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宁东基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经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32次)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名称:宁东基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
(二)工作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
(三)工作内容:
1、宁东基地核心区范围内大河子沟(西天河)、(水洞沟)边沟、鸳鸯湖、天河湖、圆疙瘩湖5条县级河湖,打捆编制马跑泉沟、回民巷沟、大力卜井沟、石井子沟4条乡级河道“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并通过评审;
2、完成大河子沟(西天河)、(水洞沟)边沟河湖健康评价及河湖健康档案建立工作,并通过评审。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及财务基础,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备完成需求任务的相应能力。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报名。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证明文件
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出具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书(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如参与比选的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
(五)其它资质和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参选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22日上午10:00时前携带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13楼1317办公室递交参选文件。
五、其他
比选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10:00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13楼1317办公室(宁东镇长城路企业总部大楼A座)
联系人:刘永亮157*****199
六、附件
附件1:宁东基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服务单位比选须知.docx
????????????????????????宁东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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