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山镇“城中村”2号地块非居住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佘山镇“城中村”2号地块非居住房屋征收招标公告
房屋征收评估 项目名称 | 佘山镇“城中村”2号地块非居住房屋征收项目 | |||||||||||||||||||||
房屋征收部门 |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加盖单位公章) | |||||||||||||||||||||
房屋征收决定 文号 | 沪松府房征[2023]1号 | 房屋征收决定 公告日期 | 2023年3月16日 | |||||||||||||||||||
征收房屋 户数(户) | 非居6户 | 建筑面积(㎡) | 913.03 | |||||||||||||||||||
四 至 范 围 |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天鸡路、南至胜利港、西至新宅路、北至天宅路、小机山东侧体、新宅村水产养殖场队机耕路。具体门牌号如下:松江区佘山镇斜塔路48-2号1层、松江区佘山镇斜塔路114号1层、松江区佘山镇斜塔路8号1-2层、松江区佘山镇斜塔路3幢28号1室、松江区佘山镇斜塔路21号、松江县佘山镇佘山塔弄口。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条件和要求 | 完成评估时限 | 5日 | 需要估价机构数量 | 1家 | ||||||||||||||||||
估价机构拥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15名 | 参与该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 不少于3名 | |||||||||||||||||||
需要估价机构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原件现场备核): ①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拥有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清单; ④估价机构拥有的房地产估价辅助人员数量:不少于5名; ⑤其它要求:报名的估价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需为一级(提供的文件需盖章)。熟悉松江区房地产市场行情,承接过本区“城中村”项目评估工作(提供项目委托资料)。估价机构需在晚上及周末加班,工作时间必须服从征收工作需要;估价机构在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以及暗箱操作拉票等不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一经查证,取消该评估公司参与本项目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松江区任何项目评估。 | ||||||||||||||||||||||
估价机构报名 的起止时间 | 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1号楼313B室 | |||||||||||||||||||||
以下部分由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填写 | ||||||||||||||||||||||
协会收到房屋征收评估项目公告日期 | 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编号 | |||||||||||||||||||||
收到E-mail日期:2023.3.17 | G | Z | 2 | 3 | 0 | 3 | 1 | 7 | 0 | 1 | S | J | 5 | Q | T | |||||||
收到公告文件日期:2023.3.17 | ||||||||||||||||||||||
公 告 人: 上海市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公告日期: 2023年3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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