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及相关匝道扩建工程机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及匝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及相关匝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函【2014】15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及相关匝道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5】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及相关匝道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5】16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大庆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采取一阶段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采用封闭式收费制式,本次共设1个收费站,共计3条入口车道,5条出口车道,预留双向2条ETC车道。采用以非接触IC卡为通行劵的半自动收费方式,人工判别车型、人工收费、检测器校核、闭路电视系统监视、计算机统计管理,货车(含客货车)采用计重收费,其它车辆采用按车型收费。本次预留的2条ETC车道随我省ETC项目的开展,统一进行建设。
收费系统计算机管理分为二级:路段中心计算机系统、收费站计算机系统。路段中心计算机系统、收费站计算机系统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各级计算机网络之间通过通信系统实现数据传输。
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进行收费车道以及相关匝道加宽工程,为保证收费数据、图像等的安全、及时、稳定的传输,进行了本次通信管道的工程建设。
2.2项目名称: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及相关匝道扩建工程机电工程。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2004)的相关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4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分1个合同段。开工日期2015年9月5日,交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总工期351日历天。主要工作内容和合同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估算金额建设地点
1A2收费系统设施513万元绥满高速(G10)和大广高速(G45)互通式立体交叉处绥满高速大庆机场路收费站,距大庆机场约3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A2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无不良业绩的施工企业。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业绩要求:A2标段:近五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3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3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201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4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3.5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录http://218.7.6.54:8083/traffic网站,进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管理系统:
(1)未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请先自行注册,注册后需尽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进行现场核实并确认审批,审核通过后再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2)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直接凭用户名及密码进入该系统对本项目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5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2时30至14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售价每套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与修改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8月21日上午 9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30分至 9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一楼。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为2015 年8月21日上午 9 时00分,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一楼。
5.3投标人应对所投的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8月20日15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并将投标保证金(转账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或其收据的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逾期送达以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大庆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117号
邮 编 163316
电 话:159*****000
联 系 人: 甄明哲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 (保证金事宜)
电子邮箱:dayingzhaobiao@163.com
账 户 名: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
帐 号:173*****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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