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设备(空调)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购设备(空调)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自购设备(空调)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8-JC-2023-09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潜江市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潜江市东荆大道以西,仙桥路以南,清溪路以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戒毒康复中心,其中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筑面积*****.67平方米,设置床位400张,戒毒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0平方米,设置戒毒康复床位400张。整体项目包含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和潜江市戒毒康复中心,总建筑面积约*****.77平方米,其中含地下建筑面积1538.85平方米。全院共10栋建筑,其中: 1#预检分诊99.16平方米,2#门诊楼3118.83平方米,3#配套用房432.16平方米,4#心理病区3198.28平方米,5#后勤楼1843.62平方米,6#住院楼*****.62平方米,7#戒毒中心综合楼4717.66平方米,8#戒毒宿舍3470.92平方米,9#康复中心3414.92平方米,10#配套用房562.96平方米,连廊警卫室等146.64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交货期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序号

包件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计划数量

备注

1

KT01

空调

详见设备需求一栏表

458



合计



458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万及以上;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投标设备须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设备具有近两年的供货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应合同)和良好运行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内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10.品牌要求:格力、美的、日立、海尔等国内一线品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4日在(http:///)、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依托铁建云采平台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各投标人把标书费回执上传至平台标书费处,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3年3月2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以公户打入以下指定账户。每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990*****011*********

开 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具体递交流程见铁建云采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文件(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2.逾期投标或者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投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线下缴纳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查看。

6.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9时00分。

7.开标方式:按照铁建云采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0-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具体流程见《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十、联系方式

1.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118会议室

邮 编:******

联 系人:刘菊蓉

电 话:133*****791 027-********

电 子 邮 件:*********@qq.com

2.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奥体路56号潜江传化公路S110旁中铁十一局集团潜江市精神病专科医院EPC总承包项目

联 系 人:张广迁

联系电话:177*****339

邮 箱:**********@qq.com

3.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990*****011*********

开 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铁建云采系统服务电话:400-6296-888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3月20日


,潜江市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