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5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5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5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练市镇南加油站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2011-2号地块

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练市镇南加油站项目净用地面积2826m2,总建筑面积1200m2,包含新建配套站房,罩棚、辅房等。设置地埋钢制油罐5只,其中30m3汽油罐3只,50m3柴油罐2只,总储量140m3;设置加油机8台,加油枪24把,主要用于0#、-10#柴油及93#、97#、98#汽油的零售

1、废水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目前项目所在地还未铺设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水经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等项目所在地铺设污水管网后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练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影响很小。

2、废气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经站内空气流动通风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3、固废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职工生活垃圾垃圾应定点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隔油沉淀池收集的废油和油泥经收集后桶装后由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回收,不排放。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加油泵工作噪声和交通噪声,产生的噪声经距离、隔声作用后对当地声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2

新菱加油站项目

菱湖镇2013-13号地块(菱湖镇建丰村,菱新公路北)

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新菱加油站项目净用地面积2589m2,总建筑面积1200m2,包含新建配套站房,罩棚、辅房等。设置地埋钢制油罐5只,其中30m3汽油罐3只,30m3柴油罐2只,总储量120m3(柴油减半计算),预留加气项目(加气项目将来按相关规划要求及市场规则组织申报)。设置加油机8台,加油枪16把,主要用于0#、-10#柴油及93#、97#汽油(天然气)的零售。

1、废水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对当地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小。

2、废气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加油枪工作及油罐车卸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加油站区内通风条件良好,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迅速的稀释扩散。加油站内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因此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固废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扫后清运。隔油沉淀池收集的废油和油泥经捞取桶装收集后委托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加油泵工作噪声和交通噪声,产生的噪声经距离、隔声作用后对当地声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3

练市镇东加油站项目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新老湖盐公路交叉口

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练市镇东加油站项目净用地面积1666m2,总建筑面积599.74m2,包含新建配套站房,罩棚、辅房等。设置地埋钢制油罐5只,其中30m3汽油罐3只,30m3柴油罐2只,总储量120m3(柴油减半计算)。设置加油机4台,加油枪16把,主要用于0#、-10#柴油及93#、97#、98#汽油的零售

1、废水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当地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加油枪工作及油罐车卸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加油站区内通风条件良好,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迅速的稀释扩散。加油站内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因此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固废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扫后清运。隔油沉淀池收集的废油和油泥经捞取桶装收集后委托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处理,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加油泵工作噪声和交通噪声,产生的噪声经距离、隔声作用后对当地声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4

南浔向阳路加油站项目

南浔洋南单元控规01-03B地块

湖州市供销石油有限公司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南浔向阳路加油站项目本项目净用地面积2322m2,总建筑面积800m2,包含新建配套站房,罩棚、辅房等。设置地埋钢制油罐5只,其中30m3汽油罐3只,30m3柴油罐2只,总储量120m3(柴油减半计算),预留加气项目(加气项目将来按相关规划要求及市场规则组织申报)。设置加油机8台,加油枪16把,主要用于0#、-10#柴油及93#、97#汽油(天然气)的零售

、废水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南浔污水处理厂,对当地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气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加油枪工作及油罐车卸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式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处理,加油站区内通风条件良好,产生的废气能够得到迅速的稀释扩散。加油站内加强交通管理和疏导工作,因此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固废污染源和环保措施:

  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扫后清运。隔油沉淀池收集的废油和底泥由湖州荣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收集后再由湖州市星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有限公司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基本上没有影响。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加油泵工作噪声和交通噪声,产生的噪声经距离、隔声作用后对当地声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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