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南宁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规划》出台背景
《南宁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南宁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改革监管体制,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为进一步改善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局面,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南宁行动实施方案》等精神,提出“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问题。主要从南宁“十三五”以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南宁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等各项任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十四五”期间南宁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与问题等方面介绍本《规划》的制定背景。
(二)总体要求。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其中规划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细化指标。《规划》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护信息化水平和职业病诊断与治疗水平明显提高,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在总体目标的基础上,细化设置了10项主要指标,包括9项约束性指标和1项预期性指标,分别是: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85%,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90%,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85%,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90%,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市辖区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县(市、区)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三)主要任务。共八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依规防治职业病。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个人等四方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职业病源头治理。从制订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企业安全健康文化建设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防护工作,结合新政策调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体系。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完善监督执法机制。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和执法体系,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四是整合资源力量,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依托自治区职业病防治机构,构建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干的“市、县”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五是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职业病救治救助。落实自治区工伤保险费率与职业病危害程度挂钩浮动政策;在重点行业推行平等协商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救助保障政策,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六是推进“互联网+”,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矿山安全监察等部门间的联系,推进职业病防治体系内各部门业务数据融合,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质量控制等数据信息的互通和共享。七是注重人才培养,推动科技创新发展。以教用协同、供需平衡为目标,建立职业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激励制度,组建市级职业健康专家库,发挥专家引领作用,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职业健康基础性科研合作。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对于促进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意义,营造出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
(四)保障措施。共四个方面内容。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统一推进局面;健全投入机制,确保工作经费;建立考评机制,完成规划目标等四个方面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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