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区照明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枢纽区照明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DL2015-007)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枢纽区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招标人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发包人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本工程的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筹,目前已落实。现就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枢纽区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一、工程概况 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与丽江地区永胜县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是规划中金沙江中游河段八个梯级水电站的第七级电站,上接龙开口水电站,下临观音岩水电站。电站距宾川县县城公路里程95km,距大理市公路里程160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515km。 鲁地拉水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2160MW,电站保证出力为946.5MW,年利用小时数4610h。 本工程包括枢纽区主要建筑物、构筑物景观照明。枢纽区照明灯具安装部位包括:坝顶栏板、大坝电梯外立面、表孔启闭机房外立面、底孔启闭机房外立面、马道、发电机房外立面、进水口平台、中控楼开关站外立面、尾水洞启闭机房外立面、尾水平台、唐古地隧道、进厂交通洞、右岸低线交通洞洞脸。 本招标项目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9月20日开工,2015年12月20日前完工,总工期3个月。 二、招标项目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枢纽区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其招标范围如下: (1)以下所述各部位的供电及照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转等工作。 a)大坝区域(包括坝顶栏板,大坝电梯、表孔启闭机房、底孔启闭机房的外立面,马道); b)进水口平台区域(包括进水口平台,发电机房、中控楼开关站的外立面及附近区域); c)尾水平台区域(尾水平台、尾水洞启闭机房外立面,唐古地隧道、进厂交通洞、右岸低线交通洞洞脸); d)宾吗得隧道、唐古地隧道、进厂交通洞三条隧道。 (2)上述各系统设备(宾吗得隧道、唐古地隧道、进厂交通洞仅更换隧道灯具)的基础埋件,各种电缆、线槽、管路、支架等附属设施的预埋安装,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 (3)与上述设备有关的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4)上述设备在电站施工场区内的装卸、二次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直至设备最终交接验收为止整个过程的全部工作。 (5)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机电设备出厂验收及现场开箱检查和负责对部分设备的开箱检验测试。 (6)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由土建施工与机电安装相关的埋设管件及基础等的交接验收工作。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满足本公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否则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贰级以及上资质,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业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设备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本工程照明设备供货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1)照明设备厂家应具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设备的试验室设施和制造工艺,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制造、加工、试验设施、检验设备和生产能力。 2)照明设备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必须经过权威检测机构鉴定并通过了型式试验,具备3C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3)照明设备供应方若为生产商,注册资金要求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要求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均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五、资格审查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参加资格后审: 1、《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枢纽区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概况;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经年检合格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如所供产品需要); 5、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 6、近5年内(2010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完成和正在实施的华电系统内、外相同或类似设备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必须注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电话等); 7、由银行或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由第三方提供的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0、权威部门授予的设计与制造资质; 11、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仅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4日上午9:00至17:00时,在在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皮厂村鲁地拉业主营地三楼计划合同部出售。 (2)标书费用: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昆明城西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程序: 拟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汇款后按附件要求填写投标意向函。 ①潜在投标人将投标意向函传真至招标人,并将扫描件(PDF格式)发至招标人联系人邮箱,完成初步报名; ②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截止期内将投标意向函原件提交至招标人,并提供以下证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即完成报名。 (4)现场查勘:招标人将于2015年8月5日下午15:00时在大理州宾川县鲁地拉水电站业主营地织投标人察勘现场,并在当天根据需要于现场召开标前会,以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请各投标人自带车辆及其它必需品。 (5)投标截止:招标人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10:00时在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随身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出席。如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cn)发布。 凡预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加入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加入方式由各投标人登陆(http://www.chdtp.com.cn),按照网站首页的联系方式联系加入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继文手机159*****800 座机:****-*******传真:****-******* 邮箱:zjw_********@163.com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钟英乡皮厂村鲁地拉业主营地 邮编:671611 快递邮寄方式可选择:韵达中通申通邮政小包 投标意向函 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2015年__月__日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发布的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招标公告,我单位决定参加标段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我单位保证按期购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按照如下联系方式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自动且无分机转接): 电子邮件(两个邮箱): 邮寄地址: 邮编: (公章) 年月日 附件1:电汇凭证 附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件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每项附件均需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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