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客家文化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客家文化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客家文化综合楼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是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客家文化综合楼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业主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客家文化综合楼工程;

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原竹塅村部征收款;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743.77平方米,框架三层;

5、招标要约价: ******.26元(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6、工程地点: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修水本地企业或修水注册分公司。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人须由投标单位工作人员(注:公司八大员、建造师或已缴纳社保人员、分公司负责人)担任;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岗位证或已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来现场报名,代报名一律视为围标串标行为,不接受报名。

4、该项目工程的所有税收必须在修水县缴纳,工程款支付按修水税务部门提供的税票结算,如中标后不能提供修水税务部门开具税务发票结算,工程款项不予支付,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三、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

5、介绍信原件(限本工程);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限本工程);

7、二级及以上(建筑)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八大员复印件加盖公章;

9、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起至开标前)参与实施修水县内已完工的公共建筑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三选二,如有造假,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11、以上1-10项资料放入技术标(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12、商务标要求:放入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盖章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注: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无法辨认视为废标。投标单位对提供的有关证件真实性负责。

四、投标须知: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元整。投标单位中标后保证金现场交纳给招标单位。严禁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就扣留投标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下午17点,逾期概不受理。

3、报名及商务标获取地点:修水县山谷大道翰香苑2栋110铺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现场登记报名)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10月14日上午09:00时 (未报名登记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宁州镇政府保障所三楼会议室(镇大会议室)(疫情期间请各投标人戴口罩和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逾期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工程款的10%收取,签订合同一次性交纳,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评标方法:报价承诺法

1、投标序号的产生:根据报名顺序由业主代表以随机抽球的方式抽取一个号码即为本次标段的投标编号1号 (例如:抽取的号码是10号,10号即为投标编号1号, 11号即为投标编号2号,以此类推,其余顺延)。

2、当投标单位大于30家时,第一轮先随机抽取30家备选投标单位。第二轮从30家中随机抽取15家投标人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3、当投标单位大于15家且小于或刚好30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抽取15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4、当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15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的15家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注:如本次项目投标单位超过300家以上采用摇号桶摇球或纸团抓阄方式入围30家。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付款方式:按4:3:2:1比例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后工程款支付40%,验收后付30%,审计结束后付20%,10%余款在工程保质期满付清(以上工程款均含税)。

九、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投标人必须看要约价的价格工程量,报价时充分考虑自身承受能力及风险。

2、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之内来招标代理处拿取中标通知书,接到中标通知书三日之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违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3、依据财政局修财联字(2017)3号工程款支付,只能公账对公账付款,不得打入委托人账户(私户)。

4、中标单位不得转包,不得卖标,一经查实从严追究中标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投标单位有经行政部门受过处罚或履约失信行为的,经核查属实,不准参加此次投标。

6、该工程中标公司必须保证其有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施工,业主对中标单位的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不在岗直接扣除罚款1000元。

7、延期处罚,承包人承诺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

8、对所有材料价格无论涨跌一律不予以调差,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9、若发现证书(件)造假则没收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在本地市场的一切投标经营活动。

10、因防疫管控措施需要,响应“修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2】3号文”第五条:严控50人以上大型演出、庆典、赛事、集中培训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向主管单位报备。各单位要从严从紧管控人员聚集活动,坚决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

11、开标会签到前30名者进入开标会议室,其他单位扫码进群,入围30家的投标单位需在15分钟之内进入开标会议室,超时或不到者按废标处理。

十、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0至开标前

招标单位:修水县宁州镇高塅村村委会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4*****276

交易中心:宁州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熊瑞云 联系电话:137*****153

监督机构:中共宁州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徐书记 联系电话:159*****06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匡华南 联系电话:153*****411

招标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在宁州镇政府网站公告

2022年10月10日

关联导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客家文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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