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及异味治理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及异味治理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再造烟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及异味治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1 招标范围及目的:
本次采购范围是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新建处理能力3600m3/d污水站除土建以外的所有设备、设施及其安装、调试等,总体工艺方案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技术要求确定。
该污水站以实现处理后排放污水指标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60%、气体无组织排放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为目的。
注:电气控制系统(设备本体自带控制的由设备厂家提供)由投标人提供控制要求、仪表及安装;DCS由供货商统一完成,DCS供货商另行招标。
1.2 标段划分:
标段一:整套污水处理及异味治理设备系统及安装
标段二:厌氧塔及辅联设备
标段三:污泥脱水及辅联设备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4 质量要求:设备、安装符合最新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且以最高标准执行;污水处理,污泥排放,异味治理指标满足招标人要求。
1.5 供货及安装周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1.6 供货地点: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提供招标货物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且能够履行合同的能力。
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制造商进行投标或者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此项仅作为对二、三标段投标人的要求);
2.6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此项仅作为对第一标段投标人的要求)。
2.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市政、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此项仅作为对第一标段投标人的要求)。
2.8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求开具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3.1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 2015年8月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11:30 ,下午15:00-17:30;
3.2 报名地点:许昌市毓秀路33号(莲城大道与毓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3.3 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单位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此项仅作为对第一标段投标人的要求);
(4)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此项仅作为对二、三标段投标人的要求);
(5)所投产品简介及公司简介。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3.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即领取;
3.5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卷烟工业烟草薄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畅女士
联系电话:****-*******;157*****059
监督电话:****-*******
地 址:许昌市金叶大道666号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女士 宋女士
联系电话:136*****185 180*****607
总部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12
许昌分公司地址:许昌市毓秀路33号(莲城大道与毓秀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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