House,也翻译为微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指在满足规范要求的舒适度和健康标准的前提下,全年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能耗在0-15 kWh/(m2·a)的范围内、建筑物总能耗低于120 kWh/(m2·a)的建筑;瑞士的“近零能耗房”(Minergie,也称迷你能耗房,或迷你能耗标准),要求按此标准建造的建筑其总体能耗不高于常规建筑的75%,化石燃料消耗低于常规建筑的**%;意大利的“气候房”(Climate House,Casaclima),指全年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能耗在30 kWh/(m2·a)以下的建筑。
总之,“超低能耗建筑”一词及相关定义从最早提出,到被各国科研界广泛重视、国际组织试图通过国际合作对其进行统一定义,经历了30余年的发展过程。随着太阳能供热技术、太阳能光电技术、建筑蓄能技术、区域蓄能技术、能源管理系统等技术的不断升级,定义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变化。
近些年,随着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概念深入人心,一些国家提出了“超低/零能耗建筑”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技术路线等政策法规文件。主要经济体通过相关项目的设置和推广逐步推进“超低/零能耗建筑”相关工作。
一、德国
被动房的定义为“被动房是一个节能、舒适的建筑节能标准,比既有建筑节能90%以上,比新建建筑节能75%以上;利用高性能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热回收等技术使建筑不再需要传统的供热系统,并通过通风系统供应持续的新风”。从定义可以看出,被动房通过采用高性能的围护结构将建筑热需求降低,仅需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室内的得热即可解决冬季供暖问题。同时通过采用高效热回收系统的新风系统向室内提供清洁的新鲜空气,营造良好舒适的室内环境。即使在极端寒冷的前期下,被动房仅需要使用很少的辅助能源就能满足室内舒适度要求。可以看出被动房主要着眼于解决冬季供暖问题,所应用技术也以解决供暖为主,对应用在夏季需要主动供冷的地区的研究较少。
德国被动房的概念最早源于瑞典隆德大学的Bo Adamson(1986年)参加中瑞合作项目工作时,为改善我国长江流域室内建筑环境恶劣的现状提出的解决方案。1988年被动房概念首次被提出,1991年第一栋被动房在德国达姆施塔特被建造,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德国被动房已经成为具有完备技术体系的自愿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目前,已经有60000多栋的房屋按照被动房标准建造,其中有约30000栋建筑获得了被动房的认证,主要以住宅为主,也涵盖办公、学校、酒店等类型的建筑。
德国被动房研究所(Passive House institute,PHI)是被动房研究和认证的权威机构。德国被动房的认证要求简洁凝练,其认证的要求为:1、供暖能耗:供暖能耗≤15 kWh/(m2·a)或热负荷≤10 W/m2;当采用空调时,对供冷能耗的要求与供暖能耗一致;2、建筑一次能源用量≤120 kWh/(m2·a);3、气密性必须满足N**≤0.6(注:即在室内外压差**Pa的条件下,每小时的换气次数不得超过0.6次);4、超温频率≤10%(注:超温频率定义为全年室内温度高于25℃的小时数与全年时间的比值)。被动房认证中仅需要对建筑气密性进行实际测试,其他参数仅通过计算即可,因此被动房并不对建筑实际能源消耗进行要求。
PHI还对被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认证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认证。保证了被动房认证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德国被动房标准体系作为被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中最为成熟的一员,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极大的关注,很多国家都学习和参考德国被动房体系开展适用于本国特色的建筑标准体系的研发和推广。
二、丹麦
由于对全球变暖的担忧和对长期能源供应安全的渴求,上世纪90年代,丹麦政府提出“到20**年丹麦将成为化石能源零依赖的国家”。建筑节能被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手段,丹麦通过提出严格的建筑节能要求,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税收政策调控等政策措施,建筑能耗大幅下降。近年来丹麦政府通过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推进超低能耗建筑的普及,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由丹麦企业主导的主动房(Active House)自愿性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在欧洲同样拥有重要的影响力。主动房建筑理念是威卢克斯集团提出了一种应对能源和气候挑战的前瞻性理念,该理念倡导建筑应该实现气候平衡、居住舒适、感官优美、具备充足的日光照明和新鲜的空气,即实现能耗效率与最佳室内气候之间的平衡,同时保证建筑以动态方式适应周围环境,实现碳中和。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建筑将自主生产能源,以可持续地利用资源,有效改善人们的健康水平和居住舒适度。
