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路东侧人行道及商铺前铺装改造工程项目
磨子潭路东侧人行道及商铺前铺装改造工程项目
磨子潭路东侧人行道及商铺前铺装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1001651
二、项目名称:磨子潭路东侧人行道及商铺前铺装改造工程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
六、项目类型:t工程类 ¨服务类 o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本工程为磨子潭路东侧人行道及商铺前铺装改造工程项目,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拆除内容:人行道铺装1488.17m2、花岗岩广场砖3569m2、混凝土硬化1036.79m2、混凝土面层铣刨2082.41m2、混凝土侧石328.9m、树池两座、人行道护栏240m、台阶及平台159.2m2、杆线拆除四根并管线埋地重新敷设;
2、新建工程内容:人行道透水砖铺装759.82m2、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5321.98m2、路面白改黑(加铺沥青)2082.41m2、花岗岩路侧石329.9m、花岗岩路平石259.7m、人行道护栏240m、花坛一座;花岗岩平台及台阶共120m2、检查井井圈加固60座、雨水口井圈加固20座;新建预留污水管道170m,污水井30座;车位划线180个;花岗岩树池26个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最高限价为*******.00元。
九、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5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十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17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09时00分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8日0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竞争性磋商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中担任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 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 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下载。
5、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 6 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 5 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
电话:151*****051
代理机构及电话: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8*****093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磋商公告、补充公告、磋商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 (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80-4959
CFCA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5-********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 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 编入投标文件中,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
9、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该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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