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直采招标公告
2022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直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 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二、项目情况:根据浙国资财评【2022】14号文件精神,省国资委同意商业集团对浙江省新世纪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此事项可以增加2022年度商业集团可抵扣税前损失,因此拟邀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商业集团2022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本项目属于年度计划项目,且符合《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三十七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中第九点:10万元以下采购需求简单,价格公开透明的项目,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可采用。本次项目费用预计为含税价2.3万元,已经纳入2023年预算。鉴于本项目费用较小,需求简单,且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作为商业集团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服务机构,可以高效的完成本次服务。因此本次申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 | |
1.项目名称 | 2022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00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2022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服务采购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根据浙国资财评【2022】14号文件精神,省国资委同意商业集团对浙江省新世纪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财务核销。此事项可以增加2022年度商业集团可抵扣税前损失,因此拟邀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商业集团2022年度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本项目属于年度计划项目,且符合《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第三十七条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中第九点:10万元以下采购需求简单,价格公开透明的项目,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可采用。本次项目费用预计为含税价2.3万元,已经纳入2023年预算。鉴于本项目费用较小,需求简单,且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作为商业集团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服务机构,可以高效的完成本次服务。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中汇(浙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栋5楼
五、公示期限:2023-02-23-2023-02-24(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
电话:0571-********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艳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56号
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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