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第三次)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第三次)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公开招标(第三次)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W-2023-102)
1.招标条件受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承接的铁路单位职工食堂(含铁路沿线职工伙食团)餐饮服务。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范围具备人力资源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任意一项即可)。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财务能力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如:发票复印件或银行缴税付款凭证、电子税务局截图证明,若国家相关政策调整,须按新政策执行);须提供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能开具税率为6%的其他生活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服务业绩要求: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有不少于2个每一份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双方或多方资金往来证明。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履约信用良好,应附业绩要求中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对应的服务采购人或服务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盖履约情况良好证明出具单位的鲜章。
5.其他要求:
5.1本次谈判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5.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5.3本次谈判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5.4报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二)特殊要求: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随意更换本招标项目相关工作人员,若确需更换,须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使用单位,得到使用单位认可后才可进行更换,同时做好工作交接。(须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供应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3月17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23时59分止进行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投标公司简称+包件号)。
4.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服务需求明细表》各包件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多个包件时应一包一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回单上传至上述邮箱(回单备注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包件号+保证金+陈皓)。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供应商报名表》且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4.7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4.8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信息),将扫描件发送至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3月30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2未按要求报名、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3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 1 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如下:
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8.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铁路川之味旅服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新村河边街9号
联系人:陈泯伍
联系电话:183*****409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项目联系人:陈皓
电话:150*****296
邮箱:*********@qq.com
9.发布媒介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10.其它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
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内容 | 食堂每日预估用餐人数 | 工作时间 | 食堂服务团队 | 食堂服务费用 (含税)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 证金 | 合同 期限 |
(元/月) | ||||||||||
01 | 成铁川之味公司贵阳分公司餐饮食堂服务 | 贵阳客运段机关食堂、动车队食堂 | 1.根据采购人要求制作早餐、中餐、晚餐、夜餐(如有)及增设的其它供餐频次。 2.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制作开设商务餐。 3.应按采购人要求和时间完成其它临时安排的用餐制作开设。 4.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5.保证食堂各类餐具卫生安全。 6.维护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及正常运行。 7.保证食堂后厨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8.控制餐料成本,提高餐料出品率,提升餐食销售收入。 | 机关食堂200人;动车队食堂120人 | 轮班制(早上6:00点至晚上20:30) | 机关食堂服务团队至少6人;动车队食堂服务团队至少4人 | *****(每月固定) | |||
贵阳车务段所属46个食堂 | 800人 | 服务团队至少90人详见附件(贵阳车务段食堂服务人员信息表) | ******.91 (每月固定) | 按本项目最终成交总价的3%进行收取 |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
贵阳北站职工食堂 | 280人 | 服务团队至少6人 | *****(每月固定) | |||||||
贵阳站职工食堂 | 200人 | 服务团队至少6人 | *****(每月固定) | |||||||
贵铁物流枣山路食堂 | 130人 | 服务团队至少4人 | *****(每月固定) | |||||||
遵义东职工食堂 | 300人 | 服务团队至少12人 | *****(每月固定) | |||||||
贵阳车站所属30个小站食堂 | 300人 | 服务团队至少33人(贵阳车务段食堂服务人员信息表) | 食堂每月服务费用不固定,每月据实结算。30个小站食堂每月服务费用预估*****元; | |||||||
含税最高限价(合计):*******.10元 | ||||||||||
备注: | ||||||||||
1.贵阳客运段机关食堂、动车队食堂、贵阳车务段机关食堂、贵阳北站职工食堂、贵阳站职工食堂、贵铁物流枣山路食堂、遵义东职工食堂、贵阳车务段所属的12个食堂(机关、安顺、贵阳西、湖潮运转站、湖潮货运站、清镇、新平坝、安顺西、黄桶、织金、织金北、毕节东)的每月食堂服务费用采购人将全额支付给承揽企业; | ||||||||||
2.采购人每月将提取贵阳客运段机关食堂、动车队食堂、贵阳车务段机关食堂、贵阳北站职工食堂、贵阳站职工食堂、贵铁物流枣山路食堂、遵义东职工食堂、贵阳车务段所属的12个食堂(机关、安顺、贵阳西、湖潮运转站、湖潮货运站、清镇、新平坝、安顺西、黄桶、织金、织金北、毕节东)当月食堂业务总收入的8%作为采购人利润,食堂业务总收入提取利润后的金额扣除食堂餐料采购成本及低值易耗品成本后剩余款项采购人将支付给承揽企业(如A食堂2023年1月整月销售总金额为10万元,餐料原材料采购成本为7万,低值易耗品成本为1万,则采购人将提取10万元*8%=0.8万元作为采购人利润,同时采购人将再支付1.2万元支付给承揽企业),上述食堂采购人每月总支付金额不超过每月食堂营业总收入的6%,超过6%的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给承揽企业。 | ||||||||||
3.贵阳车站所属的30个小站食堂每月服务费用采购人将支付每月实际结算食堂服务费用的98.5%给承揽企业。 | ||||||||||
4.承揽企业需保障上述食堂每日餐料采购成本占餐食销售金额的比例不低于70%,确保食堂用餐职工满意度最低达到80%,采购人将通过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食堂每日餐料采购成本占餐食销售金额比例进行抽查并通过微信小程序或职工调查问卷的方式调查各食堂用餐职工满意度。如每日餐料采购成本占餐食销售金额的比例低于70%,采购人将对承揽企业进行1000元-3000元一次的罚款;如食堂用餐职工满意度未达到80%,将对进行1000元-3000元一次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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