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一期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一期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10: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双发改发【2022】106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为双鸭山市尖山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SL0700G230*****1001,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一期项目。
2.2工程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排入安邦河的双兴排干渠、朝阳排干渠、双胜排干渠进行截污清淤。清淤面积*****.8平方米,清淤污泥5763.2立方米。
河道垃圾清理,治理项目区域内的生活垃圾污染、禽畜养殖污染及建设乡村生态公厕。治理范围为尖山区安邦河流域内3个村屯。
针对双兴排干渠、朝阳排干渠、双胜排干渠生态破坏严重的地域进行生态修复。破损护砌拆除长度2655.8m,新建格宾石笼、雷诺护垫等生态护岸长5974.19m。
2.4计划工期: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总工期261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7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下同):
拟派项目经理2人:1名正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岗项目,承诺中标后从在岗项目撤离,到中标项目履约。
1名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岗项目,承诺中标后从在岗项目撤离,到中标项目履约。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2人、工长(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级以上职称证书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级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
3.5提供正、副项目经理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16时00分至2023年3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五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
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说明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双鸭山市尖山生态环境局
电 话:0469-*******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群力第二大道外滩1898A5栋一单元24层
联 系 人:麻女士
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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