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百万吨乙烯厂内土地腾退拆除项目(第二阶段)
兰州石化公司百万吨乙烯厂内土地腾退拆除项目(第二阶段)
兰州石化公司百万吨乙烯厂内土地腾退拆除项目(第二阶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百万吨乙烯厂内土地腾退拆除项目(第二阶段)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石化公司,资金来自百万吨乙烯项目挂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项目背景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石化公司百万吨乙烯厂内土地腾退拆除项目(第二阶段)
(2)项目内容:根据《百万吨乙烯项目用地时间安排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计划用地时间,对第二阶段需拆除的建构筑物或设施进行拆除,具体拆除范围可参考表1,最终拆除以甲方实际交底为准。
(3)建设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
(4)项目业主:兰州石化公司。
(5)资金来源:百万吨乙烯项目挂账。
(6)费用预估:700万元。
(7)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4月—9月。
2.1.2项目单位:兰州石化公司
2.1.3计划工期: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拆除工作。
2.2招标范围
(1)根据《百万吨乙烯项目用地时间安排工作方案》要求,针对计划用地时间,对第二阶段需拆除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进行拆除,具体拆除内容可参考表1,最终拆除以甲方实际交底为准。所涉及拆除建构筑物及其设施等进行地面以上拆除(地面施工达到正负零基准),垃圾拉运,地面平整等。
(2)拆除过程中涉及的设备、管线、钢梁等甲方需要拉运物资的解体工作,具备拉运条件。
表1:拆除范围明细
序号 | 拆除范围 |
1 | 化肥厂原料储运车间办公楼、尿素临库 |
2 | 化储电工班房(中凯库房西侧) |
3 | 7#库(原化肥厂和机电仪共用) |
4 | 机电仪物资库房(尿素散库铁路南侧) |
5 | 中凯库房(化储电工班房东侧) |
6 | 中凯公司厂服中心办公楼 |
7 | 机电仪运维中心库房(257库) |
8 | 化储152库 |
9 | 化工储运中心丁戊类ABC库 |
10 | 石化院稳定剂实验楼 |
11 | 乙烯污油池、乙烯危废库、乙烯临时库房 |
12 | 翔鑫公司电仪楼 |
13 | 中石化五建马车班 |
14 | 五建办公楼及设施 |
2.3标段划分:
共设一个标段。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4.1本项目相关施工要符合以下规范标准:
(1)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006-2020;
(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47-2016;
(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T*****-2019;
2.4.2拆除施工及垃圾拉运定额执行
建筑拆除工程,执行《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甘建价〔2009〕407号);
(1)人工拆除按定额规定执行;
(2)机械拆除按相应人工拆除定额子目乘以0.4计取;
(3)垃圾机械装运定额借用《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执行,按照三类土执行,1km以内按相应的建筑定额计取,1km以外按相应定额配套子目每增加1km子目乘以0.6计取;
(4)垃圾人工装运:2km以内按抗震加固定额废料运输子目计取,2km以外按抗震加固定额废料运输每增加0.5km子目乘以0.6计取;
配套费用定额:
《甘肃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试行)》(甘建公告〔2020〕84号)。
2.4.3拆除过程中相关事项说明和要求
(1)拆除过程中涉及设备、管线、钢结构、电缆、钢窗等金属物资由施工单位拆除并解体成具备拉运条件后由物资采购部集中拉运处理;
(2)拆除过程中建构筑物中破碎出的钢筋由施工单位外运处理;
(3)拆除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比如采用洒水等湿法降尘措施),拆除后地面用防尘网遮盖,最大程度降低扬尘污染;
(4)本次拆除项目只拆除地面以上建构筑、设备、设施等,地面以下不做处理(地面施工达到正负零基准);
(5)建筑垃圾均由乙方拉至场外垃圾场处置;
(6)拆除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拆卸的各种构件及物资,使其处于安全稳定状态;
(7)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安全警示标志;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8)要针对拆除施工中可能涉及的火灾、爆炸、中毒、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风险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1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属于通过招标方式入围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
3.4具有有效的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认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业绩:2020年1月1日起至今,石油化工行业建构筑物、装置、设备设施等拆除类似业绩;业绩以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报告等业绩材料为准。
3.6投标人提供最近两年(2020年至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无资不抵债(以最近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为准)。
3.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上述内容需提供网站截屏资料,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进行核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9禁止挂靠、借用资质进行投标。
(1)本项目实行线上报名,线上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含税、售后不退)。项目开标结束后,兰州石化公司财务部为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普通发票,电子版发票二维码发送至投标人提交信息中的邮箱,投标人可自行扫码打印发票。兰州石化公司财务部联系电话:0931-*******。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17日17:00:00至2023年3月22日17:00:00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报名。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该网站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助注册后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U-key办理流程”以及“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具体见附件)。
(2)投标人需尽快完成办理CA证书(U-key),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14万元。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汇出,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必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必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操作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招标机构:兰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邮 编:******
联系人:黄吉宁
电 话:0931-*******
标签: 内土地腾退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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