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寿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经寿县人民政府研究,委托寿县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实施寿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县城土公司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建设范围本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内容有农用地整理(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寿县实验小学新桥分校北区建设、乡村振兴配套道路建设。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农用地整理: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传承传统农耕文化,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规划实施旱地改水田*****.09 亩,建设高标准农田 *****.00 亩。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及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林电网工程等。

寿县实验小学新桥分校北区新建工程:规划占地 36.11 亩,总建筑面积*****.16 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风雨操场、食堂和门卫室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道路、操场、绿化、室外管网等。

乡村振兴配套道路建设: 新建繁华大道(新桥大道-健康路)、乐居路(和谐大道-百花路)、来福路(科技大道-公园路) 、红塘路(寿州大道-永乐路)、兴业大道(乐居路-公园路) 等 14 条路,道路全长*****米 。(建设过程中发生调整以最终设计为准)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中选社会投资方全额投资。

二、合作方式

(一)合作方式:社会投资方取得投资资格后,与寿县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要求:社会投资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取得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

(三)投资回报方式: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三、项目要求

社会投资方需在项目限定工期内完成耕地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寿县实验小学新桥分校北区建设、乡村振兴配套道路建设。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且经营范围中需有以下内容:土地整治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社会投资方无不良信誉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五)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在注册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查询,若该系统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不允许参与本次招商。

五、评审方式

招商人组织评审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开封,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县城土公司将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社会投资方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招商保证金

投资申请人须在2023年3月18日17:30时前缴纳项目招商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允许使用商业保函),通过投资申请人或投资申请人母公司账户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户名:寿县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寿县支行,账号:203*****100100*****7961,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公开招商评审结束后,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确定为中选企业的招商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3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寿县宾阳大厦24楼。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寿县人民政府网站。

八、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寿县宾阳大厦A座24楼。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九、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县城土公司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社会投资方中选后不与县城土公司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县城土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十、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商人:寿县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寿县宾阳大厦A座24楼。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4-*******

寿县城镇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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