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商务厅第133届广交会竞争性磋商
辽宁省商务厅第133届广交会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133届广交会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其他会展服务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商务厅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20日10: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4月04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乔晓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商务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长利024-********-92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乔晓玲 024-********-606 |
项目概况
第133届广交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H-*******
项目名称:第133届广交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广交会由商务部主办,每年分春秋两季举办,被称为中国外贸的晴雨表和风向标。各省市充分利用广交会平台,开展各项公共宣传和推介活动,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省不断创新广交会服务模式,每届为我省近300家参展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统筹推进后疫情时期经济社会复苏发展,集中展示中国制造和中国外贸的形象。第133届广交会将继续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新模式举办。线下展展览时间暂定是4月15日—5月5日,线上展同期举办;筹展时间是4月8—13日。
二、采购需求:
(一)展会宣传
1.广交会交易团整体宣传广告
结合广交会线上展参展模式,通过专业网站对我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行整体形象宣传。
采购要求:
(1)省级或省级以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商协会官网等知名网站线上宣传;
(2)显著位置辽宁交易团专门广告;
(3)满足网站格式要求,并能反映辽宁产业特点的图片或视频;
(4)宣传自展会开始前三日起至展会结束止;
2.国际商报宣传
按照参展惯例,通过《国际商报》对广交会辽宁交易团和参展企业进行宣传。
要求:
(1)《国际商报》1个整版(春交会);
(2)材质:线上宣传或普通新闻纸;
(3)内容:文字介绍辽宁省交易团及参展企业。
3.参展企业宣传推广
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者自媒体平台对我省参加广交会的企业风采进行宣传。
采购要求:
(1)省级或省级以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商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或者自媒体平台,以及省、市级商务部门宣传平台线上宣传5次以上;
(2)满足格式要求,图文并茂推介参展企业,或播放反映参展重点企业风采的视频;
(3)宣传自展会开始前三日起至展会结束止。
4.会刊布袋广告
数量:*****个
广交会主办方制作的布袋,覆膜材质,用来装载会刊,面向广交会重要采购商派发。
采购要求:
(1)材质:覆膜;
(2)规格:34cm(宽)×40cm(长)×10cm(厚);
(3)设计:有体现辽宁产业特点的图案和文字,带颜色。
5.广交会会刊
广交会官方制作的会刊,按照展区类别对参展企业进行介绍,指引采购商精准采购。
采购要求:
(1)广交会会刊(16开);
(2)材质:铜版纸;
(3)版面尺寸:高285mm*宽210mm;
(4)内容:文字介绍辽宁参展企业。
6.广交会辽宁交易团文创宣传
整体推介辽宁省参展企业,帮助参展企业对接采购商,制作广交会辽宁交易团文创纪念产品,并在展会现场派发
采购要求:
(二)展会服务
协助辽宁省交易团做好各类组展工作。
1.组展服务工作
自中标之日起,为交易团、参展企业提供线上及线下的各项组展服务工作。
采购要求:
(1)及时有效解答参展企业关于展品上传、直播营销等相关问题,提供参展答疑指导服务;
(2)自中标之日起至展会结束,能够24小时响应采购商需求,并对企业线上参展进行24小时值守;
(3)展前组织参展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培训1次;
(4)展前组织各市交易分团开展相关管理端培训1次;
(5)及时将大会发布的各类工作通知转发参展企业,并协助交易团和大会完成各项工作;
(6)展会及布撤展期间,派员赴广州为参展企业提供筹展和撤展、办理各类证件、成交统计、交易分团联络、主办方沟通、安全保卫等各项服务事宜;
(7)根据实际需要,为交易团在沈阳和广州相关工作会议提供场地等便利;
(8)交易团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会务用车保障
数量:至少2台
展会期间,至少需要一台大巴及一辆中巴,往返酒店和展馆接送参展人员。
采购要求:
(1)大巴:50座(含50座)以上、八成新以上空调大巴一辆(配司机);
(2)中巴:7座(含7座)以上、八成新以上中巴一辆(配司机);
(3)大巴每天至少往返酒店和场馆一次,中巴每天在广州市内根据需要多次往返(包括接送机);根据工作需要,还有可能增加大巴用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撤展完成,经辽宁省商务厅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至2023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方式:携带报名材料现场获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获取采购文件携带的材料留存备查,不予返还。
备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不具资格审核效力,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在项目评审时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方式:宋长利024-********-9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达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16层
联系方式:乔晓玲 024-********-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晓玲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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