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职工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项目院内询价论证会的公告(重)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关于职工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项目院内询价论证会的公告(重)
由于第一次公告报名公司不足三家,因此原计划召开论证会议暂停,特此公告。
根据医院《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在近日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职工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项目进行院内询价论证,欢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司参与论证。现将相关论证信息公告如下:
一、论证项目名称
广西妇幼保健院职工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项目采购
二、论证内容对本项目进行需求调查,对相关内容和预算价格提出修改意见。
三、参与论证单位资质要求
1.有职工人事档案寄存管理服务的能力,能承接单位职工人事档案委托管理的服务项目,提供档案库房专用场地,用于存放我方职工人事档案;
2.能提供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服务;
3.能提供数字档案管理服务;
4.有专门的档案管理系统平台,供我院指定专人查看寄存的档案信息和数字档案,或供职工在系统平台上办理人事档案相关操作;
5.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7.单位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8.单位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单位法人给论证代理人授权书
以上所有资质均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本次论证会是对项目的市场询价论证,会后确定购买需求并达到院外招标限额条件的项目进行对外招标,对未达到条件的项目根据本次论证结果按医院相关采购制度执行采购,如该项目对外招标请各单位会后留意相关招标网站或医院官网“院务公开”栏发布的招标公告,不另行通知。
四、报名结束后将组织开展项目询价论证。文件要求内容如下:
1.资料封面。封面标题《职工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项目论证资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论证资料目录(需附页码);
3.提供响应本项目技服务要求的具体内容,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函等;
4.单位简介;
5.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注:报价人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可不提供,以报价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时必需提供);
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论证价格估算表(见附件1);
11.项目需求符合表(见附件2);
12.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等(如有,请提供);
13.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14.准备装订好资料9份,正本1份,副本8份。
五、报名时间及截至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17:30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上述招标资质要求、联系人信息电子版等发送至*********@qq.com
六、论证时间:2023年3月23日下午15:00-18:00
七、论证地点:厢竹院区综合楼6楼1号会议室
八、论证方式:现场会议
九、论证联系人:梁敏
论证联系电话:0771-*******/191*****011
标签: 职工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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