主动房与被动房相比,在强调降低建筑能量需求的前提下,更强调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的主动房40余栋。并显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另外,2000年丹麦也引入了被动房的理念,被动房的认证参考了德国被动房的标准和指标,认证由德国被动房研究所的合作单位——丹麦被动房研究所负责。
三、瑞典
瑞典政府通过支持研究机构推广超低能耗建筑。Minergie是由瑞典政府支持的一系列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1994年Minergie的理念被提出,同年两栋示范建筑完成。1997年Minergie理念获得瑞典政府的认可。2001年参照德国被动房技术体系的Minergie-P标准发布。截止到2009年,约有1**00栋建筑获得了Minergie认证。Minergie标准体系由Minergie、Minergie-p、Minergie-A和Minergie-ECO等组成。其中Minergie-p标准是在德国被动房技术标准上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以适合瑞典的气候条件和国情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Minergie-P相比于德国被动房标准,对不同类型建筑的供暖能量需求分别做了详细规定,并对增量成本及热舒适做了规定。
瑞典于2012年9月27日颁布了《瑞典零能耗与被动屋低能耗住宅规范》,这是目前为止世界上第一部也是唯一的被动房屋的规范。该规范中提出的主要指标如表11-1所示。
表11-1 瑞典被动房屋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
气密性 | N** | =0.3 | |
采暖和生活热水用能 | 输送至建筑物的采暖和生活热水能量 | 气候区1 | ≤58kWh/(m2·a)最大非电加热 |
≤29kWh/(m2·a)最大电加热 | |||
气候区2 | ≤54kWh/(m2·a)最大非电加热 | ||
≤27kWh/(m2·a)最大电加热 | |||
气候区3 | ≤**kWh/(m2·a)最大非电加热 | ||
≤25kWh/(m2·a)最大电加热 | |||
采暖负荷 | 楼宇采暖负荷 | 气候区1 | ≤17W/m2 |
气候区2 | ≤16W/m2 | ||
气候区3 | ≤15W/m2 | ||
室内舒适度指标 | 采暖室内温度 | 20-26℃ | |
噪音 | B类 | ||
超温频率 | 10% |
四、美国
美国能源部建筑技术项目在《建筑技术项目2008-2012规划》中提出,建筑节能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使“零能耗住宅”(Zero Energy home)在2020年达到市场可行,使“零能耗住宅”(Zero Energy home)在2025年可商业化。“零能耗住宅”指通过与可再生能源发电发热系统连接,建筑物每年产生的能量与消耗的能量达到平衡的低层居住建筑。“零能耗建筑”既包括“零能耗住宅”,又包括中高层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技术路线为使用更加高效的建筑围护结构、建筑能源系统和家用电器,使建筑物的全年能耗降低为目前的30%左右,再由可再生能源对其供能。
2007年12月,美国通过《能源安全与独立法案》(Energy Security and Independence Act,ESIA)提出“净零能耗公共建筑”(Zero-net-energy Commercial Building),在ESIA第422节(a)(3)中其定义为:良好设计、建造和运行的高性能公共建筑,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需求,使用不产生温室气体的能源供能即可达到能量供需平衡,且不对外界排放温室气体,经济可行。通过推动“净零能耗公共建筑倡议”(Zero-Net-Energy Commercial Buildings Initiative),到2030年,所有新建公共建筑达到净零能耗状态;到2040年,**%的公共建筑达到零能耗;20**年,所有美国公共建筑达到净零能耗。
2008年10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学会(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NSTC)建筑技术研发分委会代表美国能源部、商务部、国防部等十余个国家部委和总统办公室、国家科学基金、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橡树岭国家实验室、西北太平洋国家实验室、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等成员提出《联邦零能耗高性能绿色建筑研究发展规划》,NSTC指出美国联邦政府在绿色建筑领域的科技资金支持约为1.93亿美元/年,只占联邦科研资金的0.2%,还需要进一步增加科研投入。NSTC提出为了进一步推动零能耗高性能绿色建筑,美国应在建筑节能、节水、节材、提升室内环境、能耗预测与检测、支撑工具研发6大领域开展的14项优先工作,也提出了美国迈向零能耗建筑的路径,即通过节能技术将建筑终端用能降低60%-70%,用太阳能满足剩余的30%-40%能源需求。
美国在2008年提出了“零能耗公共建筑发端计划”,要求在2030年所有新建公共建筑、2040年既有公共建筑的**%要完成零能耗化的技术改造。为了加快零能耗建筑的发展,美国正在积极地进行着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改造。
五、欧盟
欧洲以德国被动房研究中心(PHI)等为例,已经形成了体系化、规模化的被动式建筑标准和认证体系。
