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燃气、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燃气、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燃气、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18 09:34|发布单位: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31|项目监管地:张湾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燃气、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48号1幢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GY********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十堰市张湾区城市燃气、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9.76(万元)

6、最高限价:89.76(万元)

7、采购需求:

辖区内的老旧小区红线内户外管道燃气设施、天然气管道、燃气表、报警器、暖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小区内埋地管、架空管、楼栋立管、立管支管敷设、燃气表更换、自闭阀及安全防护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至项目建设及验收完成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师资格和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及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在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在公告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48号1幢1-1)

3、方式:

现场获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加盖鲜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48号1幢1-1)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天津路48号1幢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张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25号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48号1幢1-1

联系方式:189*****4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晓姣

电话:18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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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新改造 燃气 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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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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