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第3批)四个采办包

采办计划公告-----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第3批)四个采办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工程项目(第3批)四个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项目管汇橇和压力容器

生产分离器2套(设计条件:1000kPaG/121℃/-19℃),清管球收球筒1套(尺寸:12寸×16寸,设计条件:5700kPaG/121℃/-19℃),生产/测试管汇橇2套(设计条件:7080kPaG/121℃/-19℃)。

2023年3月

1.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有2个合同的分离器(设计压力不低于1000kPaG)供货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中体现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设计压力不低于1000kPaG)及到货验收材料。

2. 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有2个石油化工行业的清管球收球筒(或发球筒)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业绩证明文件中体现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含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项目海水淡化装置

海水淡化装置橇2套,单套产淡水能力1m3/h,海水淡化装置型式:反渗透。

2023年3月

1、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有2个合同的海水淡化装置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单套产淡水能力不小于1m3/h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单套产淡水能力不小于1m3/h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含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

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项目井口控制盘

1套井口控制盘、相关附件及井口盘上的电缆填料函等。

2023年3月

1、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2个合同的井口控制盘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国外产品可提供订单)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含成撬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

文昌19-1油田二期开发项目溴化锂制冷机组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制冷机组1台,制冷量300KW,类型:单效热水型。

2023年3月

1、从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有2个合同的单效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单台机组制冷量不低于300KW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含成橇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3.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供应商不在受控供应商及人员名单范围内。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2023年3月17日

,湛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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