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招标公告
车辆转让招标公告
x受委托,本中心将对长丰县永丰水库车辆进行公开竞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长丰县永丰水库管理局
(二)标的物情况:
国产黑色帕萨特轿车,车牌号:皖A9S101,车辆出厂日期2004年2月,车辆型号:SVW7183FJI,发动机号AWL566064,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LSVCD49F********2,均未变动。现已行驶约42万公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齐全,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至2015年3月21日。车辆在运行期间无违章记录,成交后原标的物能够合法办理过户手续。
保留价为10000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2015年7月29日8:00~2015年8月6日18:00;
四、踏勘:自行踏勘,联系电话:138*****679(高主任)。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8:00~2015年8月6日18:00;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南部: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双凤工业区阜阳北路东侧中奥花园11栋1楼(双凤管委会东南侧约100米)
县城: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水湖镇长丰路92号新华书店四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意向申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的,本项资料可不提供);
⑤保证金交款凭证。
(2)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意向申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可现场填写);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本人前来办理的,本项资料可不提供);
④保证金交款凭证。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六、竞价保证金:竞买人需在2015年8月6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金额5000元。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等。如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缴款单、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报名时须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等效件或原件;如为银行汇票的,须提交原件。用现金缴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的,应将原件交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可转为成交款,未成交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账户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长丰县支行
七、受让方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八、竞价时间及网站
1、网络动态报价自由报价期:2015年7月29日8:00始至2015年8月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2、竞价网站: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网(http://www.hfztb.cn/hfjingjia/)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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