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

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

公告发布时间:2023-03-20 09:34:20原文链接地址

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发改审[202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通过PPP方式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全过程跟踪审计)

2.2项目地点:建宁港、枫溪港、陈埠港等株洲主要水系流域。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河东、河西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及两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河东片区包括:建宁港流域(不含主港)水环境综合治理;河西片区包括:陈埠港水环境治理(最大管径1500mm);两个污水处理厂为:枫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日处理量(2.5万m3/d)、群丰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3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网、河道水系治理、已有管网疏通、管道错混接整改、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扩建和新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主干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排水管网等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08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5万元(不含重点实施工程)。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1825日历天,包括设计监理服务期和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期,设计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期限:各子项工程从开工准备开始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阶段。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监理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从初步设计批复之前开始介入,参与各设计阶段的技术讨论,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内容进行技术把关,对初步设计提出设计优化方案,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全过程跟踪审计 (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企业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根据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不作要求;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11)-(14)项之情况。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3.2.5.1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2.5.2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给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2)拟任项目造价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造价负责人之一。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2.7其他要求: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具备各项资质的企业在湖南省住建厅完成了入湘登记。2、本项目原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具有 设计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任何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3-20起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工程建设—市政工程—招标/资审公告—附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4-11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项目负责人:周冬连、张世文、张勤

电 话:0731-********

传 真:/

电子邮件:HNW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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