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文艺之家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湖州市文艺之家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湖州市文艺之家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项目名称:湖州市文艺之家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房屋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发挥好湖州市市内和在外两支文学艺术家队伍的作用,推动湖州市文学艺术事业,加快构筑文艺精品创作高地,促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湖州,市文联设想在长岛公园建立文学艺术家之家。长岛公园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适宜开展文学艺术活动,也符合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单位要去机关化、去行政化和建设“作家之家”、“艺术家之家”的要求。近年来,市文联每年都在那里举办“漫步长岛”系列文艺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在长岛公园建立湖州文学艺术家之家,打造湖州市文学艺术综合体,是上上之选。湖州市文联向湖州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长岛公园7幢作为湖州文艺之家活动场所,租期为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年租金112万元,三年共计336万元,并且2019年市财政一次性安排资金330万元用于文艺之家装修,以后每年只安排年租金和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列入文联年度部门预算。如重新选址,则又需投入装修经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湖财采监〔2022〕41号)文件中“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宜更换承接主体。长岛公园7幢产权归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长岛公园7幢位于长岛公园,由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给湖州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湖州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爱山街道爱山街道吴兴区爱山广场20号楼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1.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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