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监理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监理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发布时间:2023-03-17 09: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XZCSC(2023)0201)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约1139万元),招标人为千阳县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新建护岸1.424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0.704km,右岸新建护岸0.720km。工程硬化防汛道路总长度9.238km。其中左岸总长度3.741km; 改建4m宽道路2.896km、改建6m宽道路0.845km;右岸总长度5.497km,改建4m宽道路4.222km、改建6m宽道路1.275km。本次招标施工各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Ⅰ标段:左岸新建护岸0.704km;左岸桩号LZ0+000~桩号LZ2+775泥结石路面长2775m,宽4m;右岸桩号LY0+000~桩号LY2+222防汛道路硬化长2222m,为4m宽砼路面。施工Ⅱ标段:右岸桩号LY2+222~桩号LY4+222防汛道路硬化长2000m,为4m宽砼路面;左岸桩号LZ7+000~LY7+845、右岸桩号LY4+222~LY5+497长2120m,为4m宽彩色沥青砼路面;左岸堤顶路(左岸桩号LZ7+949~LY8+145)长196m为宽6m沥青砼路面;河道城区段整治工程(右岸桩号Y4+662-Y5+316)长654m。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002)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003)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监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03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含网查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4.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7.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8.其他要求:①申请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务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002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施工Ⅰ标段(003 2023年度陕西省中小河流治理提升项目千阳县冯坊河治理工程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 年03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含网查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4.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及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管理经验。6.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7.其他要求:①拟派驻本项目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及监理部主要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7日-- 2023年03月23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信用承诺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一套在陕西智诚思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在公告发布期间将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伪造,取消本次投标资格。2.施工Ⅰ/Ⅱ标段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3000.00元整,售后不退;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中心)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中心)七、其他 1.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负踏勘现场费用和安全责任。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5.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代保健报》上发布。7.附件: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信用承诺书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宝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特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企业没有因任何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2)提交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所有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情况;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中标后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5)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6)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在监)工程(相关项目不作要求的除外);7)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和稽查审计中提出的整改要求;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单位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理。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千阳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阳县河务工作站地址:宝鸡市千阳县南关路83号联系人:谢先生电 话:0917-*******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诚思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锦园)4 号楼 1 单元 1701 室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55*****854 电子邮件:sxzcsc@163.com

标签: 中小河流治理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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