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伟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蒸发装置二效降膜浓缩器设备采购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DS23-02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伟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蒸发装置二效降膜浓缩器设备采购项目己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伟化工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效降膜浓缩器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伟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蒸发装置二效降膜浓缩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伟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蒸发装置二效降膜浓缩器设备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相应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有唯一
授权的经销商,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代
理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必须齐全,所投产品必须有原生产厂家的正式授权书来保证
产品的品质。所有产品不得转包或贴牌。(3)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
业绩2项,2020年以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仅提供业绩表不予认可,按废标处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5)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
标。(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
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得参加投标。(8)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
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与同一项目的
投标。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三证合一厂家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项。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仅提供业绩表不予认可,按废标处理。)以上证件均需携带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两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1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料及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等前往代理机构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石河子市开发区东五路34-56号开发区客运站西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开发区东五路34-56号开发区客运站西侧
七其他
质疑投诉联系人:陈静
质疑投诉电话:0993-2701696138995307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
联系人:魏勇龙
电
话:139993353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源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开发区东五路34-56号开发区客运死侧
电子邮件:130691312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缸面近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年,
(盖章)
6590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