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申报价格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申报价格工作的通知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2〕30号)和《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文件》(JLYPCG-2023-1)的要求,现开展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申报价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价药品目录
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
二、报价方式
企业通过账号登录药品分类采购系统,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项目(JLYPCG-2023-1)”后,点击产品报价栏,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三、报价时间
填报全国省级中标(挂网)价格的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16时。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相应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含准入价、入市价、医保支付限价、红线价、备案价、各地梯度降价等限价结果,下同。)以及吉林省医疗机构现行交易最低价格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资格。
四、报价要求
(一)价格上报
1.参与本次直接限价挂网的基础输液,应填报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省份的省级中标价格及吉林省医疗机构现行交易的最低价格。
2.如吉林省医疗机构至今无现行交易的,只填报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省份的省级中标价格即可。
3.如没有价格来源省份的,省份选择填报“无”,并填报“期望价”。
4.各省或省际联盟开展的药品带量采购的中标价格可自愿填报。
(二)报价单位
1.所有投标药品以该药品最小制剂单位填报价格。最小制剂单位以系统中企业填报的最小制剂单位为准,如显示的单位是支、瓶、袋等,则以每支、每瓶、每袋等进行填报价格。
企业务必认真核对最小制剂单位和最小制剂价格,因制剂单位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价格填报错误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2.价格使用的单位是人民币,价格填报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换算成包装价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数值四舍五入)。
(三)限价规则
参加投标的基础输液包装包材只区分玻璃瓶、塑料瓶、软袋。
1.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包材的基础输液,玻璃瓶价格不高于塑料瓶价格;塑料瓶价格不高于软袋价格。
2.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非直立式软袋价格不高于直立式软袋价格。
3.同一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包材的基础输液,单阀价格不高于多阀价格。
4.同一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的基础输液应符合合理的比价关系;如出现价格倒挂、价格差异较大的,将对其进行调整。
5.不同企业之间包装包材相同或相近的基础输液,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价格差距明显较大的,或者不同规格之间价格严重倒挂的,将组织专家进行撮合谈判。
(四)其他要求
企业必须保证填报的价格信息真实、有效。如企业故意漏报、错报、瞒报价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其他事宜可参照《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文件(JLYPCG-2023-1)》的要求。
五、联系电话
0431-********、********、********、********、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相关资料均可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20日
普通附件: | 附件: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直接限价挂网采购药品目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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