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所、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嘎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根据 鄂发改字【2014】286号、鄂发改字【2015】94号、呼发改投字【2014】909号、鄂发改字【2015】10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经审核达到呼政办字[2015]54号文规定的小额采购范围, 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所、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嘎仙洞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通过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工程名称: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所、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嘎仙洞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鄂伦春自治旗森林公安局

联系人: 王红伍 岩松 联系电话:138*****185 139*****660

招标监督机构: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

四、项目概况:总面积为6410平方米,为框架结构建筑。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限价:

1、招标内容: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妇幼保健所、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嘎仙洞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2、规模:6410平方米

3、设计费最高限价:45.68万元。

六、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上级资金、地方自筹。

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付设计费的20%,竣工完成验收备案付清余款。

七、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5年7月 29 日至2015年8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2、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科(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5楼501室),报名资料需提供一份。报名结束后按公告中规定时间进行开标。

3、报名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任命书,一级注册结构、建筑师,暖通、电气专业人员。

以上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A4纸),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如未提供原件,做无效投标处理,不能参与开标。

4、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5年 8 月 5 日17时

投标保证金缴入: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4*****8478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8月 11 日10时

2. 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 5 楼 507 室。

3. 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

2、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设计服务承诺声明及报价单》;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截止日期前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9000元(注: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人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及其它账户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4、投标人未处在被禁止进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1、本项目在报名期间,收取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招标公告第九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投标人到现场报名,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开标。

2、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不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经招标人申请,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由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十三、投标人应在最高限价内报价并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招标内容,如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则为无效投标。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交易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三日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十五、投标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工程施工图纸。(如有)


十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科

项目联系人: 徐丽 郭晓伟

电话: ****-******* 传真: ****-*******

附件:1、设计服务承诺声明及报价单;

2、投标人报名需提供资料;

3、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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