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未开发建设区区域评估项目
经济开发区未开发建设区区域评估项目
项目类型: |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 | ||||||||||||||||||||||||||||||||
项目说明: | 一、采购人:滦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咨询电话:0315-******* 二、项目情况:经济开发区未开发建设区区域评估项目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水土保持,总投资169万元,拟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组织采购。 三、服务费最高限价:5000元 四、投标文件内容:报价表及报价组成明细表,营业执照,从业人员情况,从业人员社保,服务方案,业绩等。参与投标的代理机构必须于本项目开标前在滦州市中介服务超市进行网上报价(报价金额与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封面须区分正副本(未区分无效),分别胶装成册,密封。授权委托书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为无效投标;报价表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为无效投标。 六、开标地点: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局新址三楼)第一开标室(递交人须递交授权书及信用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备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20日13:40-14:30 八、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14:30 九、具体事宜参照滦政办[2021]1号文件。 十、评分标准
附件: 信用承诺书 一、保证向委托人出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各类书面文件,不伪造变造任何书面文件,出具的任何文件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二、保证在中介服务过程中按照项目规定时限完成。 三、保证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利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业务。 四、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委托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露委托事项秘密。 五、保证不向委托人及相关主体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公开的礼物,不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或间接收受礼品等,包括未来利益。 六、自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我公司及工作人员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承担“不诚信或不廉洁”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本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 | ||||||||||||||||||||||||||||||||
中标方式: | 评审选取 | ||||||||||||||||||||||||||||||||
发布人: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发布电话: | 只有中标者才能查看联系方式 | ||||||||||||||||||||||||||||||||
发布时间: | 2023-03-17 11:51:3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3-20 14: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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