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中心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车招标公告

环卫中心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车招标公告

潞城市环卫中心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车询价公告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潞城市环卫中心委托就其所需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密封报价。

一、项目编号:潞政采XJ【2015-08】

二、项目名称:潞城市环卫中心乡村清洁工程垃圾收集车

三、询价内容

1、本次询价共1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报价,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询价文件所列内容。

预算金额:135000元


名称

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多缸前2后4

农用车

发动机

柴油

3

45000

详见询价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功率

≥66Kw

排放标准

≥国Ⅱ

货箱容积

≥2.195立方米

驱动

后驱前2后4

货箱钢板厚度

侧面≥3㎜底板≥5㎜

货箱工艺要求

漆颜色一搬蓝

轮胎规格

≥6.00-15一个备用胎

蓄电瓶

风帆100

变速箱

五速手动

驾驶室准乘人数

2人

驾驶室形式

全封闭单排

启动形式

电启动

倾卸形式

液压自卸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调试、售后服务、税收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本次询价允许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价。

3、报价人应遵守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9)具备本项目的经营或生产资质。

4、报价人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7月31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潞城市中华西街148号)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10:10

2、递交地点: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3、评标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10:2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李旺138*****180

采购中心:张海军****-*******



潞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0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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