欧盟于2010年7月9日发布的《建筑能效指令》(修订版)(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 Directive recast,EPBD)在欧盟内部影响力巨大,它要求各成员国应确保在2018年12月31日后,所有的政府拥有或使用的建筑应达到“超低能耗建筑”,在2020年12月31日前,所有新建建筑达到“超低能耗建筑”(Nearly Zero-energy Buildings)。《建筑能效指令》定义零能耗建筑为“具有非常高的能效”的建筑,《指令》还要求“超低能耗建筑”能耗表达单位应使用kWh/(m2·a)。欧洲暖通学会联合会(REHVA)的JarekKurnitski等专家将“超低能耗建筑”进一步定义为:以各国实际情况为基础,在充分考虑节能技术成本效益比的前提下,其一次能耗大于0 kWh/(m2·a)的建筑。欧盟专家还对零能耗计算的边界范围、一次能源转换系数、是否应考虑区域供热供冷等系统、是否应考虑电器使用能耗进行了探讨研究。虽然欧盟各国对“超低能耗建筑”定义和技术路径都不同,但大多数国家还是给出了相对明晰的发展目标,发展目标主要针对新建建筑,具体如表11-2。
表11-2部分欧洲国家“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目标
国 家 | 时间(年) | “超低能耗建筑”目标 |
丹 麦 | 2020 | 建筑能耗比2006年降低75% |
芬 兰 | 2015 | 执行被动房标准 |
法 国 | 2020 | 建筑需可对外供能 |
德 国 | 2020 | 无需化石燃料可运营 |
匈牙利 | 2020 | 达到零碳排放 |
爱尔兰 | 2013 | 达到净零能耗 |
荷 兰 | 2020 | 达到能源中和 |
挪 威 | 2017 | 执行被动房标准 |
英 国 | 2016 | 达到零碳排放 |
六、英国
2006年12月,英国政府宣布所有政府出资的新建建筑应在2016年达到零碳排放标准。2007年,英国可再生能源建议委员会向英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提交报告,提出:真正的“零碳居住建筑”(Zero-Carbon Home)应无需电网输入能源且不对大气排放CO2,其供暖需求应通过建筑设计降至最低并通过可再生燃料和技术满足,其电力需求也应降至最低并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满足。2007年,英国政府引入由英国建筑科学研究院(BRE)建立的《可持续家庭评价标准》(Code for Sustainable Homes Rating),此评价标准的9个核心指标之一为能源使用与碳排放。后续版本的《可持续家庭技术导则标准》(Code for Sustainable Homes Technical Guide)将“零碳居住建筑”定义为:居住建筑中所有能源消耗产生的净CO2排放为零或更低,其热损失系数(Heat Loss Parameter,综合考虑了墙体、窗户、气密性和建筑设计等因素)应为0.8 W/(m2·K)或更低,以年为计量单位下,其家用电器和炊事排放CO2应为0,能源消耗计算应包括供冷供热、热水系统、通风、室内照明、炊事和所有家用电器。由于英国政府对“零碳居住建筑”有补贴,其土地印花税的文件中也对“零碳居住建筑”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定义,定义基本和《可持续家庭技术导则标准》一致,但有两条有细微区别:(1)要求建筑物供暖负荷低于15 kWh/(m2·年),(2)需要计算非建筑影响能耗。
英国建造的零能耗建筑的示范住宅——创新公园,旨在推动零能耗建筑的发展。政府积极推进相关的标识评价制度,并对零能耗居住建筑给予补贴。
七、韩国
韩国政府考虑到目前的其国家的经济技术水平,零能耗建筑的推广实施不能一蹴而就,而越早开始提升建筑能效,碳排放降低越大。为此,韩国制定了详细的阶段性发展目标,逐步实现零能耗建筑。
2009年7月6日,韩国政府发表了“绿色增长国家战略及五年计划”,针对零能耗建筑目标做出三步规划:
1)到2012年,实现低能耗建筑目标,建筑制冷/供暖能耗降低**%;
2)到2017年,实现被动房建筑目标,建筑制冷/供暖能耗降低80%;
3)到2025年,全面实现零能耗建筑目标,建筑能耗基本实现供需平衡。
韩国国土交通部联合其它六部委于2014年7月17日颁布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零能耗建筑行动计划》。该计划制定了韩国零能耗建筑的推广策略,并制定了详细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分析了零能耗建筑推广的主要困难,制定了相应的促进政策和激励措施。同时,对参与计划的国土交通部及其他部委作了明确分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日本
日本于2009年提出加速发展零能耗,在2010年的能源基本计划中提出到2020年新建公共建筑全部达到零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全部新建建筑物整体上平均实现零能耗。同时,强化节能标准,加大资金力度,以政策和税收激励制度鼓励发展零能耗建筑。
超低能耗建筑、乃至零能耗建筑相关技术是全球目前建筑节能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性能,被动优先,主动优化,降低建筑的能耗。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然要求;是节约能源,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关键环节;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势必将引领下一步建筑节能的发展,以及新一代绿色建筑技术的提升。
