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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中期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重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中期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重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中期绩效评价服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中期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期限。2023年3月中旬至2023年4月初。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2〕262号)文件要求,对万州、开州、武隆和巫山4个2021年升级版示范区县的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中期绩效评价,每个区县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和打分结果,根据评价得分对示范区县进行排序,并形成绩效评价总报告。

(四)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0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10分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2

评价方案

60分

1、项目人员配置基本情况,满分20分。(1)能够组建1个及以上评价小组,每个评价小组不得少于3人,且应当包含至少1名行业专家及1名具有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够组建1个小组的得10分,不能组建的得0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等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评估等经验得7分;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有中央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评估等经验得5分;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有中央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评估等经验得3分。(3)项目人员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评估经验的每人增加1分,最多3分。

2、项目评价总体思路,满分35分。评价流程表达清晰,工作方案体现对政府项目评价流程及工作方式熟悉,质量管理责任清晰,对示范区县评价有详细的评分要点。优得35分,良得25分,一般得15分,差或未提供本项内容0分。

3、项目时间安排情况,满分5分。有详细的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评价,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本项内容0分。

3

项目经验

30分

近五年具有中央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绩效评价、评估,1个项目经验得5分,满分30分。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2日。

五、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七)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响应性内容等其他相关材料。

六、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16号房间;

(三)报名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3月22日17:00;

(四)联系人:黎敏,联系电话:********

七、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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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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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绩效评价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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