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201井地面微地震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足201井地面微地震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NYQT-*******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足201井地面微地震监测服务采购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招标方式为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西南司计〔2014〕149号)。2.1 招标项目名称:足201井地面微地震监测;2.2项目情况介绍:足201井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是评价渝西地区的龙马溪组页岩储层,获取页岩储层压裂及产能等各项资料的一口页岩气评价井,井深达到了4412m。本项目利用地面微地震监测技术进行裂缝测试与诊断,监测裂缝空间展布和压裂效果,为渝西区块下步页岩气勘探开发提供依据。
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完整的微地震监测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2)提供微地震监测工具及材料;(3)提供微地震监测现场技术服务;(4)提供微地震监测解释成果及报告。2.4 实施地点:重庆市大足区;2.5 服务时间:自足201井压裂开始之前5日开始至压裂完成后30日止。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含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油田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等业务,具有近三年国内页岩气井地面微地震监测技术服务业绩1次及以上(近三年为2012年1月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油气井地面监测垂深达4000m以上的国内或国外业绩1次及以上(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和该合同的项目验收意见,合同和该合同的项目验收意见任缺一样将被视为无效业绩;在不违反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且不涉及触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提供合同相应项目设计方案及实际监测效果可获得技术部分相应加分;合同文本、项目验收意见提供原件备查,投标文件中所附合同和验收意见可为复印件,如提供英文合同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3.3本次招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业绩要求仅限于投标人在授权公司授权期限内的地面微地震监测业绩;投标人与其他授权公司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授权公司与其他代理商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有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的行为,作为废标处理。3.4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报送的为甲方服务的技术负责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从事地面微地震监测3年以上的经历(提供书面有效证明,可以为合同、业绩考核、服务评价等被服务方盖章认可的文件复印件)。3.5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中标后在足201井压裂施工前必须取得施工所在地重庆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许可,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6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3.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07-30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08-04 17:00:00.0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8 月 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307室,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何女士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邮箱:heweiw@petrochina.com.cn。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请汇入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标书制作费”。4.3 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在何女士处领取,领取时需出具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凭证。个人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将不予出具招标文件购买发票。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并将邮寄地址及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发送到邮箱:heweiw@petrochina.com.cn,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4.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两日内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函件模板详见招标文件中本章节“确认函”)。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8-20 09:30:00.0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西南油气田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2015-08-20 09:30:00.0开标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邮编:610017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PJW_sc@c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石油路支行
账户名: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账号:****************2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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