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桩基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PPP桩基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桩基检测(二次)招标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徽京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桩基检测(二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庆市外环北路工程PPP项目桩基检测(二次) 1.2 项目编号:CG-AQ-2015-293 1.3 采购人:安徽京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北侧的城乡结合部,道路位于机场大道西侧500米处,起点桩号K6+500,终点位于皖江大道交口(K21+429.971),道路全长约14.93公里。全线包括12座桥梁,其中特大桥4座、大桥6座、中桥1座、地道框架桥1座、C30水下混凝土灌注桩共计49342延长米。项目沿线水系十分发达,纵横成网,区域内软土主要为淤泥质土、淤泥,呈零星透镜体状分布于冲积平原和水塘洼地,采用水泥搅拌桩处理区域面积约11.6万平方米,水泥搅拌桩约63万延长米。详见施工图纸。 2.2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00元) 2.3 服务期:18个月 ,检测项目如果工期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2.4项目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三、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专业的建设工程桩基检测资质和桥梁检测资质; 3.6安徽省检测机构跨市承接检测业务,应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 29日至2015年 8 月 5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收取)。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安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aqzfcg.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说明 6.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6.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安庆市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6.3已经报名合格且未放弃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群 地 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 电 话:****-******* 传 真:****-*******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9日 | |||||||||||||||||||||||
三、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专业的建设工程桩基检测资质和桥梁检测资质;
3.6安徽省检测机构跨市承接检测业务,应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7月 29日至2015年 8 月 5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领取招标文件时收取)。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aqzbcg.org/)、安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aqzfcg.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同时发布。
六、其他说明
6.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6.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给予安庆市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
6.3已经报名合格且未放弃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报名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群
地 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工程建设部(一)
电 话:****-*******
传 真:****-*******
八、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庆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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