我国也在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零能耗建筑发展路线,其中超低能耗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是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的必经阶段。2002年开始的中瑞超低能耗建筑合作,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英国零碳馆和德国汉堡之家是我国建筑迈向更低能耗的初步探索。2011年起,在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德国联邦交通、建设及城市发展部的支持下,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与德国能源署引进德国建筑节能技术,建设了河北秦皇岛在水一方、黑龙江哈尔滨溪树庭院、河北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科研办公楼等建筑节能示范工程。2013年起,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建筑节能工作组开展了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节能技术领域的研究与合作,建造完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近零能耗示范建筑、珠海兴业近零能耗示范建筑等示范工程,取得了非常好的节能效果和广泛的社会影响。2016年发布的《中国超低/近零能耗建筑最佳实践案例集》,对我国开展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方案、施工工法以及运行效果加以总结、梳理和提炼。为了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及标准体系,并与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相结合,更好地指导超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推广,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在充分借鉴国外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经验并结合我国工程实践的基础上,编制了《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并于2015年11月发布。为促进“十三五”时期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建部以及部分省市地区政府都对超低/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提出明确目标要求,使其具有巨大市场需求和广阔发展前景。2019年9月1日《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在我国正式发布并实施。整体看,我国近零能耗建筑仍处在起步阶,但其是我国建筑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10.3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一些欧洲国家发展较为领先。从20世纪初,美国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就着重针对装配式建筑进行研究和应用,与此同时,进一步成立了预制预应力混凝土协会PCD,并长期研究和推广装配式建筑。之后,该协会又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出台了许多关于装配式建筑的规范和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推进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使其应用范国进一步扩大。在大面积的工程施工过程中,装配式建筑越来越充分体现出它的优越性,其质量好,效益高,经济耐用等相关优势越来越显著。装配式建筑在日本的发展已经达到世界超高水平了,日本关于装配式建筑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也很完善。日本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和应用中,将装配式建筑应用到地震区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中,在几次突发地震中,装配式建筑充分发挥其抗震性的优势,不仅保证了人们的生命安全,更得到了充分的重视。欧洲是装配式筑的发源地,最早可以追湖到17世纪,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推进作用。
我国装配式建筑经过60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市场主体快速响应、规模效应逐步显现的良好发展局面。改革开放以来,港台地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先进经验给内地建市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目前,国家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顶层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各地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已具备良好的政策基础。随着配套鼓励措施的不断落地实施和示范项目的推广,相关国家规范和图集、地方标准、行业规程陆续颁布,已初步建立了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部品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通过产业基地的建设,培育了一批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大大提高了产业集聚度,产业配套已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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